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rzzze: 豪爽喔 車你騎 反正有沒有時間反應我說了算 04/16 18:36
推 sad0soul: 草尼瑪 04/16 18:39
推 Apologize924: 這些就是不曾騎過車的讀書人 不食人間煙火 04/16 18:42
推 tudaer: 哈哈哈肇事主因都說看不太清楚了,還說有8.6秒反應,然後 04/16 18:42
→ tudaer: 法官還相信哈哈哈哈哈 04/16 18:42
→ g80123: 就..成大比車鑑會的報告更能說服法官啊 要不要再找人鑑定 04/16 18:43
→ g80123: 就要看當事人要不喔再花錢再拖下去了 04/16 18:43
→ OGCed: 法官下次找個人身穿全黑無反光的衣服晚上在路口站著,你騎 04/16 18:50
→ OGCed: 車過來試試看是不是能有8.6秒反應時間 04/16 18:50
推 FFFFFFFF: 問題在於 為何法官要另外請鑑定單位? 04/16 18:51
推 cliff880528: 因為有反應時間 所以要禮讓違規 台灣法律不意外 04/16 18:54
→ yoyobaka: 樓上,其他先不說,只要有足夠反應時間,哪一國的法律是 04/16 19:05
→ yoyobaka: 允許你故意不讓直接撞上去的? 04/16 19:05
推 h50212263: 才50天一條命還好啦 04/16 19:08
→ FFFFFFFF: 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的鑑定報告公信力這麼高? 04/16 19:11
→ Virex: Google了一下這個基金會,鑒定結果真夠神奇的 04/16 19:13
推 fireguard119: 如果有第三人責任險應該是可以達成和解吧 04/16 19:14
推 john09935087: 扯,違規在先還有臉要求250萬精神慰問金 04/16 19:25
→ john09935087: 講難聽點,車禍賠償金是老翁給家屬最後的禮物吧ㄏㄏ 04/16 19:26
噓 john09935087: 這基金會不是第一次出這種有爭議的判定了 04/16 19:29
推 LaplaceDemon: 第三人不要省 不然哪天被三寶擊墜都不知道 04/16 19:34
→ Brightheat: 五十天就繳錢給政府而已 也沒啥 04/16 19:34
推 sai1268: 好怪,2組鑑定不同。為什麼不找第三組?反而是認同第二組 04/16 19:48
→ sai1268: 結果?法官理由是什麼 04/16 19:48
推 renejyo: 騎士有夠衰小 04/16 20:01
推 sunbiba: 果然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04/16 20:11
噓 SSSONIC: 這種就精神難以平復 錢不夠平復吧 04/16 20:37
推 chi17: 早說啦肇責問鄉民找鑑定啥的都只是跑流程最後法官說了算 04/16 20:37
→ SSSONIC: 綠燈還要擔心有闖紅燈的 那燈號都取消算了 04/16 20:38
→ SSSONIC: 有第三人 一樣獅子大開口 保險以外要加賠多少啦 04/16 20:39
推 jackx0109: 台灣法律真的很蚌,撞到闖紅燈的還要被關 04/16 20:41
噓 a87992772: 刑事起訴了還有附帶民事呢....還早 04/16 21:01
噓 cuteneo: 成大 04/16 21:18
推 qq66332211: 老人就把關好好不好 不要出來害人 04/16 21:33
推 davidbright: ... 04/16 21:48
噓 bolin: 成大之X 04/16 21:50
→ bolin: X 不敢講 怕被吉 04/16 21:51
噓 superjim: dpp執政 恐龍法官橫行台灣 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04/16 22:28
推 backpackertw: 為何法官會主動另請成大鑑定? 04/16 22:31
推 backpackertw: 另一個車禍判決,成大反而又不被合議庭採信 04/16 22:36
推 p00o99o: 成大這什麼怪單位 不如請逢甲的事故鑑定還更有道理 04/16 23:02
→ gtmmy: 向左閃 等等被後面的車撞死誰來陪呀XD 04/16 23:03
