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oo: 是想多賺一天的錢吧? 09/17 21:54
→ enjoyyou: 不構成強制罪嗎? 09/17 22:04
推 smithwelson: 限制在契約約定的時間取車,應該沒有強制罪的問題吧 09/17 22:21
→ vivianwang: 自己的機車自己騎! 09/17 22:25
→ snowcoat: 多付錢就會給你拿了吧 違約金 09/17 22:58
推 MilkTeaMan: 重點在移車 09/17 23:09
推 berice152233: 移車是重點,要移除你的車太麻煩,寧願不賺你的錢 09/17 23:50
→ acesslai: 有事先大字聲明就OK 09/18 03:36
推 hanconquer: 我覺得很合理,就像約會一樣,太早到當然不能怪別人晚 09/18 11:24
推 a87992772: 本來就是照合約走阿,哪天跟你約定的就哪天拿,除非對 09/18 15:22
→ a87992772: 方自己跟你說,他提早送到是他們自己內部的事 09/18 15:22
推 michaelchen1: 寄車業者本來就很機車 而且太晚去拿還要收二天的錢 09/18 16:33
→ michaelchen1: 明明就沒超過12點 09/18 16:33
→ darkaikainu: 台灣這麼小的島車子這麼多,甚麼問題都嘛會有 09/18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