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olio: 有些東西還是要摸摸鼻子,真要算下去對你沒好處,1200買個教12/11 00:10
→ kolio: 訓很值得了12/11 00:10
→ LuckSK: 所以之後你有去買行車記錄器嗎?沒意外就是吞下去沒錯12/11 00:11
→ NaouZ: 事故研判表要等一個月, 但目前先確認那老人的傷勢狀況, 免12/11 00:11
→ bgrich: 因為你有看到他,不是從死角冒出來,所以一定會有責任12/11 00:11
→ NaouZ: 得被民事綁架刑事.12/11 00:11
→ NaouZ: 只要台灣的法規有明確定義行人橫越馬路無路權, 駕駛人不論12/11 00:12
→ bgrich: 請好好處理吧,以後小心,不要去猜別人要怎麼走 防衛駕駛12/11 00:12
→ NaouZ: 有無注意致撞擊都無過失的話, 那麼行人就會乖乖走斑馬線了.12/11 00:13
推 jakalG: 沒證據就真的只能摸摸鼻子當買教訓 到時候對方驗個傷尤其12/11 00:31
→ jakalG: 是老人家東痛西痛 後續只會更麻煩12/11 00:31
推 pusufu5566: 老人家不意外12/11 00:59
→ shiiyuan: 請購買行車記錄器!之前被雙黃線迴轉的計程車撞,還義12/11 01:04
→ shiiyuan: 正嚴詞的跟交警說我速度差不多6、70衝過來…秀出我的行12/11 01:04
→ shiiyuan: 車記錄器,結果我擺明在等紅燈…我說我時間很多我們可以12/11 01:04
→ shiiyuan: 跑跑法院,最後司機除了賠修車費,還多塞三千塊12/11 01:04
推 MTBSsales: 看來你是沒有人證了,又沒有影片輔助你的立場,光你的12/11 01:07
→ MTBSsales: 說詞你是賠定了;這種事遇到很幹,但事實就是如此。今12/11 01:07
→ MTBSsales: 天凌晨下雨開燈騎在有分隔島的路上,忽然一個清潔工從12/11 01:07
→ MTBSsales: 分隔島走出機車道來,身上完全沒有反光標示,急煞停下12/11 01:07
→ MTBSsales: 來時這三寶之王也才想到要看路,已經離沒幾步的距離了12/11 01:07
→ MTBSsales: ,當下開罵幾句後,等天亮立馬打1999憤怒的投訴並留號12/11 01:07
→ MTBSsales: 碼要求回應,要不是老婆在後座勸我應該至少會去把她拖12/11 01:07
→ MTBSsales: 的籃子踹翻12/11 01:07
推 aass5576843: 樓主拍拍 這種三寶也真夠X 買個行車紀錄器吧12/11 01:12
推 sonofgod: 沒有影片真的很麻煩 這種老廢物一堆病都會怪到你頭上12/11 01:47
推 WoBa5566: 就算他走位Juke 你會撞到他就是你判斷失誤12/11 02:31
→ WoBa5566: 1200而已 吞下去12/11 02:31
推 EVA96: 1.買行車紀錄器 2.看到路邊有任何行人、動物或是可能會衝12/11 03:02
→ EVA96: 出來的東西 就要減速12/11 03:02
推 HLPT: 我記得有看過行人被撞死 駕駛完全無責任的新聞 行人的帝王條12/11 03:02
→ HLPT: 款是在斑馬線上 若是任意橫越馬路 行人一定有肇責 原po吃虧12/11 03:02
→ HLPT: 在沒監視器 行人的鄰居以訛傳訛 三人成虎 就算有目擊者也容12/11 03:02
→ HLPT: 易被錯誤的說法影響而懷疑自己當初看到的事實 或是不敢出面12/11 03:02
→ HLPT: 替你證實12/11 03:02
→ sonofgod: 已經被嚇過好幾次 還有行人從機車地下道出口穿越12/11 03:17
推 eric791112: 說行車紀錄器說多久了~~~就是一堆人聽不懂,事發後開12/11 08:05
→ eric791112: 始哭哭心寒,帝王條款個屁,不懂別亂說,直接跟你說本12/11 08:05
→ eric791112: 件沒有客觀證據,只能靠雙方自白,你難認無肇事責任12/11 08:05
推 eric791112: 省小錢花大錢的代表12/11 08:16
推 ikariamman: 該買行車記錄器了12/11 08:32
→ bgrich: 無罪的案例是完全沒機會避免撞上才有可能判無罪,原PO早就12/11 08:46
→ bgrich: 看到而選擇從行人後方繞過去就不可能無責了12/11 08:47
→ bgrich: 只要有責,就可以刑逼民,自己想想看要不要賭吧12/11 08:49
→ bgrich: 此例就算有記錄器證明他回馬槍,部份責任也跑不掉12/11 08:50
噓 joanne1452: 純噓老廢物 自以為老了就可以得了便宜又賣乖12/11 09:38
推 dan6658123: 行車記錄器勸世文 說實在有先叭他嗎? 我遇到這種一定12/11 09:45
→ dan6658123: 叭他12/11 09:45
→ a0913: 1200 吞下去吧 你沒行車紀錄器 就是掰12/11 09:56
→ a0913: 真的快吞 上法院你更麻煩沒佐證行人最大12/11 09:56
→ a968126326: 辛苦了,真的氣不過的話就花點時間挨家挨戶找事發附12/11 09:59
→ a968126326: 近有無目擊者或監視器,本人也發生過類似情況,只是12/11 09:59
