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Yang0531 (羊咩咩)
看板biker
標題[問題] 車禍請益
時間Thu Feb 26 20:36:35 2015
沒想到第一次在Biker發文竟然是車禍文
昨天中午在台北市新生南路往北接近和平東路(加油站出口前)
我騎著三代鵝在第四車道(第五車道為右轉道,中間有雙白線)
一台公車離站後從右側(第五車道)切進我的車道(第四車道)
它切的速度沒有很急 我看到他切進來後就稍微減速
大概從40km->20km 就被後面另一台機車追撞
被撞後車往右傾 人也倒下去 右側手腳擦傷鈍挫傷 後來被救護車載去醫院
對方則沒有人受傷 也沒有車損
後來在醫院時 交通隊也來了
後方車答應賠償我的車損 醫藥費由強制險支付
也拿了當事人登記聯單 當天也去車行估過價 對方也來車行瞭解過了
但始終有理由推拖 今天打電話來說他們要送鑑定
他們覺得是公車的責任 他也是受害者...
想請問
1. 雖然我覺得我應該是0肇責,但這樣的情況我是不是還是先出第三責任險比較好?
2. 有爬了一下文,如果後來認定是0肇責,就不會漲保費(富邦)?
3. 如果對方始終不處理我的車損,我事先修還是跟我的保險公司討論後再處理
(不過我方的車損應該跟我的保險公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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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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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nYang0531 (1.171.55.36), 02/26/2015 20:37:59
→ kobe303: 送鑑定的話 公車是有可能會有責任(有舉證) 02/26 20:48
→ kobe303: 但是他並不會變成0責,光為保持距離這條就佔很重了 02/26 20:48
→ kobe303: 未 02/26 20:49
→ KenYang0531: 我看我只能先修了 在看到時候他們的責任來求償 02/26 20:52
→ jmsotmtj: 看妳的描述公車就是正常切換車道,你都沒撞上對方還在你 02/26 21:40
→ jmsotmtj: 後方,這幾乎沒什麼爭議。 02/26 21:40
→ KenYang0531: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弄的這麼複雜... 02/26 21:58
→ michaelchen1: 先協調XD 二次都談不好直接過失傷害告下去 02/27 08:39
→ michaelchen1: 應該就會怕了? 02/27 08:39
→ KenYang0531: 剛剛通過電話 對方叫我直接告他 囧 02/27 13:48
→ KenYang0531: 看來已經是不同層面的問題了 謝謝大家! 02/27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