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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例比這慘... 去年有天晚上下班時撞到一位婦人 當時是雨天,婦人撐傘用衝的橫越馬路 由於她撐傘是斜撐,且是暗紅色傘,傘面面對著我的行車方向 變成是她沒看到我的車就衝過來,而當我發現她時,距離根本不到一公尺 雨天距離不到一公尺,根本煞不住就直接撞上 婦人腳踝開放性骨折,輕微腦震盪 開刀休養復健大概八個月才能比較正常走路 我只是輕微擦傷,車子沒太大問題 說點氣憤的話,雨天撐傘傘面對者行車方向直衝橫越,完全就三寶無誤 說更難聽我還懷疑是想要造成假車禍 我方主張車禍點離斑馬線約70公尺,應走斑馬線,且車禍點是雙黃線,行人不得穿越 對方不知道另外去哪量的,主張下車點離斑馬線101.02公尺,可不走斑馬線 天知道這婦人要走多斜,距離多長才能有這距離,根本呵呵 初判表,事故鑑定皆判定行人錯比較大,該死的機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大約是人7車3 車禍鑑定委員會時,委員還直接嗆對方 「我不管你到底離斑馬線幾公尺,那邊是雙黃線就是不能穿越,你還穿越就是你的問題」 對方家屬一開始氣焰囂張,嗆說知道我在哪上班,想跑也跑不掉 還拉一堆政治及地方人物出來說他都認識,暗示我方小心點 還說婦人一個月薪水好幾萬,表示也會要求連帶的薪水賠償 直到知道事故鑑定出來人錯比較大就超客氣的說 「我們也不是那種人拉,人沒事就好了拉.和解書簽一簽就沒事」 我這邊除了強制險賠對方十多萬之外,我還另包萬元紅包給她,當作安慰金 只能嘆自己當時沒保第三責任險,不然其實一毛錢都不用出 結論,記得保第三責任險 懂些基本的交通規則很重要... 路上記得避掉三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46.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04011794.A.13A.html
lyu0001: 強制險有賠到十幾萬 全額給付嗎 08/29 21:08
對方腳踝開刀裝的固定物自費八萬多,強制險該項補助到三萬 其餘都是在住院以及看護照顧費用,零零總總也10多萬了
vincent0921: 強制險沒認殘能賠到十幾很大條了QQ 08/29 21:12
明細的照片我弄丟了,但印象中好幾項都直接到強制險的最大補償額 對方一得知判定人錯比較大後,態度變超大 本來一開始說要薪水賠償,後來也都不用
Rindou: 沒死不就是繼續出來危害人間嗎 08/29 21:15
死了我應該直接賠200去了吧... 當時我方去附近要監視器畫面時,問到一個 她說她上次也是在那車禍,一樣骨折,搞到最後對方賠100 我爸聽到差點腳軟
NinjaQ: 你沒錄音 可以告他恐嚇 08/29 21:30
說到這 當時承辦的員警讓我看到何謂公務人員中的渣 我火到直接在警局拍桌罵「是要我現場錄影請記者來嗎」但這是另一個故事 結果他跑去警告對方,說我方可能會告他們過失傷害,呵呵....
js93046: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08/29 21:31
雨天騎40還要被這條判定 我超想問,阿不然大家是要時速20公里是嗎
omega31perda: 現在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 08/29 21:31
onion1990: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好像能用反應時間來推翻那 08/29 21:41
onion1990: 個“能注意”,只要確認反應時間短到不能注意就免責 08/29 21:41
時速40,距離一公尺,雨天,反應時間...
kf738145th: 板上有神人開示過了,騎30才安全 08/29 21:41
若是修法,一般道路速限30,全國暴動吧..
kondoyu: 這隻應該是慣犯 08/29 21:41
所以我才覺得搞不好是想搞假車禍
onion1990: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243687 案例 08/29 21:47
真的要上法院,也要看法官了..
TY: 我雨天騎25km/h, 晴天才催到30km/h... 08/29 22:20
TY: 晴天40就煞不住了, 何況是雨天~ 08/29 22:22
tsukie2887: 40就煞不住看是要換煞車還是換車選一個好嗎 08/29 22:27
大雨天不到1公尺,你知道一公尺多長嗎?大約從你腳掌到你腰部而已 你是有多會煞?雙碟是嗎 還是你想說來個輪胎鎖死滑倒就不會撞到? 鍵盤ABS還是鍵盤車神?!
