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ter0825: 偷也沒這麼好偷吧= = 10/21 21:16
推 NOKIA3210: 還有社維法88條罰3000? 10/21 21:24
推 Linciyang: 我記得以前刑法教科書有這個例子,學理稱「不可罰的使 10/21 21:30
→ Linciyang: 用竊盜」 10/21 21:30
推 Linciyang: 所以真的發生這種事,真的會沒有刑事上的責任,但會有 10/21 21:40
→ Linciyang: 民事或行政上的責任 10/21 21:40
推 Seckel: 因為我們抄德國 歐洲那麼大萬一沒車很危險 所以才有這種 10/21 21:43
→ Seckel: 規定 10/21 21:43
推 justin194: 我記得以前公民課好像說這樣不是竊盜 10/21 22:10
推 wd6118: 這狀況改用強制罪也不行嗎? 10/21 22:36
推 cliff880528: 有恢復原狀就沒有刑事責任啊 頂多民事侵權的賠償問題 10/21 23:03
→ cliff880528: 跟行政罰 10/21 23:03
噓 ultratimes: 應該把使用竊盜視為竊盜 10/22 00:05
→ ultratimes: 我國小老師說這叫偷借 偷借就是偷 沒什麼好說的 10/22 00:06
推 ray6031515: 使用竊盜 看刑總 學說上也是有爭議啦 10/22 01:27
推 loveciel: 樓上拜託多讀點書 偷須具備不法所有之意圖 偷跟借是互 10/22 01:28
→ loveciel: 相排斥的 不要自創偷借用語在怪到老師身上 10/22 01:28
→ loveciel: 是在說樓樓上 10/22 01:29
推 Prokennex: 記得以前老師舉雨天借雨傘為例,主要是看意圖,所以對 10/22 01:38
→ Prokennex: 方改口就很麻煩了。 10/22 01:38
→ Prokennex: 記得還有不法持有,持有是確定的,但不法嘛好像也沒有 10/22 01:41
推 ctes940008: 偷吃完,放回原位 10/22 01:56
推 jeeyi345: 借老婆騎一下 10/22 02:29
推 d78965: 你可以改提「偷油」,至於這個會不會被微罪不罰看你運氣 10/22 02:36
→ xpxp2828: 這樣的話,那被騎走的車這10公里的零件耗損成本可以算 10/22 03:45
→ xpxp2828: 嗎?這樣我不要買車啊,不然政府乾脆擺一堆公有車輛給 10/22 03:45
→ xpxp2828: 大家想騎就騎,油有加滿就好了...? 10/22 03:45
推 lkw183: 簡單說:竊盜要有把別人東西變成自己的意圖,沒這個意圖 10/22 10:27
→ lkw183: 就不是竊盜。 10/22 10:27
推 g758085231: 就不當得利阿 10/22 11:47
推 Crazyloveyou: 是使用竊盜 主觀上沒有偷竊的意圖啦 當然無罪啊 10/22 12:44
推 ltyintw: 因為偷騎去做壞事 警方都調監視器追車 , 這個車牌號碼會 10/22 13:18
→ ltyintw: 黑掉。除非抓到犯人後請警車漂白。剩下的就是討車子有沒 10/22 13:18
→ ltyintw: 有損害的賠償 10/22 13:18
→ ltyintw: *警車訂正為警察 10/22 13:19
→ Freeven: 我先搶銀行,然後再把錢還回去算不算搶劫 10/22 19:37
推 Prokennex: 你已經搶在先了,後面怎樣都沒用,不然去借貸就沒事 10/22 21:38
推 vaper: 這叫「沒有罪」-刑事,「但有賠償責任」-民事 10/23 21:40
→ vaper: 法律的竊盜罪要有「犯意」,所以法匠判斷不符要件就判無罪 10/23 21:41
→ vaper: 法所這判無罪,就是叫大家看到車想騎就騎,記得歸還就好 10/23 21:42
→ vaper: 真叫TMD的法匠頭上裝點人腦好嗎? 10/23 21:44
→ vaper: 法是死的,事是活的,不能一句不符要件就無罪...至少警告 10/23 21:46
推 andy246667: 不當得利 10/23 22:20
噓 terry7627: 洗文哥 10/25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