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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9/26上周五上班途中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右肩輕微脫臼 左手扭傷 其餘些微擦傷 原本在急診時醫生跟我說我傷無大礙 但後來掛骨科看時醫生表示有傷到軟骨跟脫臼的情況,休養約4~6周。 對方:無碰撞故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做筆錄 有取得登記聯 對方移動車輛 我方無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我有加保第三方 對方:連強制險都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台北市中山北路向南右轉民族西路,號誌我為綠燈對方為紅燈, 我因為同道有人過彎較慢,故右轉時轉至中間車道(兩線道並無進行機車) 對方突然穿越雙黃線(車身一半垂直於雙黃線 本來還以為她是要回轉 結果她說不是) 我由於車身尚未回正故急煞後造成雷殘 我方車速約30公里左右 車禍後我方機車留在原地 對方移動車輛 警察剛好巡邏直接劃線移我的車 車禍現場圖也是有註明對方穿越雙黃線 六、問題: 原本想說醫生說無大礙只想跟對方求償機車維修跟看病費用 約好今天要一起把車子簽去車行估價 但對方無聯絡 又後來看醫生 傷勢並無想像中的輕微 對方在急診時甚至說出「你這麼年輕摔這樣一下就好了」 「我想說你急診多少我幫你出一下就這樣」 在對方這種態度下 我覺得似乎也沒有必要站在他的立場幫他考慮太多 1. 請問大家這樣的狀況求償金額約在哪個範圍中是合理的範圍? 2. 由於是在上班途中發生,勞保是否有保險這部分的醫療費用及無法上班的損失? 由於沒什麼經驗 在這裡先謝謝各位的解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3.1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12006100.A.984.html ※ 編輯: derder5566 (140.113.12.3), 09/29/2014 23:56:17
wildocean: 沒擦撞到 這樣對方有肇事嗎?或許道義有責任 這是某員警 09/30 00:00
wildocean: 在我報案後 (我被A撞因為B忽然對向左轉)跟我說的... 09/30 00:01
你那是因為同向車道 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guh53067: 樓上是B未保持車距 要找A責任很難 09/30 00:05
guh53067: 此件是自摔 有因果關係,有筆錄或能舉證是有肇責的 09/30 00:06
guh53067: 回第二點 勞保有支付醫療費用跟部份沒上班的補償 09/30 00:07
guh53067: 請向公司提出申請勞保 09/30 00:07
※ 編輯: derder5566 (140.113.12.3), 09/30/2014 00:08:06
cz: 1: 碰撞與否和肇事責任並無直接關係 2: 勞保有 09/30 00:08
cz: 台北市的交通隊一定會送鑑定 所以可以探聽一下對方有無保險 09/30 00:09
cz: 你該請的錢單據都留好 醫藥費交通費修車等等 09/30 00:10
cz: 修車記得請師傅把零件和工資分開條列(零件部分對方可要求折舊) 09/30 00:11
麻煩就在他連強制險都沒有orz 修車我是抓大約五六千塊搞定 我同學媽媽在做保險跟我說這樣求償3~4萬還算合理範圍 ※ 編輯: derder5566 (140.113.12.3), 09/30/2014 00:13:47
cz: 記住 肇責判定絕對不是你 對方 或現場處理的警員說了算 09/30 00:13
cz: 強制險都沒有他立馬要收一張罰單 09/30 00:13
cz: 如果肇責100%在對方 是 但沒保險你要拿到錢會比較漫長 09/30 00:14
cz: 看對方態度是乾脆還是擺爛 猜測是擺爛機率高啦...... 09/30 00:15
cz: 擺爛的話你就要準備提告了 09/30 00:16
了解 感謝 ※ 編輯: derder5566 (140.113.12.3), 09/30/2014 00:25:22
d12345631: 薪水也要算啊!!問保險公司 雖然可能不會出險 但會教你 09/30 02:29
d12345631: 感覺有得拖 09/30 02:30
guh53067: 無照+沒強制險 基本上都是皮皮的那種 就算用過失傷害都 09/30 02:44
guh53067: 不一定會怕,但還是要告下去好好給他點教訓 09/30 02:44
cz: 對了 你有保第三人責任就去辦出險喔 保險公司多少會幫你處理 09/30 03:02
d78965: 這種定番都是1.找警察告他過失傷害(刑案)+請求附帶民事 09/30 10:23
d78965: 損害賠償(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免裁判費) 09/30 10:23
d78965: 損害賠償範圍就車損+醫藥費+工作薪資(因為車禍的部分)+ 09/30 10:26
d78965: 勞動力減損+精神損害賠償(難舉證但是有提有機會) 09/30 10:26
dennis7957: 我曾經因對方違規左轉閃避自摔也是沒碰撞,警察說是對 09/30 11:15
dennis7957: 方責任,後來他賠我修車費,本人無傷就沒要求其他了 09/30 11:16
wing0127: 勞保要住院3天以上才有 而且有年假可以請的也領不到 09/30 14:33
疑 我剛剛打去勞保局問他是說公司開證明就可以 ※ 編輯: derder5566 (42.70.112.239), 09/30/2014 15: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