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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蘋果 新聞標題:自家騎樓停機車 竟因車頭朝外吃22張罰單 新聞內容: 高雄一戶李姓人家去年3月在自家騎樓停放3輛機車,遭鄰居拍照檢舉未依規定車頭朝內停 放,短短兩周內竟遭警方連開22張罰單,其中1輛還曾1天被開2張罰單,總計罰款高達1萬 3000多元。李家行政訴訟抗罰,質疑民眾檢舉照片可造假、1天2張罰單違反一事不二罰等 ,但橋頭地院認定警方依法開罰,今判李家敗訴。 高雄市警局表示,本案22張罰單有的是因為車頭朝外,有的是因為後輪未依規定與騎樓邊 緣對齊而被開單,去年5月市府已修改「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 只要不妨礙通行且與騎樓外緣齊平,車頭朝內外都無所謂。修正內容包括:(一)道路沿 線未禁止停車者,於不妨害交通之情形下,得橫向或順向於路邊停放整齊;6公尺以下巷 道應順向停放,並保留至少6公尺之通道。(二)人行道經本府交通局劃設停車格位者, 應停放於停車格內。(三)騎樓地未經本府交通局設置禁停標誌(線)者,於不妨礙行人 通行之情形下,得沿騎樓地外緣橫向停放於騎樓地,並以一排為限。 李姓女子等3人提告主張,去年3月3日至17日他們停放在自家門前騎樓的3部機車被連續拍 照舉發違規停車,警方隨即開立22件舉發違規通知單,但依據檢舉人拍攝的檢舉照片,其 上雖標示拍攝時間,但現在相機時間都可自行調整,質疑照片日期可能造假,且檢舉照片 有多張角度及停放位置相同,根本無法確認是否為同一天所拍攝。 李女等人認為,照片上機車停放位置均未變動,應屬同一停放行為,則舉發機關連續開了 22張違規通知單,甚至有同一天開立2件的情形,顯然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還說,他們 確實不知高雄市政府訂有「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亦不知有規定 機車停放方式,且高市所有騎樓機車停放方式亦未統一,警方未勸導就直接連續開立22張 罰單,也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平等原則與行政自我拘束原則等,希望法院判決撤銷罰單。 高雄市交通局則指出,依據《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第2點及《道 路交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1第2項規定,「人行道未經本府交通局劃設停車格位者,得 停放於騎樓地,停放時應車頭向內,後輪應與騎樓地外緣標齊;騎樓地外緣設置水溝者, 後輪應與水溝內緣標齊。」而李女等人卻將車頭向外,且未與騎樓地外緣標齊,因此屬違 規停車,只要超過2小時就可連續舉發。 橋頭地院指李女等人並未提出檢舉照片造假事證,且勘驗檢舉照片也查無明顯錯誤情形, 認定舉發機關認定李女等人違規並無違誤,今判李女等3人抗罰敗訴。可上訴。(王吟芳 /高雄報導) 新聞網址:https://goo.gl/b9P9b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54.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88351313.A.56B.html
yayaorz: 真的活該 03/01 15:13
Iambenito: 歡迎檢舉達人蒞臨台北~ 03/01 15:17
lafeyo523: 歡迎來新北市處理處理! 03/01 15:42
milk7054: 這我真的不知道@@ 03/01 15:54
melic: 這是陳進興條款嗎? 03/01 15:55
warreng: 一事不二罰限時30分鐘以內,第31分鐘就可以再開了,現在 03/01 15:58
warreng: 的人真是... 03/01 15:58
anothernight: 有這麼多規定阿?長見識了? 03/01 16:00
infinitem35: 兩周就處理好了真有效率 新北的過一個月還沒動靜呢 03/01 16:46
happy611067: ....神規定嗎 齊平是什麼概念,另外想問大大 規定 03/01 20:06
happy611067: 朝外朝內的最主要用意及效益是? 03/01 20:06
dog79721: 高雄限定 03/01 20:11
wateres: 看起來比較整齊 03/01 20:20
luob: 車牌朝外是重點 03/01 20:44
SSSONIC: 好像大家習慣是車頭朝外(馬路) 03/01 20:53
chiono: 6公尺以下巷道停車 須保留6公尺通道 白話文就是禁止停車 03/01 21:29
chiono: 嗎 03/01 21:29
ciswww: 可能一半的車子不在道路範圍內 03/01 22:34
ciswww: 恰好道路另一側又有空地 03/01 22:35
td770715: 檢舉的好阿 我已家外面騎樓也是停一票根本沒在怕 新北 03/01 23:49
missin: 兩周22張阿.... 03/02 01:08
p00o99o: ㄏㄏ 03/02 01:49
sonofgod: 北七鄉下規定... 幸好北部沒有 03/02 03:38
kerodo: 這條法87擾民。朝外較好停 03/02 14:15
linjp: 還規定方向勒= =機車一定是驅動輪停低處阿 不然怎麼拉出來? 03/02 18:09
vaper: 長見識,原來高雄這麼潮啊,當兵時的標齊還延用到騎樓停車 03/03 00:32
vaper: 該不會那拍照的人,剛好跟開單的警察有關係...缺業績? 03/03 00:33
ck940560: 民眾檢舉是在業績什麼啦.... 03/03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