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po2000: 你為什麼紅燈還要走不能等綠燈嗎藉口 03/10 12:30
推 qwertytrew: 樓上有問題嗎?熄火的車停在路上有多危險? 03/10 12:32
→ kacatru: 樓上酸酸?萬一是重要幹道綠燈不是拿自己生命開玩笑? 03/10 12:34
→ jubi2kimo: 會不會是因為牽過去後 又繼續騎 的關係 03/10 12:42
→ jubi2kimo: 不然每次牽都說失靈 然後又繼續騎… 03/10 12:43
→ n23454: 你要舉證無法發動或熄火的原因 03/10 12:44
→ n23454: 而且你熄火過路口又發動,我看了也想攔 03/10 12:45
推 doraemonca: 建議一路牽回家或車行 03/10 12:46
→ n23454: 最後一段 03/10 12:46
→ n23454: 你根據的是新聞,警方根據的是法條.... 03/10 12:49
推 aalittle: 同推文 覺得是原PO很快又騎了 這樣很難舉證機車機件失靈 03/10 12:49
推 FantasyNova: 的確適合提出訴訟 因為這部分都沒什麼統一標準 03/10 12:54
推 peter5214: 說也奇怪,這次一次就發動,還真奇怪吼 03/10 13:05
噓 shirochan: 建議一路牽回家 夕鶴 03/10 13:34
推 PsMonkey: 等等,你要不要補充一下你的敘述,因為我怎麼看怎麼怪 03/10 14:03
→ PsMonkey: 你在路口等紅燈的時候熄火,所以你把車子用人力牽到路口 03/10 14:04
→ PsMonkey: 這個時候應該還沒越過停止線?然後你在燈號變化前or後 03/10 14:05
→ PsMonkey: 試圖重新啟動→成功,所以繼續騎... 03/10 14:05
→ PsMonkey: 時間點要講清楚,不然光講牽車這件事情有沒有可能畫錯點 03/10 14:07
補充說明 因為當時我回去的路是直走跟左轉皆可
警察的執法依據是 我停紅燈時沒有越停止線
但是牽行的時候越過就算闖了
那因為停等紅綠燈當時是南向北 所以我發動後是向西直行
現在看來只能依照機件失靈的理由上訴
明明就不是故意為之 無論如何總是要討個說法才甘心
經過這次也下定我買行車紀錄器的決心
推 boafans: 後續有騎乘行為就算闖紅燈 03/10 14:17
大大 向西是綠燈阿
※ 編輯: email9527 (163.20.242.146), 03/10/2015 14:19:47
推 a0913: 這不就台北 兩段式左轉@@ 被開單下次多注意點囉 03/10 14:22
推 aalittle: 所以你是用牽的過停止線後 發動成功直接在斑馬線往西騎? 03/10 14:29
推 PsMonkey: 東西向是綠燈,但你怎麼有辦法在這種狀況下往西騎... 03/10 14:36
→ PsMonkey: 而不違反交通法規? @_@ 03/10 14:36
再補充' 我是向西至路邊才發動 不是在斑馬線中間發動
然後東西向這條路是小路 沒有道路分隔線
南北向是大路 有分隔島 回家補圖
→ aalittle: 來個google街景或是畫圖會比較清楚你的向西騎是指直接在 03/10 14:38
→ aalittle: 斑馬線往西騎? 直接逆向往西騎? 路口很小已經直接順向往 03/10 14:40
→ aalittle: 西騎? 03/10 14:40
→ PsMonkey: 路口很小就很難有紅綠燈而且外加條子站崗 (也不是沒有XD 03/10 14:41
→ SILVERSELENE: 我理解是紅燈時熄火,為了怕綠燈前發不起來所以往前 03/10 15:06