tsukie2887: 為甚麼要把這種車騎上路危害自己跟大家的安全 08/29 22:27
a123454698: 真的要保第三人,就算我方幾乎不可能有肇責,讓保險公 08/29 22:39
a123454698: 司去揮,省下來的時間成本、精神成本就值得保費了 08/29 22:39
seedli: ㄒㄚ太晚出現了沒人理他 哭哭 08/29 22:40
vobor: 幹嘛包紅包== 08/29 22:56
千百個不願意,但家人說算是給他個面子,也算是給長輩一個尊重 要不是我家人堅持,不然我連200都不想包 家人是那種傳統的認為今天我撞到人就是我不對,我很無奈... ※ 編輯: game1398 (106.1.246.189), 08/29/2017 22:58:42
tsukie2887: 原PO息怒,我留言說的是ㄒㄚ,回完才注意到你的對手是 08/29 22:58
tsukie2887: 衝出來的Q_Q 08/29 22:59
tsukie2887: ^近距離 08/29 22:59
tsukie2887: 是說這萬元紅包真的不值,長輩壓力一定要包大包的話 08/29 23:06
tsukie2887: 乾脆包個七千四 08/29 23:06
asapken: 裝行車記錄器吧,說不定一毛也不用賠 08/29 23:17
s12358972: 他回30哥 別激動 08/29 23:45
swatch44: 台灣應該要立法機車最高限速20雨天10這樣比較安全 08/30 00:31
shuo19971203: 晴天40煞不住XD 08/30 00:36
JKGOOD: 臭三寶怎麼沒死 08/30 00:50
vobor: 拜託長輩到底是多大... 叫他們要包自己出錢包 08/30 00:53
Audien: 這種三寶真的防不勝防 08/30 02:50
w6523489: 幫你拍拍,一堆垃圾老愛攀關係,什麼我認識誰誰誰,用這 08/30 04:36
w6523489: 種方式來威脅人,難怪台灣不會進步。 08/30 04:36
d78965: 行車紀錄器真的很重要,如果沒有影像,送車鑑也是賭運氣。 08/30 08:57
d78965: 車鑑會是國內很權威的單位,只要有送,在過失(至少刑案)上 08/30 08:58
d78965: 幾乎是一翻兩瞪眼,檢察官要推翻就要有更強烈的理由 08/30 08:59
d78965: (因為如果沒送車鑑就直接不起訴或者送車鑑但最後判斷相左 08/30 08:59
d78965: 的時候只要被再議很容易被高檢署發回) 08/30 09:00
d78965: 況且我一直覺得路權歸屬並非必然與過失予否掛勾 08/30 09:00
d78965: ,畢竟刑事過失沒有比例問題,車鑑報告也不會寫比例, 08/30 09:01
d78965: 通常就是肇事主因、肇事次因的寫法,或者是同為肇事因素 08/30 09:01
d78965: 但他們的判斷依據,就我目前看過的報告而言都是看路權歸屬 08/30 09:02
d78965: 所以會忽略「反應時間」的因素,但這個沒有影像跟本算不出 08/30 09:02
d78965: 所以只要他不想直接判斷,就寫個同列肇事因素, 08/30 09:03
d78965: 這時候你就衰小了,因為這種各打50大板的方式等於說你過失 08/30 09:03
d78965: 所以車禍案件若你沒有影像,或者第一時間處理不當, 08/30 09:04
d78965: 後續發展很可能會超展開,因為各種難證明。 08/30 09:04
uahj: 撞到老人有行車紀錄器也沒用的,台灣的法律就是行人最大 08/30 13:50
uahj: 只能說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保好保滿全權交給保險處理 08/30 14:25
uahj: 遇到只能說運氣超衰(家人親身經歷!無緣無故賠了30好在有保險 08/30 14:27
uahj: 大家都在罵三寶有天必定會被收走,但千萬別當收的那個人阿(嘆 08/30 14:30
leepohom: 還包紅包給對方 我能明白你千百個不願意 唉唉 08/30 17:24
RainCityBoy: 垃圾三寶怎麼沒死? 08/30 17:25
sean0610: 還好有解決…但你當初沒保第三人真的膽量很大,不差那一 08/30 23:02
sean0610: 千元,能保就保高一點吧 08/30 23:02
d78965: 臺灣的法律就是行人最大? 沒這回事啦哈哈 08/31 10:00
d78965: 如果有這種事就不會有那麼多行人賠車子的案例了~ 08/31 10:01
d78965: (民事)法律很簡單:看過失比例 難的是怎麼證明。 08/31 10:02
dontSleep: 所以你總共賠了多少? 覺得應注意未注意根本瞎,對方 08/31 16:45
dontSleep: 違法還要守法的人幫忙分攤責任 08/31 16:45
Freeven: 是我就包個紅包袋 08/31 19:59
Freeven: 裡面包444元給他們 08/3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