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afans: 後方 前車狀況不明 右側超車 真敢… 08/16 08:45
右側超車是因為他往車道左方移動,至少從事後影片紀錄是如此
左邊車道是快速道路下來的延伸車道(有車道分隔線)
GOOGLE MAP上面,那條車道是沒有禁行機車的
→ oz0923: 你有保持安全距離嗎= =? 08/16 08:49
安全距離應該是沒有
推 Dopin: 除非可以舉證對方不當(危險)駕駛 不然你所說的行為應該怎樣 08/16 09:00
→ Dopin: 都算後方錯喔 你 自行判斷 的部份在法規上來說是不行的 Orz 08/16 09:01
他最多也就是忽左忽右、看左往右
他未有打任何方向燈,但是他說他要待轉,照目前行政機關認定
進入待轉區"不一定"要打方向燈,之前問交通部(?)他是說照現場狀況決定
後方撞前方,我的錯比較大,這點是不容質疑的
→ oz0923: 下次要遇到這種的超車還是要按喇叭 08/16 09:43
我的防衛性駕駛觀念還要再多加強,慶幸對方應該無大礙
推 applekiwi: 依你的說法 他本來往左轉 卻換右轉 08/16 09:48
應該說"看起來"是要逕行左轉,因為他持續往左邊移動,也面向左方
我當下的判斷是如此。
※ 編輯: a083040 (36.237.64.101), 08/16/2015 09:51:17
→ applekiwi: 算變換車道未禮讓後方直行車? 08/16 09:49
我覺得不算是,因為兩方早先前都是再同一車道
但是撞擊點是在十字路口中,應該沒有車道不車道的問題
(因為沒有車道分隔線,我認為是沒有不同車道問題)
※ 編輯: a083040 (36.237.64.101), 08/16/2015 09:53:11
推 applekiwi: 咦 變換車道要劃線的車道才算喔?@@ 08/16 09:54
→ applekiwi: 那我觀念不太清楚 拍謝 08/16 09:55
我個人的理解是如此,因為如果要做不同勢必要有所分割
那把同向車道分割,最簡單明瞭的是畫設車道(分隔)線
換言之,沒有畫設分隔線理論上來說,是沒有不同車到的問題
不過我的個人理解也可能是錯,還有請版上先進指點
※ 編輯: a083040 (36.237.64.101), 08/16/2015 09:59:37
推 xrae00429: 同車道超車...記得機車也不行吧 超車不當好像是你全責 08/16 10:23
依照道交處罰條例第47條第1款,在岔路超車是可以處行政罰鍰
超車不當,貌似是吃全責
目前這方面,還是要等到初判表出來才能做進一步的確定
※ 編輯: a083040 (36.237.64.101), 08/16/2015 10:33:10
推 km0220: 覺得等初判表會被獅子大開口 08/16 10:42
→ km0220: 晚點來更新我的車禍事@@ 08/16 10:42
不曉得...如果在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他要咬高我也願意接受
畢竟目前看起來是我錯比較大,甚至全責
這時後會慶幸幸好當初有買相關任意險
應該可以幫忙理賠一部分
是說,您的狀況是否安好?
※ 編輯: a083040 (36.237.64.101), 08/16/2015 10:53:39
推 kobevin: 如果有第三人任意險那應該會由保險全額支付不是?除非超過 08/16 23:04
→ kobevin: 保額?只是來年的保費會漲... 08/16 23:04
如同您說得,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額度內代替被保險人賠償第三人
保費貌似不會調漲,只是不會調降而已
※ 編輯: a083040 (36.237.64.101), 08/17/2015 0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