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1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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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可以開單,前提是警察到場時所有人在現場,沒有人就不能開單,也不能逕行舉發!
所以通常都是貼公告,告知道路範圍不得擺放物品
要貼幾次呢?...... 沒有規定
幸運一點,下一次來的員警是同一個人,他知道同一件事已經公告過了,那就可以"逕行清除",直接丟掉。
如果不同人呢?那就會 一直貼,貼好貼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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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ltlake:枯藤老樹昏鴉 07/18 02:24
推 a6234709:小橋流水人家 07/18 02:33
推 lissmart:古道梅子綠茶 07/18 03:04
推 Julian9x9x9:附近地方媽媽 07/18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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