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VA96: 你可以先拍好照片 之後檢舉呀11/10 16:18
我都報警了..檢舉不是應該是沒警察才做的嗎..
※ 編輯: elvis30901 (140.121.136.171), 11/10/2016 16:19:49
推 EVA96: 警察又不一定會舉發,但你檢舉就一定要受理11/10 16:20
推 boafans: 拍照 走民眾舉發~11/10 16:20
→ boafans: 有舉發不處理 瀆職 (最近新聞看到XDDD11/10 16:21
推 mr19951023: 我有幹過,有一次和一個肥宅約吃早餐,結果我們機車後11/10 17:01
→ mr19951023: 面一台汽車就這樣停下去了,我就先拍照之後開始附近店11/10 17:01
→ mr19951023: 家詢問,最後移車了,耽誤我們二十分鐘,回家吉了,上11/10 17:01
→ mr19951023: 過禮拜回信說成功了11/10 17:01
→ mr19951023: 更正 上(過) 改成 上(個)11/10 17:02
推 a0913: 並排停車檔到機車的 我都手機拿起來直接前後拍11/10 17:08
→ blackhippo: 叫你走算不錯啦...不然你比較想要見面吵一吵開幹兩人11/10 23:20
→ blackhippo: 叫你走算不錯啦...不然你比較想要見面吵一吵開幹兩人11/10 23:20
→ blackhippo: 回去做筆錄嗎..11/10 23:20
我心裡知道留在現場大概就是開幹 所以才去買飲料 但還是不太爽
推 BigBananaBoy: 基隆唷呵呵 一個車道都是直接拿來停車用了11/11 02:36
您真內行 然後紅線就是可以停車的意思 偉哉基隆國 法律不同凡響
推 disyou: 遇到這種的..先看附近沒有監視器..把他輪胎灌三秒膠11/11 17:3
這好像不錯 但我不可以打白色的
推 disyou: 讓他不能打氣...好處是很久以後他才會發現11/11 17:38
※ 編輯: elvis30901 (1.162.41.110), 11/11/2016 20:10:15
推 park00849: 所以基隆才有有名的全家福湯圓11/11 21:36
大家都來搓湯圓
推 kevinkle: 拍照就去檢舉阿~下次記得先拍照 再叫警察來移 最後檢舉11/12 00:04
※ 編輯: elvis30901 (1.162.41.110), 11/12/2016 22: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