→ SILVERSELENE: 牽到路邊,中間過了停止線,然後警察開單。不是嗎? 03/10 15:06
→ liuy: 原PO是說紅燈熄火後,牽著越過停止線走橫向斑馬線去路邊,發 03/10 15:27
→ liuy: 動後就直接順著斑馬線同向的路騎走這樣吧 03/10 15:27
→ liuy: 但如果我是警察,你牽去路邊又立刻發動走人,而且是不同方向 03/10 15:30
→ liuy: 而不是回到你本來方向停等紅燈的車群中繼續等紅燈,是我我也 03/10 15:30
→ liuy: 會覺得你是在用熄火牽車的漏洞紅燈右轉…… 03/10 15:30
→ liuy: 除非你能舉證你車子當時真的有問題,不然很難說什麼 03/10 15:32
→ king761209: 如果是因機車故障牽著走的確是比照行人,但若是遇到 03/10 15:35
→ king761209: 紅燈而將機車熄火後闖紅燈再繼續行駛則視為闖紅燈, 03/10 15:35
→ king761209: 此案情形就是警察將原PO視為後者,故開罰,除非有辦法 03/10 15:35
→ king761209: 提出證明當時確為機車故障,否則很難 03/10 15:35
→ liuy: 警察不可能分辨你是真的車子有問題僥倖一次發動還是純粹懶惰 03/10 15:36
→ liuy: 等紅燈呀,每個人都這樣做再講說是車子壞了就可以消案的話 03/10 15:36
→ liuy: 那會天下大亂的 03/10 15:36
我能理解板友的顧慮 這件事聽起來很玄但現實總發生了
但重點是法律應該是 "罪刑法定論"
交通規則的目的在於保護民眾與維護交通順暢
如果真的要定罪 應該要發文明確表示熄火狀態下也視作騎士
除了機件故障這件事之外
對於熄火狀態到底是行人還是騎士 眾說紛紜
熄火牽馬路就是闖紅燈 熄火牽人行道就是行人??
這些事加在一起 讓我願意花2100元+出庭可能少掉的薪水
去確認這件事 好讓所有的駕駛人能有所依規
※ 編輯: email9527 (163.20.242.146), 03/10/2015 16:29:28
※ 編輯: email9527 (163.20.242.146), 03/10/2015 16:34:20
推 boafans: 你網路上爬一下一定有熄火牽過紅綠燈的文章 03/10 16:45
→ boafans: 不管你是ㄣ行還是ㄇ行 都一樣是熄火牽過斑馬線後騎乘 03/10 16:46
推 boafans: 熄火過斑馬線 沒有人是在斑馬線中發動 都馬過斑馬線 03/10 16:48
→ boafans: 到路邊才發動 所以不用特別強調這點 03/10 16:49
阿就是有人問了我才說咩
上述這篇也是戰熄火戰不出結論來
信不是信你的自由 講垃圾話只好眼不見為淨
噓 doraemonca: 幹嘛刪噓文 03/10 20:10
理由不是寫了嗎
※ 編輯: email9527 (61.228.149.74), 03/10/2015 20:34:37
→ FantasyNova: PTT不太能刪修推噓文 會令整篇討論失真 產生許多誤會 03/10 20:38
→ FantasyNova: 雖然裁罰標準是放在各個看板的板主。 03/10 20:38
→ FantasyNova: 基本上是原則禁止 例外開放 (刪修推噓文)。 03/10 20:38
→ FantasyNova: 一個公開文章本來就是有人支持叫好,有人反對唾棄 03/10 20:41
→ FantasyNova: 我想沒有牽扯到人身攻擊,個資,應該都要完整呈現。 03/10 20:42
→ FantasyNova: 開放討論。 03/10 20:42
噓 adam0928: 熄火你不能先往旁邊牽嗎?一定要過停等線嗎? 03/10 20:55
右邊有車 後邊有車 左邊是分隔島 不牽過停止線要上哪去?
