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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機車違停被罰12次 41天後收罰單 罰款近兩萬 2015-09-08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讀者爆料,七月二日被檢舉機車違停,八月十二日才收到罰單 !移車來不及,累計被檢舉十二回,總罰款一萬九千八百元;苦主強調有錯在先,卻也大 嘆碰到檢舉「狂」人,並質疑警方開單程序過慢? 高市交通大隊說明,檢舉案件拍照後七日內有效,警方接到檢舉資料後有三個月處理時間 ,但通常會趕在一個月、甚至十天內完成,一切依法處理、並無延遲。 具律師身分的市議員林瑩蓉不認同警方說詞,強調開罰宗旨是維持秩序,現在卻讓人感覺 警方只是等著收罰款,整體開罰過於浮濫且變質;她提醒警方開單時間只是行政命令、並 非法規,絕對有檢討空間,議會期間會質詢。 陳姓女子向本報反映,八月十二日一口氣接到三張機車違停紅單,分別是兩張並排(每張 罰二千四百元)、一張沒靠道路右側停放(六百元);她驚覺異狀、上網查詢,發現八月 十一日前,共被檢舉、開罰十二回。 陳女強調確實有錯在先,只是整個過程讓人很難理解,機車都停在同個位置(左營區孟子 路),七月前都沒被開過單,突然被檢舉就是十二張,讓人措手不及;且以往警方拍照舉 發會留單據警示,被罰後有機會調整,如今全推給檢舉達人,應該說是檢舉「狂」人。 十二張罰單裡,第一張是七月二日被檢舉,但八月十二日才收到,其中七張並排停車、五 張沒緊靠右邊停車,總額一萬九千八百元,陳女感慨如噩夢一場,過重罰款已失去處罰 原意。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137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88.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41684977.A.634.html
GHTang: good 09/08 12:03
donny123: 臺灣很多議員就是這樣 理盲又矯情 09/08 12:07
fireguard119: 過重罰款已失去處罰原意?我有誤會什麼嗎 09/08 12:09
StudentVOICE: 違規還有什麼好講的 09/08 12:12
Iambenito: 罰得好!!!~ 09/08 12:18
TurTao: 八成又是那種把店門口當自己家的人 09/08 12:20
sdiaa: 看圖是把車道白線當成路面邊線 停在車道上 無視紅線 09/08 12:23
MELOEX: 理盲濫情(X) 為了選票睜眼說瞎話(O) 09/08 12:28
catpig0420: 不要違停很困難一樣 09/08 12:50
infinitem35: 爽拉 你如果只違停一兩次會有這麼多張嗎? 根本是把 09/08 13:03
infinitem35: 路當你家一樣 09/08 13:03
vinex: 要看到罰單才移車,那禁止違停又有什麼意義 09/08 13:04
silomin: 以後會怕違規.....就有意義啦 09/08 13:04
rick6304: 合併執行罰六百 09/08 13:05
snowcoat: 合併罰600=月租費600 超便宜啊 (?) 09/08 13:06
sai1268: 廢話,就是有人要發這麼多次才會怕 09/08 13:09
wind0710: 沒被罰不代表違停是合理的,把車停好停車格內很難? 09/08 13:28
wind0710: 更何況併排停車造成其他開(騎)車的人危險 09/08 13:29
jameswen: 溫馨 09/08 13:31
eno1222: 違規還要找議員,這個議員請用選票下架他 09/08 13:58
lai97: 台灣議員就是這樣嗎... 違規事實明確阿 09/08 14:05
david510002: 罰的好,罰多才會怕啦 09/08 14:28
Cum5566: 我唯一有問題的地方是 "沒靠道路右側停放" 09/08 14:46
Cum5566: 是指車體與路邊/牆面 需成平行停放 不得垂直停放嗎? 09/08 14:47
Cum5566: 看新聞裡的照片 他是與路邊垂直停放 09/08 14:47
Dopin: 理論上不管是停汽車或機車都必需平行且靠邊 60cm 以內 但機 09/08 14:49
Dopin: 車停車格很多都是垂直的 所以有機車格要以機車格為準 但沒 09/08 14:49
Dopin: 格子的話就必需平行放 不過這真的在白線的地方根本只會造成 09/08 14:50
Dopin: 停車浪費 現在汽機車併排都可能要改成 2700 了 簡直鬼島 .. 09/08 14:50
whowhohahe: 該罰就罰,不然沒有人會怕啊! 09/08 15:28
shirochan: 這個叫活該啊.還有議員敢幫腔哦? 09/08 16:14
oscar910005: 看完只覺得活該跟好爽XD 09/08 16:25
bizozi968: 省下來的一次吐回來 09/08 17:04
swjlsc: 這樣罰才會怕 相當有效果 09/08 17:27
vlee: 第一張罰單開出後就該確認車主收到通知才能開第二張 09/08 17:35
vlee: 不然警察每十分鐘來開一次 標準在哪?? 09/08 17:38
YamagiN: 這有同天同個位置被罰兩次以上嗎? 09/08 18:31
gtmmy: 哪天違停害人傷亡了 又要找議員幫腔嗎 09/08 19:16
wjc223: 被罰活該,但開罰單的效率確實該加快 09/08 20:35
d9637568: 罰得好 09/08 20:41
abow0102: 七月前沒被罰就當賺到啊 被罰剛好 09/08 21:03
catpig0420: 沒提到他總共停了多久 09/08 21:07
roder: 甚麼人選出甚麼議員 09/08 21:33
shermanqoo: 吧哺嘞 違停本來就能連續罰還等你收到嘞 09/09 01:41
shermanqoo: 不然你停在國道上等你回家收罰單好不? 09/09 01:42
ben745018: 違規就違規 這種議員就不要選了 亂搞 有這種交通才會 09/09 03:29
ben745018: 亂 09/09 03:29
Pheromone: 違停死好 議員不意外 09/09 07:09
eric791112: 其實不無道理,雖然被拍到送達中間常為月餘,但處罰 09/09 09:00
eric791112: 本身本是為警惕駕駛人不再違規,其實從第一張作成到2. 09/09 09:00
eric791112: 3.5張後警方看前違規紀錄本可早送達第一張或先行通知 09/09 09:00
eric791112: ,這種行為日後必被檢討 09/09 09:00
gm95: 違規就要罰好啊,不然路上刁民越來越多 09/09 12:02
fytracy: 感慨過重罰款已失去處罰意義...這句話的意思是處罰輕好 09/10 15:38
fytracy: 有意義,因為我會再多體會幾次這份意義的存在囉? 09/10 15:38
fytracy: 是我有搞錯嗎? 09/10 15:38
ding0725: 大快人心 09/11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