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ik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文章代碼(AID): #1Lb1h6Nm (biker) [ptt.cc] [問題] 宏佳騰my 150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35769542.A.5F0.html 根據板規四,使用者 skylds 水桶一個月。 酬勞什麼的...... 有點敏感啊! -- 17623 16 8/10 peter694 R: [舊@:] 我要賣NEX 一年車 五萬元 文章代碼(AID): #1COD6uC_ (BikerShop) ※ 引述《peter694 (盍各言爾志)》之銘言: 已賣出囉 謝謝大家的踴躍的來信 我的信箱都快被NEX塞爆了= = 最後討價還價賣三萬 因為他要用他的舊PS3+PSP+遊戲片+A片50GB 來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34.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35821242.A.214.html
FairyBomb: ...... 07/02 15:15
FairyBomb: 版規四禁止的是"交易性質",這篇文章是交易文? 07/02 15:16
FairyBomb: 一篇文章有沒有圖利企圖,你沒辦法判斷? 07/02 15:19
FairyBomb: 送東西的文就算了,你這篇是把原文當成"徵文"在看? 07/02 15:19
FairyBomb: 然後裡面的學費或飲料是利益交換這樣? 07/02 15:20
FairyBomb: 以前找人借車的文章版上就有過,但沒有人因為這樣被水 07/02 15:21
FairyBomb: 桶的,可以請版主解釋一下這篇水桶的考量是? 07/02 15:21
Derek324kimo: 如果內文沒有提到「酬勞」或是「學費」就OK 07/02 15:21
FairyBomb: 所以就是以後上來問東西、借東西的文,只要有請飲料、 07/02 15:22
FairyBomb: 請煙巴啦巴啦等等,都會被水桶對嗎? 07/02 15:23
※ 編輯: Derek324kimo (42.72.34.116), 07/02/2015 15:24:25
FairyBomb: 因為你這標準很明顯跟以前的版主都不同,科科 07/02 15:23
Derek324kimo: 飲料什麼的沒什麼問題,但直接的與金錢相關NG 07/02 15:25
Derek324kimo: 借車OK、與金錢相關的代價才會觸碰到板規四 07/02 15:27
FairyBomb: 這解釋真是連吐嘈都懶,我直接問啦,為什麼與金錢相關 07/02 15:34
FairyBomb: 才算違反版規四?而以物易物則不算?(飲料、煙..等等) 07/02 15:35
FairyBomb: 版規四根本沒有"限定"現金,只有限定"交易意圖",又要 07/02 15:35
FairyBomb: 變成自由心證的判例? 07/02 15:35
Derek324kimo: 與金錢相關形同租用,算不算交易? 07/02 15:38
Derek324kimo: 如果要給板友方便,我認同一定程度的代價, 07/02 15:39
FairyBomb: 所以你用飲料、煙、吃飯就不算租用?你要禁就是連這些 07/02 15:39
FairyBomb: 都一起禁,交易最早的概念就是"以物易物"好嗎.. 07/02 15:39
FairyBomb: 上面就問你是全禁,還是只禁現金,你只禁現金我還真無 07/02 15:40
Derek324kimo: 但「金錢租用」這點要說不是交易?怎樣都說不過去啊 07/02 15:40
FairyBomb: 言,看起來又是一個自由心證的感覺XDDD 07/02 15:40
直接的說,板規所提到的『買/徵/換/賣/送/廣告』是為主體, 要借工具或借什麼東西, 肯付出代價自然會有地方可租用、但那同樣屬於商業行為, 如果有其他板友肯『無償』的出借, 要用飲料或什麼東西答謝我都覺得還好, 只要不是直接的與金錢相關, 這是我所承認的最低程度, 或者你希望我要擴大解釋? 『如果是車行出借、租車行出借什麼的......』 我不認為把規則抓得那麼嚴那麼死是所有板眾樂意見到的, 『方便即可、但絕對不要與錢扯上關係』 是除了板規四明列之外的最安全的做法。 ※ 編輯: Derek324kimo (42.72.34.116), 07/02/2015 15:50:02
FairyBomb: 上來借車給現金(X),上來借車請吃西提(O),我應該沒誤 07/02 15:43
FairyBomb: 會你的意思吧 07/02 15:43
FairyBomb: 雖然我自己是覺得標準很有趣,不過只是想問清楚而已 07/02 15:44
xien721: 版主桶錯了吧XD 原PO還有寫信來問我耶ORZ 07/02 15:47
xien721: 他說想跟人借車練一下,都不用回禮什麼嗎(心意) 07/02 15:48
xien721: 樓上居然炸彈哥-.- 07/02 15:48
xien721: 他在被你桶前就私信我幾封請教事情了,我覺得根本也沒到 07/02 15:49
xien721: 酬勞之類的,這篇比較敏感....- - 07/02 15:50
xien721: 就是一個很單純的想借車練不是XDD 07/02 15:50
Derek324kimo: 心意OK,不要把酬勞或學費講明嘛... 07/02 15:50
FairyBomb: 我看的跟樓上一樣,就只是單純想練車,可能版主看的比 07/02 15:51
FairyBomb: 較不一樣啦,科科。 07/02 15:51
FairyBomb: 反正你上次覺得自己很Ok的決定也是在BM版被砲,希望這 07/02 15:51
FairyBomb: 次不要又一樣囉,呵呵。 07/02 15:51
xien721: 我推文就說我爆地點,不然我可以借他練,結果就被桶了XD 07/02 15:51
xien721: WTF? 07/02 15:51
Derek324kimo: ...我沒有捅你啊? 07/02 15:53
xien721: 我說被桶的原PO啦,他真的就是一個很單純的想借車練XD 07/02 15:54
sssh0203: DEREK判決刪文都太鳥毛了啦 有些根本就沒有違規事實 07/02 17:44
sssh0203: 不用樣興文字獄吧? 話說不是要選增設版主? 現在是? 07/02 17:44
sssh0203: 有些時候版友也沒有違規圖利買賣意圖真的不用抓成這樣 07/02 17:45
sssh0203: 我之前也是一篇直接被刪 只是問個有沒有在BIKESHOP板 07/02 17:46
sssh0203: 購車的經驗 不知道這樣交易安不安全 直接被刪文板規3-9 07/02 17:47
sssh0203: 水球解釋詢問也是愛回不回 只說一句板規3-9 07/02 17:47
sssh0203: 那你判定3-9的原因是什麼? 好歹也解釋一下吧? 07/02 17:48
TheCrossRoad: 桶!!!!都桶!!!! 板規都寫那麼明了!!! 07/02 19:00
TheCrossRoad: 眼睛不好就該看醫生而不是看ptt!!!!!! 07/02 19:01
z12345xxxz: 所以不能給錢,但是花錢買東西給可以~結案? 07/02 19:13
NTR5566: 神解釋 07/02 19:20
catpig0420: 這篇有原文可以看嗎@@ 07/02 19:33
FairyBomb: z - 19 - 2 - 520 有原文 07/02 19:35
catpig0420: 我覺得這篇蠻OK的欸....@@ 07/02 19:55
smallwang187: 桶的有點OVER 原PO真的沒怎樣 07/02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