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ik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 ╭───────────────────────────────╮ │ │ 歡迎光臨批踢踢機車板 │ │ 以下為2015年 biker板全新板規 │ │ 請詳細閱讀後 再行發表文章 │ │ 當您發表文章時 即代表您已閱讀完畢並同意以下板規 │ │ 謝謝您的合作 歡迎各位板友多來這裡看看或者發表文章 │ │ ╰───────────────────────────────╯ │ │ ╰─────────────────────────────────────╯ ***************************************************************************** ╭─────────────────────────────────────╮ │ │ 一、為維護看板秩序,以下情形的文章或推文砍文不另行通知, 視情況設劣文或(及)水桶一個月,累犯者加重處理: │ │ 1. 干擾看板運作、刻意筆戰或製造紛爭、在板上吵架等、 人身攻擊、故意挑起族群對立戰端、 蓄意亂板文章、故意比較某些車種、態度惡劣、 以偏蓋全、故意模仿ID(註一)、分身、語氣等不當行為。 │ │ 2. 與biker板無關的文章及推文。 加油文章以自助加油討論、油價新聞發表為限, 其餘砍文恕不另行告知。 │ │ 3. 廣告性質文章,營利或非營利皆算。 學術性問卷請先來信板主確認。 │ │ 4. 公佈他人的信件、水球紀錄、個人隱私資料等。 │ │ │ │ ╰─────────────────────────────────────╯ ***************************************************************************** ╭─────────────────────────────────────╮ │ │ 二、為維護看板版面的整齊清潔,避免版面雜亂, 以下情形的文章或推文砍文不另行通知, 視情況設劣文或(及)水桶兩週,累犯者加重處理: │ │ 1. 空白文、無意義文、字數過少的文章。 │ │ 2. 在多個看板cross-post(重複轉貼)。 │ │ 3. 本板不強制規定禁PO一行文,無須加上無意義的文字湊行數, 但請注意文章內容及品質,並請多利用推文。 │ │ 4. 使用注音符號取代繁體中文字,無法取代之狀聲詞、語助詞、 表達其他語言等則不在此限制(註三)。 │ │ 5. 明顯、過多的錯別字(如注音輸入法未選字)。 │ │ 6. 非板主站務使用公告發文。 │ │ ╰─────────────────────────────────────╯ ***************************************************************************** ╭─────────────────────────────────────╮ 三、為提高本板文章素質,特新增『新手條款』, 明顯違反下列事項者,砍文不另行通知, 視情況設劣文或(及)水桶一個月,累犯者加重處理: │ │ 1. 提出問題前請在文章列表按小寫z先查看精華區, 或在文章列表按"/"使用關鍵字搜尋(此即"爬文")。 │ │ 2. 請新手提問之前,無論是要發問何種問題, 請務必先閱讀精華區的 2.[新手區]→10.[新手必看!!月經題集錦] 違反此點必設劣文。 │ 若看完仍不能解決問題,請註明已看過,並列出疑問之處。 │ │ │ 3. 無論是要買新車,或者剛買新車的各式問題或心得文章 請一律選擇[新車]此分類標題,註明二手車不在此限。 (「剛買新車」的定義為里程數未滿2000公里或購入時間未達兩個月) │ │ 4. 新手請多翻閱精華區的 2.[新手區],培養概念,增進實力。 │ │ 5. 發表文章請選擇適當的標題/分類/格式。 │ │ │ │ │ │ │ │ 6. 發表文章不管問幾個問題, 只要有一個問題觸犯新手條款或者其他板規, 該篇文章即視為違反文章處理。 │ │ 7. 欲購買新車或二手車時, 請先查看精華區中新手區的前兩個資料夾,並利用關鍵字爬文, 勿直接發表「哪台車好」、「請推薦我機車」、「這台車好嗎」 等之類讓人無法搜尋車種的文章。 │ │ 8. 需要板友幫忙分析幾款車種的優劣時, 請在PO文時選取分類中的[新車], 照上面的格式填寫,說明清楚您的需求與預算, 若太簡略、過渡籠統、說明不清將會被刪除。 如不清楚範本內的需求該如何填寫, 請按/搜尋"比較"以及"新車",參考別人發表過的文章, 並請使用[新車]格式填寫內容。 │ │ │ │ │ │ │ │ │ │ │ │ 9. 對於新車的價錢,請先查詢精華區 2.→1.→5. 報價網站, 並在附近的幾家機車行訪價, 之後若有問題請至BikerShop── │ │ (1) 選擇[買]此分類詢問。 (2) 搜尋[報]此分類的報價文章。 (3) 參考置底文章的推文報價。 │ │ 新車詢價文章全部移至BikerShop板, biker板禁止發表新車詢價文章。 │ │ 10. 請勿發表類似「某某車哪種顏色好看,請推文」、 「A和B哪台車好看」的文章,好不好看之問題要問您自己。 │ │ 11. 相同文章短時間請勿連續重複發表, 遇有發問文章無人回答時,請自發表時間過三天後, 仍尚未有人幫您解答或者無較明確答案的發問文章,方可重複post。 │ │ │ │ │ │ │ │ │ │ 12. 文章、推文內容請言之有物,避免不知所云、無意義的文章。 內容標準由板主認定。 │ │ 13. 在板上找不到自己曾經發表過的文章, 請至精華區中的 19.[板務區]→2. [刪除文章備份區]尋找。 │ │ 14. 車子有問題想請教板友時,請清楚標示機車品牌、型號、排氣量 並請說明清楚狀況與問題 例如"三陽 高手R1 125"、"YAMAHA GTR 125"、"KYMCO SR 125"、 "山葉 RS 100",如有需要也請標示出廠年份、第幾代車種。 │ │ 15. 如發表文章完畢需補充,請善用大寫E修改文章,勿重複多篇發表; 並請多利用大寫T修改標題,如違反板規時。 │ │ 16. 發表文章時,在選擇類別後系統自動出現的文章範本或者補充, 若是不需要請自行刪除,以節省系統資源。 (刪除的方法為[Ctrl]+[y]、[Ctrl]+[k]、[Del]、[Backspace]等) │ │ ╰─────────────────────────────────────╯ ***************************************************************************** ╭─────────────────────────────────────╮ 四、為不使管理不易、版面混亂,各式交易性質文章請至BikerShop板post, 諸如買/徵/賣/換/送/廣告(包含問卷座談會)/團購文章本板一律禁止發表 違者砍文不另行通知,並設為廣告劣文一篇及水桶一個月。 也一律禁止在簽名檔、內文及推文中提到交易相關事項, 只要由板主認定有交易意圖,即處水桶一個月,並視情況劣文。 以上均視情況加重處理,累犯者永久水桶。(註二) │ │ 同時在此聲明,biker板不為任何商業、營利活動背書與負責, 請有心人士勿把biker板當成宣傳或製造利益的地方。 │ │ BikerShop板位置如下: │ │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claus] TradeCenter 交換 Σ交換買賣區 → 交換/買賣/跳蚤市場 BikerShop 買賣 ◎機車相關物品買賣板‧新板規上線 │ │ 有需要的板友可以多來這兒逛逛, 也許會發現不錯的東西哦。 │ │ ╰─────────────────────────────────────╯ ***************************************************************************** ╭─────────────────────────────────────╮ │ │ 五、本板可以討論有關尾速的相關議題,但禁止發表有關公路競速爆走, 以及鼓吹、散佈甚至是宣揚自己或他人違反交通安全與法規的任何文章, 違者砍文不另行通知,設劣文並水桶一個月,累犯者加重處理。 │ │ 法規以及改裝合法與否請勿引戰。 是否違法請自行向相關單位反應,板主群無權過問法律之問題。 警務人員執法合理與否請至其他相關看板討論。 │ │ ├─────────────────────────────────────┤ │ │ 六、本板不歡迎無意義且會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的改裝討論, 如閃爍器、爆閃燈、翹牌、超白光大燈、非法規合格燈系、翹管、 不裝後照鏡或者改裝面積過小的後照鏡、遮蓋牌照的飾物等等, 明顯違反以上事項者,砍文不另行通知, 視情況設劣文或(及)浸水桶一個月,累犯者加重處理。 │ │ │ │ │ │ ╰─────────────────────────────────────╯ ***************************************************************************** ╭─────────────────────────────────────╮ │ │ │ │ 七、轉錄文章的規範如下: │ │ 1. 請標明出處和原作者,並請附上原作者同意, 未附同意證明經檢舉一律刪文。 │ │ 2. 由於本板有發文限制, 因此不禁止板友協助轉錄無法發文的人之文章進板。 若有非原發文者轉錄文章至本板,而該文違反板規時, 仍會依照板規處理, 或轉錄文章衍生出來的問題如文章內容有爭議時, 均由轉錄文章進板的人概括承擔。 │ │ 3. 以上規範不包括刻意亂板者。 │ │ │ │ │ │ │ │ ╰─────────────────────────────────────╯ ***************************************************************************** ╭─────────────────────────────────────╮ │ │ │ │ 八、詢問價錢相關的任何形式文章(新車問價則禁止)請使用[問價]分類。 本板不禁止報價行為。網路是資訊流通的地方,當然可以報價, 但請注意「服務的不等價」,有相當多的因素都會影響價格, 包括服務品質、服務態度、耗材品質、進貨廠商、進貨時機與數量、 地點、施工時數、施工繁複程度等等,請板友自行判斷。 │ │ │ │ 九、請注意禮貌 請各位板友在希望別的板友回答您的問題時, 無論是發文或者丟水球詢問,口氣與發言皆請留意態度和禮貌, 畢竟沒有板友有義務回答您的問題。 