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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125567365 (我要成為廢文王)》之銘言: : 今天收到紅單 : 被檢舉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 看到照片 : 在等紅燈 : 旁邊車輛在靜止狀態 : 我在很寬敞的空間想騎到前面的機車停車區 : 車輪也是在雙白線的範圍內 : 只有壓線而已 : 但絕對沒有超越雙白線 : 這樣算是違規嗎 ? : 我記得壓線不算違規阿 剛剛收到台北市交通裁決所的單 同意免罰 壓線屬於事實不明確 自己念法律系行政法沒白念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46.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71417052.A.AB0.html
a0913: 這樣省多少? 08/17 15:04
600 ※ 編輯: a125567365 (36.231.146.29), 08/17/2016 15:13:56
bnb840522: 上次車禍對方壓雙黃也不算逆向QQ 08/17 15:29
yzak00416: 文義解釋上就非屬跨越啦,恭喜原po 08/17 16:13
OrzOGC: 開這種罰單本來就是莫名奇妙... 08/17 16:18
hsia1800: 法律就是法律 一個字都不能更動 ..恭喜 08/17 17:23
jric: 處罰條例就是要跨越啊,只是跨一半(一條)罰不罰?或許就是 08/17 18:01
jric: 有個空間了… 08/17 18:01
basara34598: 檢舉的人也是白.造成警察跟用路人困擾.你馬檢舉違規 08/17 20:47
basara34598: 事實明確的 08/17 20:47
NSyaoRan: 檢舉確實超線的不就沒爭議了 08/17 23:21
nitealong: 就跟汽車跨越雙黃線一樣...兩個輪子不算,要四顆都過去 08/18 14:11
nitealong: 才算Orz 08/18 14:11
kissrober: 原來要4顆輪子都跨越才算阿!! 上ptt學知識xd~ 08/18 16:31
eric791112: 不是檢舉人白痴是鴿子腦殘 08/18 19:37
nitealong: 因為被鴿子退件過....說兩顆不算,車友差點被他擠到水 08/18 21:38
nitealong: 溝才怒檢舉的 08/18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