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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ettelking (gg)》之銘言: : 現行法條 第 99 條 :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 依下列規定行駛: :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 、右側車道行駛。 :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 不知道是不是我解讀能力比較差? : 法規好像沒叫機車行駛內側道??! : 即使在單行道也要行駛在左右兩側 : 我想法規的用意是在保護機車駕駛 : 不知道為什麼有觀念想行駛中間? : 或許行駛中間是用來防避汽車切入車道等 : 我想駕駛觀念應該要在提升 : 絕對路權也不是這樣用 : 另外你的後面還有一個生命,就算你不為你的生命著想,也應該為後面的人著想, : 你要讓後座的人感覺到不安全嗎? : 如果假設你後面是砂石車跟水泥車? : 你還敢這樣騎? : 想想上次的新聞兩輛機車在內車道 : 等待前方事故要超車,結果被砂石車追撞 : 如果你不想理法規也要為另一個人著想 : 是我被載我也不想載我的人騎在汽車道 好讀版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17446937.A.E16.html 以下分五節敘述,文長注意 1. 兩段式轉彎的起源 2. 台灣機車分類 3. 法規對機車的特殊限制 4. 路口的直行 & 轉彎 5. 普遍的誤解 一、兩段式轉彎的起源 台灣的兩段式左轉,源自日本的兩段式右轉 http://goo.gl/KBm79y 日本規定「原動機付自転車」需要兩段右轉,其定義為: ●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 ●不得雙載 ●速限30Km/H http://goo.gl/q6IMhs 50~125cc的機車稱為「小型自動二輪車」,125~400cc為「普通自動二輪車」 ●不得兩段轉 ●可雙載 ●速限60Km/H http://goo.gl/kOuo29 http://goo.gl/R3utSJ 50cc不僅加速度慢且速限30Km/H,無法跟上車流 因此必須兩段轉,落實車速分流的精神 ------------------------------------------------------------------------------ 二、台灣機車分類 在台灣,機車分為三種 ●普通輕型機車:~50cc ●普通重型機車:50~250cc ●大型重型機車:250cc~ 在法律上,機車屬於汽車的一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第 8 款 http://goo.gl/h3ELUV 八、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 http://goo.gl/EwiFU8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 條第 6 項 http://goo.gl/w3JWt4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六、機車: 慢車則是自行車、三輪車和獸力車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 http://goo.gl/OQ4v2a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條 http://goo.gl/HbS3As ------------------------------------------------------------------------------ 三、法規對機車的特殊限制 台灣針對機車設有一些限制,其中以「禁行機車」和「兩段式左轉」為代表 普通輕型/重型機車須遵守上述兩項,大型重型機車則不受限 ●禁行機車: 劃設於快車道,250cc以下車輛不得行駛 僅能行駛未劃設禁行機車之快車道 (機車屬於汽車)、機慢車道 250cc以上無限制 標線分為警告、禁制、指示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48 條 http://goo.gl/dLm8Ur 一、警告標線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道路上之特殊狀況,提高 警覺,並準備防範應變之措施。 二、禁制標線 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告示車 輛駕駛人及行人嚴格遵守三、指示標線 用以指示車道、行車方向、路面邊緣、左彎待轉區、行人 穿越道等,期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進行方向及路線。禁行機車」屬於「禁制標線http://goo.gl/zbDFEI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64 條 禁制標線區分如下: 八、「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 需要注意的點有三 1.禁行機車 (禁制) 2.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 (禁制) 3.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 (指示) 標誌分為警告、禁制、指示、輔助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0 條 http://goo.gl/Qgj8co 一、警告標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道路上之特殊狀況、提高 警覺,並準備防範應變之措施。 二、禁制標誌 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告示車 輛駕駛人及行人嚴格遵守三、指示標誌 用以指示路線、方向、里程、地名及公共設施等,以利車 輛駕駛人及行人易於識別四、輔助標誌 除前述三款標誌外,用以便利行旅及促進行車安全所設立 之標誌或標牌。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屬於「禁制標誌」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65 條 http://goo.gl/h4UeGI 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遵 20」、「遵 20.1」,用以告示左(右 )轉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 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轉待轉區等待左(右) 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 轉。