→ snowcoat: 如因『機件失靈』或『其他事故』 不是寫得很清楚了嗎... 03/10 21:14
→ snowcoat: 請舉証你是機件失靈 然後行人闖紅燈一樣是闖紅燈 03/10 21:18
→ snowcoat: 熄火走人行道=行人走人行道 這沒啥好講的...吧 03/10 21:19
推 STNF2007: 交通裁決事件 直接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 03/10 21:19
→ STNF2007: 我前天在定點站崗警察面前的前兩個紅綠燈熄火 發了五分 03/10 21:20
→ STNF2007: 發不動 索性牽整路 警察叔叔對我超好奇 說幹嘛用牽的 03/10 21:21
→ STNF2007: 阿車就賣發阿 你叫我怎騎~ 順便抱怨一下爛GT(FD) QQ 03/10 21:22
※ 編輯: email9527 (61.228.149.74), 03/10/2015 22:34:35
噓 adam0928: 右邊有車 後邊有車 不能先打雙黃燈?之後再牽? 03/10 23:01
推 McLarenF1LM: 樓上不是所有機車都有雙黃燈.... 03/10 23:40
噓 boafans: 右邊有車 後邊有車 阿你都牽到斑馬線上了 沒辦法往右 03/11 00:02
→ boafans: 只能往左? 這也太誇張了吧 03/11 00:03
因為直覺就是往左
→ boafans: 路上看到顧路的 就算在路中間 人家也是直覺往右邊路邊靠 03/11 00:05
→ boafans: 我從來沒看過有人顧路還牽著過斑馬線的 03/11 00:06
噓 v5270: 你就覺得你都沒錯了,來PO文幹嘛,別人說的你都不信m 03/11 00:51
因為真理是越辯越明的
馬英九也說福貿很好 你信不信
陳水扁也說他沒貪汙 你信不信
我們在講理 你噓文也沒半個理來
噓 freeclouds: 不就是想耍小聰明少等一個紅燈 你去法院也不會判你贏 03/11 01:03
噓 freeclouds: 你要說你機件故障 怎麼你後面又可以騎乘 顯然偽證 03/11 01:06
我就說了 愛信不信是你的自由
講垃圾話就是你的不對了
噓 Martie: 先噓你刪推文 03/11 05:34
這件事我認錯
噓 ko007x: 換台車吧! 03/11 12:00
噓 v5270: 照法條走你就是違規呀,你又不能舉證你車是有問題的。還討 03/11 12:35
跳針神人真的很多 法規就是沒寫熄火二字
而且最前面已經講了 我是來問行政訴訟流程的 還在跳針
※ 編輯: email9527 (163.20.242.146), 03/11/2015 14:18:33
→ deann: 要問行政訴訟流程去法律諮詢板吧 不然就自己GOOGLE 03/11 14:38
噓 moonxmoon: 刪噓文??怕紅??紅喜氣啦~等到你能證明機械故障再說 03/11 18:19
我為什麼要跟你證明呢??
推 n23454: 停止線看不懂嗎?幹麻跳針熄火這兩字 03/11 22:10
推 n23454: 拿刀捅人,就是殺人罪起訴,會因為法條沒寫"用刀",你就 03/11 22:43
→ n23454: 不認帳嗎 03/11 22:43
因為行人闖紅燈跟車子闖紅燈不一樣
還有拿刀捅人是傷害 死了才叫殺人 我還以為鄉民都有法律基本知識
噓 v5270: 到bike版問法律 你被開單的原因是闖紅燈不是熄火好嗎 ? 03/12 00:25
我覺得無知跟瞎子真的很可憐 行人跟駕駛有差的好嗎
→ v5270: 到底誰在跳啊 03/12 00:26
我猜應該是你跳針吧 我第二點問請問有沒有版友有無類似申訴理由經驗
→ shirochan: 只能說你活該夕鶴 03/12 12:16
我也覺得你系賀 要來互告嗎?? 閣下真的挺可憐的
※ 編輯: email9527 (163.20.242.146), 03/13/2015 12:50:25
※ 編輯: email9527 (163.20.242.146), 03/13/2015 12:54:00
推 cuteneo: 這有啥好告 03/13 14:54
噓 Kaiser: 就吃飽太閒戰不贏啊 03/14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