推 NNisgood: 兩個字 鬼島 一切都合理了 04/16 23:37
推 JasonChou007: 以時速60公里來計算,機車1秒約行駛16.67米,8.6秒 04/16 23:44
→ JasonChou007: 大約行駛143.3米。所以,有8.6秒的前提是機車駕駛在 04/16 23:44
→ JasonChou007: 事故發生地點的前方144公尺,老翁向馬路開始跨越, 04/16 23:44
→ JasonChou007: 就立刻被機車駕駛目光鎖定,然後機車駕駛不用管這14 04/16 23:44
→ JasonChou007: 4公尺路程中的同向汽車、機車、紅綠燈...這如果列入 04/16 23:44
→ JasonChou007: 機車駕照的考驗,可能100人不到5可以可以考到駕照吧 04/16 23:44
→ JasonChou007: ? 04/16 23:44
噓 dick3588: 建議政府路平專案改成禁止老人在馬路上殺人 每天騎車 04/16 23:54
→ dick3588: 都提心吊膽的 04/16 23:54
→ dreamsletter: 上訴 04/17 00:37
→ god70541: 恐龍法官沒在跟你543的 04/17 00:39
推 aroo: 所以現在要大家改車燈的意思? 至少要照一百米遠,然後前車 04/17 01:17
→ aroo: 跟對象就雖小了 04/17 01:17
推 smallpig02: 就不管啊,先照亮再說,不然又撞到該死的三寶 04/17 04:52
噓 boysiori: 取消紅綠燈好了,反正撞到再來討論 04/17 05:23
噓 HsihHan: 8.6秒反應時間 前提是有看到啊 入秋的傍晚天色已暗 路燈 04/17 06:16
→ HsihHan: 卻未必亮起 老翁又無燈光 若有看到誰不閃避啊? 04/17 06:16
推 a444498: 這個判決看起來就是我覺得式判決啊 04/17 06:47
推 llHAY: 是不是應該修法,人命真不值錢! 04/17 06:52
噓 bflove: 又一個恐龍法官,全台取消紅綠燈,大家來玩碰瓷 04/17 08:04
→ crow0801: 帶風向文 04/17 08:27
噓 crow0801: 光看到開頭「家屬控告陳男過失致死」這句,新聞就大錯特 04/17 08:31
→ crow0801: 錯了,底下推文卻開始高潮 04/17 08:31
→ crow0801: 要罵之前,如果連最基本的新聞辨讀都無法,那就是傻傻地 04/17 08:32
→ crow0801: 被風向而已 04/17 08:32
推 chc5862123: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完) 04/17 08:47
噓 liaohope: 看了就會不爽 一堆雖小的騎士遇到三寶 結果還要自己買 04/17 10:14
→ liaohope: 單 04/17 10:14
噓 karta1579056: 雖小 04/17 10:43
噓 aaron70221: 垃圾法官 04/17 10:43
推 dick01411: 應主張信賴原則吧,相信大家都很守法。 04/17 11:27
推 FFFFFFFF: 我只在意這個基金會跟交通部的事故鑑定唱反調 04/17 12:27
→ Baoz0619: 衰死,但50天=易科罰金5萬,也比給家屬250萬好多了 04/17 13:55
噓 ghgh123z: 可以把紅綠燈拆掉了 04/17 15:25
推 Lumbereddy: 看了氣死 這法官 04/18 10:11
→ surot: 就家屬想要多拿點遺產啊,騙來的還是搶來的無所謂。 04/18 12:22
推 juci9207: 10月算秋快冬晝短日長可見 當時5點多天色偏暗無法由判決 04/18 18:11
→ juci9207: 的8.6秒可能快接近才看的到 反應時間可能3秒不到 04/18 18:11
噓 eric791112: 早說過車禍事故走訴訟就像抽福袋,自由心證發揮極致的 04/22 03:10
→ eric791112: 結果就是如此 04/22 03:10
推 bbbigbird: 刑事被判刑後表示有過失,只是責任多寡而已,之後家屬會 04/22 22:04
→ bbbigbird: 再要求民事賠償~~以次因來算,強制險200萬賠完應該就差 04/22 22:04
→ bbbigbird: 不多了!!! 04/22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