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rek324kimo: 這判決看起來很合理 05/02 02:44
噓 smallpig02: 真是鬼判決 05/02 05:16
推 alog: 都已經領走二百多萬了 05/02 05:47
推 alog: 附帶民事求償169萬只能說還是能向上反應 05/02 05:48
推 alog: 且你也得證明跟講的出169萬這個數字怎麼得出來的 05/02 05:49
推 alog: 雖然說撞死人 求償都是破百起跳 但是真的 雖小ㄏㄏ 05/02 05:49
→ enjoyyou: 真的是隨法官講~~ 要判生就信賴原則 要判罪就能注意不注 05/02 06:49
推 Leadgen: 闖綠燈的結果~ 05/02 07:03
噓 PSP156: 酒駕還討拍? 05/02 07:39
酒駕判決只是讓大家參考,同名同姓但沒看到身份證字號,不然你可以搜尋民事判決,
會看到「游雨潔」有一堆金錢糾紛,不過全台灣有多少個游雨潔?我不知道。
推 smallz: 鬼判決 我直行還輸給一個闖紅燈的 05/02 08:18
推 erik777: 應該說你闖黃燈又未減速就有過失刑責 05/02 08:40
推 firetfd119: 超強的9m急煞煞車痕…等等,有煞車痕嗎? 05/02 08:53
→ firetfd119: 可以用沒煞車痕的9m幫我回推原車速嗎? 05/02 08:54
判決中沒有提到有沒有煞車,到底是沒有鑑定還是法官沒有採用?
不過依照這判決理由,有沒有煞車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
推 eric791112: 這件我會跟她說拼二審 05/02 09:19
→ york1987: 因為這闖紅燈的死了,所以她比較倒楣,就是這樣而已 05/02 10:50
→ sdiaa: 自己都承認有看到了~ 05/02 10:55
推 Juder: 死因不是說跟車禍無關,自然死亡不是? 05/02 11:49
→ Juder: 主訴是過失傷害,能判這麼高也是很奇妙 05/02 11:51
推 vincent0921: 一審一堆莫名奇妙的判決,反正二審會幫他們擦屁股, 05/02 13:18
→ vincent0921: 就上訴吧 05/02 13:18
推 pmgodie: 鬼島的法官:我不知道什麼叫路權,我只知道人死為大 05/02 13:42
我以為貼判決就會有人去看,可惜有人的時間很寶貴,只有時間推文、沒有時間看判決。
判決理由
「按刑法上之過失,係指行為人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或行為人對於
構成要件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而言,刑法第14條定有明文,故刑法
上過失行為之成立」
1. 「能注意」:被告承認有看到機車,當天視野良好。
2. 「不注意」:事發時已經黃燈了,被告理應注意並減速,卻賭機車不會真的闖紅燈,
所以就選擇闖過去。
舉個例子,今天你在天氣良好、視線佳的路上開車,發現有行人在遠處闖越馬路,你可以
順理成章故意撞他嗎?當然不行,因為你已經看到行人正在闖越馬路,就算對方違法也沒
理由一定要被車撞,法官不知道你是不是蓄意撞人,但至少知道你在標準限速內、在知覺
前方有人的狀況下必須避免撞擊行人,如果沒有避免時就叫做過失。
當然你可以在這狀況下故意撞死人,假裝是事故,刑責看起來不會很重 (誤
民事求償的部分,被害者那邊雖然求償169萬,但民事庭法官會考量雙方過失程度,才會
判決被告應該賠多少%,法庭並不是家屬可以獅子大開口的地方。
※ 編輯: Gemani (223.141.122.74), 05/02/2017 14:15:24
推 kenken0902: 過失相抵,能不能求償到那麼多還不知道勒。而且她有沒 05/02 16:20
→ kenken0902: 有上訴二審啊?有的話還要等二審確定判決出來。 05/02 16:20
推 eric791112: 她的委任似乎沒提促不及防,她大概想說鑑定無肇責就用 05/02 17:12
→ eric791112: 信賴原則就好,首先法不能強人所難,行駛欲跨越該路口 05/02 17:12
→ eric791112: 時能同時注意到闖紅燈來車並看到此時號誌已轉黃燈? 05/02 17:12
→ eric791112: 看時間軸應該是車頭已在機車停等區(比例)時尚為綠燈, 05/02 17:16
→ eric791112: 緊接著轉黃燈時車頭接近停止線,此時在未超速之情形下 05/02 17:16
→ eric791112: 若直接煞停恐製造駕駛人生命身體之損傷 05/02 17:16
→ eric791112: 這件就上訴看看啊~上次機車撞行人被法院認定無罪那件 05/02 17:18
→ eric791112: ,我認為有足夠時間可避免但法院認為促不及防,所以會 05/02 17:18
→ eric791112: 如何判決誰知道 05/02 17:18
→ eric791112: 一二審見解歧義亦屬正常,簡單說就上訴,再聲請其他鑑 05/02 17:20
→ eric791112: 定單位鑑定,理由重寫拼看看 05/02 17:20
推 HiJimmy: 不是說到停止線才轉黃? 05/02 18:43
→ HiJimmy: 減速還是撞上了~~ 重踩煞車我看說不定會打到待轉區~~ 05/02 18:44
→ HiJimmy: 優 這路口沒待轉區~~ 05/02 18:45
噓 Koonghuoy: 不是每人都騎機車,9.3m 叫快?壓線才轉黃,跟本無法 05/02 20:49
→ Koonghuoy: 反應好嗎 05/02 20:49
→ Koonghuoy: 自己對照速度 05/02 20:50
我覺得汽車更早就看到機車了,是在綠燈即將結束前,而不是黃燈了才發現,因為如果
黃燈才發現左側有機車,那應該是A柱的位置,更不容易發現。尤其是綠牌的普通輕型機車
速度更慢,更有時間可以反應過來。
不管怎樣,如同eric791112說的,再上訴就是了,只憑判決書實在看不出什麼。
推 eric791112: 我真心覺得要再上訴,然後請的律師要有長期行車經驗~ 05/02 22:54
噓 linjp: 法官是不是不會開車? 05/03 01:26
推 braveryhyde: 169萬是訴之聲明 05/03 01:41
噓 ultratimes: 我還是看原新聞就好了 05/03 02:14
你喜歡看垃圾新聞請便
噓 pang860126: 純噓 賭機車不會闖紅燈這句 本來就不該闖紅燈好嗎= = 05/03 13:02
→ pang860126: 有什麼好賭 05/03 13:02
不該闖紅燈卻還是一堆車都闖了,你想賭嗎?我是不會啦。
※ 編輯: Gemani (223.141.122.74), 05/03/2017 16:10:05
噓 royerrick: 一堆車闖 是有多少車闖? 我騎車到現在 綠燈進路口時 05/04 17:35
→ royerrick: 還有車敢從我前面闖過去讓我撞的只有一次 05/04 17:36
→ royerrick: 這種情形有比中樂透機率高嗎? 是有什麼好賭的 05/04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