→ a968126326: 對方目前是腦死狀態...12/11 09:59
→ bnb840522: 早晚要死的人了 o'_'o 讓讓他吧12/11 11:05
→ bnb840522: 白包1200也不算貴12/11 11:06
推 suckme: 有個東西叫行車記錄器12/11 12:29
推 iversonpop: 看來我要快點買行車紀錄器了...12/11 12:43
推 xc332211: 錯在沒加速送他西歸12/11 12:47
噓 oz0923: 喇叭大力按下去 按到他會怕 我這邊都是這樣處理12/11 12:53
推 wjc223: 行人的帝王條款,只限行走在斑馬線上而已12/11 13:38
→ wjc223: 可惜你沒喇吧示警吸引路人注意,也沒錄影證據12/11 13:39
→ wjc223: 真要拼就試試看能不能調到附近監視器吧12/11 13:40
推 likebulldog: 這件事後會讓你下定決心裝行車記錄器嗎12/11 15:08
推 boafans: 吞吧 1200而已 之後趕快買行車記錄器唄12/11 15:09
推 A320: 一千二而已真的吞下去 因為你不管走哪條途徑最後都會賠更多12/11 15:47
→ A320: 如果人家去驗傷搞不好還可以多告你一條過失傷害12/11 15:48
推 raymiller: 車速太快了啦,下次上班早點出門。且看到行人在馬路上12/11 15:57
→ raymiller: 驚覺要有。12/11 15:57
推 raymiller: 一轉身就知道不妙.....所以你本來想直接從他背後擦身過12/11 15:59
→ raymiller: 去嗎......12/11 15:59
痾...是因為他都已經走到汽車道了,我騎在機車道...所以就想說不用停下來等他吧=.=
※ 編輯: qwerbrian (223.141.183.97), 12/11/2015 17:32:07
推 MTBSsales: 我上面推文的漏尿經驗加這篇主文,讓我原本觀望變立馬 12/11 17:28
→ MTBSsales: 衝S100 F2,太座也沒意見了,看前人購買開箱畫質神好! 12/11 17:28
推 MTBSsales: 原本要直衝兩支,想到兩台車同時出門機會不大輪流用就 12/11 17:31
→ MTBSsales: 好,留一支扣打繼續觀望 12/11 17:31
推 forgr202: 你可以先問警察你知道什麼是馬路三寶嗎? 12/11 18:13
→ forgr202: 你車禍的地點到底在哪 附近沒有班馬線就問警察 你覺得 12/11 18:14
→ forgr202: 我為什麼會在這撞到他 12/11 18:14
推 joe0934: 嗯 妳煞不住代表車速真的有快了,加油 12/11 18:18
→ catpig0420: 煞不住代表車速快?啥邏輯..沒碰過閃現嗎 12/11 19:47
推 wquar: B大的 白包1200我真的笑了 12/11 20:07
推 safeya: 我會1200吞下去,然後立刻買一台行車記錄器 12/11 20:18
推 Squal: 你應該騎快車道(黎明路沒禁行機車),這樣就算撞到 12/11 21:31
→ Squal: 也是在路中間,足以證明其為任意穿越馬路 12/11 21:31
推 elvis30901: 哪台機車時速50這樣煞得住啊 12/11 23:04
→ elvis30901: 國中物理稍微算一下就知道根本不可能 12/11 23:05
→ elvis30901: 就算你0.5秒從時速50直接殺到0 12/11 23:07
→ elvis30901: 也要3公尺多的煞車距離 12/11 23:07
→ elvis30901: 真的算不出來去找個國中生問 當作幫他模擬考 12/11 23:09
推 bpbpbp: 所以要有適當的安全距離啊,煞車距離就這麼長,當前方障 12/11 23:44
→ bpbpbp: 礙物逐漸靠近時不是就要放慢嗎? 12/11 23:44
推 PercyShelley: 雖然我也會很氣三寶,但看樣子是無解了,有其他方法 12/12 02:24
→ PercyShelley: 嗎 12/12 02:24
噓 gtmmy: 紅色明顯 喇叭大力按下去就對了 被瞪也無所謂 12/12 04:15
推 gtmmy: 補推回來 那種推卸責任的說法聽了就會超火大 12/12 04:17
噓 standup620: 討厭這種爛老人 什麼錯都是年輕人的不是 12/12 20:01
推 corpo: 行車記錄器吧 12/16 23:26
推 kagayama: 真的不要太影響到自己心情了,不值得。另外上台行車紀錄 12/17 10:43
→ kagayama: 器吧,現在兩三千選擇很多了。 12/17 10:43
→ kagayama: 我被對向老三寶為了避水溝蓋騎到我行進路線上擊沉後, 12/17 10:47
→ kagayama: 買新車後龜訓30km/h期間,里程一百公里初時又被巷道衝出 12/17 10:48
→ kagayama: 左轉的年輕三寶剪線自摔後,我就不再鐵齒也裝了機車行車 12/17 10:49
→ kagayama: 行車紀錄器了,去裝一個吧。 12/17 10:51
推 soraka: 不太裡解為甚麼都沒證據還沒斑馬線還要認賠 爛法律 12/17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