若有不當依然會被刪除。 有板友回答時,也不要忘記說聲謝謝。 您的道謝會讓板友更願意分享他的經驗。 │ │ │ │ │ │ ╰─────────────────────────────────────╯ ***************************************************************************** ╭─────────────────────────────────────╮ 十、板務的處理方式如下: │ │ 1. 對於板主處理板務有任何問題, 或對精華區編排、板規制定、看板走向、 討論風氣等各式板務有疑問或者意見, 煩請不吝賜教,請來信板主群任一人或在板上發文皆可。 但請注意發言的禮貌與態度, 若過於不友善,恕板主群不予回應。 竭誠歡迎您的批評指教,您的意見是biker板進步的原動力。 │ │ 2. 欲增進板上文章品質,避免有心人士刻意註冊新ID製造板上紛擾, 故增設發文∕推文限制, 板友須滿足30篇發表文章、上站次數100次、 註冊天數60天、劣文5篇以下此四項資格方可發文∕推文。 若有未通過門檻的板友想要發表文章, 請將內容寄信給板主群任一人皆可, 經板主認可後會幫忙代為發表。 來信請註明欲發表文章的標題以及內容 並附上同意轉載之文句,否則不予受理。 │ │ │ │ │ │ │ │ │ │ │ │ 3. 可利用大寫I來查詢目前看板設定。 │ │ 4. 精華區中設有 19.[板務區], 若想更進一步認識biker板的板友請自行查閱。 │ │ 5. 違反板規等被砍的文章, 會收錄在精華區中的 19.[板務區]→2.[刪除文章備份區] 任何一篇板主所砍的文章都會收錄在此。 │ │ 6. 為維持版面整齊便於閱讀,板主有權更改文章標題。 │ │ 7. 本板板規未盡事宜,得引援PTT站規、生活娛樂館群組組規 休閒品味館小組組規等規範,並以文章劣退、水桶等處置為罰則。 │ │ │ │ │ │ ╰─────────────────────────────────────╯ ***************************************************************************** (註一) 故意模仿ID之定義: 1."與biker板任一板主帳號類似之ID" 因近來biker板主群ID遭有心人士刻意模仿,為避免版面混亂或板友誤認而修增 2."A者與B者或其他第三方引起紛爭後,出現模仿A或B者的a或b" 為避免他人困擾或挾怨報復之引戰行為 (註二) 同時亦禁止任何文章或推文與BikerShop板商業文章做任何形式掛勾 例如:"請看BikerShop的貼文"、"請左轉BikerShop的文章"...等。 均視同商業連結,板規四處理 並為避免變相增加曝光度,處分均不另行公告通知。 (註三) 以與注音同形之中文字型刻意混淆者,得不經公告記警告一次, 滿三次者視同違反版規二主文、將進行處罰, 因過失、而後有行修改更正者則不在其列。 ============================================================================== 2008.10.3 修正板規漏洞與前後矛盾問題 2008.10.3 新增[問價]規定補遺 2008.10.6 修正板規10-3後半遺漏部分 2008.11.7 修正板規六規定補遺 2008.11.14 新增徵人規定 徵人規定事項: a) 除經板主認可之公開板聚外,本看板不為任何個人約跑行為背書負責 b) 約跑文跑完請刪除,一人一週暫時限定一篇 c) 若本板板友約跑(造成/進行)任何危安事件,則永久禁止其發表徵人性質文章 #197NYM5X公告 2008.11.14 2009.01.07 板規四補遺 補充板規10-2 2009.10.05 修改與補充板規一、板規五、板規三 #1Bc5MyxX公告 2010.03.11 板規一-2加油文規範補充 #1C0ISlym公告 2010.05.29 板規一-1附註補充 #1Hs-wisk #1Hs-y3xz公告 2013.07.09 修正各條例中罰則用詞 修正部分排版與標點符號 新增板規一-3關於學術性問卷規範 刪除原板規十-6 水桶期滿需找板主復權規定 #1I2xfJWu #1I2xhDar公告 2013.08.14 新增板規四附註補充 2013.09.18 同組務板判決所示 文章代碼(AID): #1IEEdj4- (L_RelaxEnjoy) 微幅修正板規四用語 2015.06.03 新增板規十-7:將罰則依據擴及至站規、群組規及小組規定。 #1LY7Ols8 公告 2015.06.30 更改板規二-4定義範圍,並新增註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90.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33266447.A.5A8.html ※ 編輯: Derek324kimo (114.47.158.155), 04/09/2016 13:27:33
FollowMe6: 好 09/23 01:09
Archangel585: 希望版主能夠讓新聞文需附上心得才可貼的規則。 01/02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