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右)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並配合劃 設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標線。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屬於「指示標線」中的「輔助標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0 條 http://goo.gl/Acjy6K 指示標線區分如下: 三、輔助標線: (四)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91 條 http://goo.gl/fxrp4l 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 駛人分段行駛。視需要設於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 凡是路口出現禁行機車、藍色待轉牌,其為禁制屬性 需要嚴格遵守,就必須兩段式左轉待轉格是輔助標線,是讓駕駛人易於識別 不作為兩段式左轉的唯一依據,換言之 待轉格是告知你「可以這麼做」,而非「一定要這麼做」 ------------------------------------------------------------------------------ 四、路口的直行 & 轉彎 汽車在路口要轉彎,必須遵守規定 左轉時,離路口前三十公尺需打方向燈換入內側車道 右轉時,一樣三十公尺前打方向燈換入外側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http://goo.gl/d2OQHp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轉。 機車另有規定,同樣依照標誌或標線行駛 無標示者才依99條為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 http://goo.gl/OIDK47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交通部對於機車轉彎的問題,講得很清楚 http://i.imgur.com/QU5p1jF.png
有關同向三車道以上路段如未設置禁行機車 或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時,係得由內側車道 逕行左轉,並無法規疑義 ------------------------------------------------------------------------------ 五、普遍的誤解 台灣長期以來扭曲的交通政策,使大眾認為 路邊=安全、慢=安全、待轉=安全 但交通部運研所研究表示,機車行駛路肩、路緣風險比行駛慢車道高七成七機車優先道上的傷亡風險最高 http://www.iot.gov.tw/ct.asp?xItem=657249&ctNode=1066&mp=1 該慢不慢,該快不快才是問題 雙腳放下、搖搖晃晃的三寶很安全嗎? 待轉其實是假議題,實際上只是人的問題 路上太多從最內側直接切出右轉、最外側直接切左轉的「四輪汽車」嗎? 好危險,怎麼不叫這些人去待轉呢? 能跟上車流、正確變換車道、使用方向燈&注意後方,這種人不論什麼車都能安全駕駛 強迫待轉政策長期下來,大部分人被訓練到只會待轉,不會直接轉 沒有必要的單行道、小巷子也在待轉 慢慢右靠後猛然左轉,不看後面也不打燈 有比直接轉比較安全? 此外,大型重機可上快車道直接左轉 有人會說大重的速度不能跟普重比,舉個例子 宏佳騰有一台大羊 Elite Elite 250排氣量:249cc (白牌) Elite 300排氣量:251.1cc (黃牌) 排氣量差2.1cc,前者要待轉、後者可以上快車道 一台安全一台危險?是人的問題還是車的因素? 值得好好思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3.4.7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ker/M.1417446937.A.E16.html
YaPTT: 法規智障阿 那台白牌在快車道不能在快車道跟上車流 12/01 23:18
blackhippo: 三寶就算騎紅牌還是跟不上啊.. 12/01 23:19
EricCCLin: 這篇必須推 12/01 23:27
fireterry: 希望趕快修法,至少先取消禁行機車&兩段式… 12/02 00:23
BillHuang: 平面道路不跟上的機車開V8也跟不上 12/02 00:55
SSSONIC: 太慢了 多數人已經被洗腦了 12/02 02:05
Ofianse: 這篇值得收藏!沒有法學素養的我要從茫茫法海中找一些邏 12/02 02:29
Ofianse: 輯推理上的線索真好難! 12/02 02:29
DESTINY0105: 推 有條理 12/02 08:43
blackyuki: 請問版上有道路安全技巧的文嗎?(例如這篇提到的轉彎 12/02 13:58
blackyuki: 問題) 12/02 13:58
qooqoogb: 考照先重新設計然後大家重考 我覺得這樣最快 12/02 14:06
qooqoogb: 無照的罰則當然也要加重;然後民代來講情就先判刑 12/02 14:07
formoxa: 民代一起判刑感覺還不錯 12/02 14:28
pmgodie: 法律好專業喔!!看引條文就昏了 12/02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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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raHana: 完全同意2.1cc不會有安全和危險的差別,而是兩台都危 12/02 22:13
SakuraHana: 險,應該全面禁止,包含大型重型 12/02 22:13
------------------------------------------------------------------------------ 缸哥乖,四缸封到剩幾缸了?
detective1: 好文共賞!好詳細的解說 12/02 23:28
kurtdh: 推! 12/03 12:34
※ 編輯: parislove3 (120.114.181.19), 04/02/2015 12:32:34
XDylan: 推!! 06/15 00:54
※ 編輯: parislove3 (120.114.166.28), 11/09/2015 19: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