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ik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2018-06-03 09:00:00聯合報 王宏舜/報導 https://i.imgur.com/ThKkJJz.jpg
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片,點出台灣傳統市場內 機車穿梭的亂象。 圖/截自YouTube影片 陳姓男子騎車上北投傳統市場,將機車隨意停在雞肉攤前,一名路人經過,右小腿慘遭排 氣管燙傷。路人提告,士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陳拘役20日,檢察官認為陳分文未賠也不 道歉,漠視公權力,一審判太輕而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陳誣指被害人「像詐騙集團 」,態度惡劣,加重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高院法官在判決更指出,人生在世,宗教信仰、倫理道德、風俗習慣往往對人產生一定拘 束力,法律是「最低標準」的行為規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定義了「停車」、「臨時 停車」與停車方式,陳姓男子騎摩托車進入北投市場,這種行為「違背所有行走在該市場 內購物的人,共同期待與內心規範要求」,且既然他有重機駕照,就不能推諉不知道規定 ,自應守法。 ●傳統市場機車穿梭 外國人嘆氣 台灣的傳統市場大多位在狹窄的巷弄間,民眾上市場除有停車位難尋的問題,還得提防亂 竄的機車和忍受惱人的機車廢氣。 高院判決書中,更提到了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 片,點出台灣傳統市場內常見機車穿梭的亂象。 Tom Fleischer以台中東興市場為景,說他喜歡傳統市場琳瑯滿目的商品和講價機會,但 他卻發現有些市場的景觀卻是「以摩托車為主」,他覺得莫名其妙,納悶「你們如何受得 了吵雜的環境、有毒的空氣?」他希望網友分享短片,說服政府改善生活中「一個小小部 分」。 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片,點出... 以色列學生Tom Fleischer在2015年拍攝的「拜託,用走的」影片,點出傳統市場內機車 穿梭的亂象。 圖/取自YouTube網站 ●穿短褲逛市場…被排氣管嚴重燙傷 Tom Fleischer的影片,相當程度呈現了台灣民眾在傳統市場常遇到的危機。 陳姓男子去年7月8日上午11點騎機車到北投市場買雞肉,他不但逆向而行,更將機車直接 停在雞肉攤前,下車買東西,一名穿著短褲的民眾經過時,右小腿被炙熱的機車排氣管燙 傷;民眾至振興醫院治療,發現右小腿受二度燙傷。被害民眾說,當時機車車主不在車上 ,他被燙到時,詢問「機車是誰的?」當時在雞肉攤前挑選的陳才承認是車主。 警方表示,北投市場價格親民,不僅在地的北投人愛逛,鄰近的士林人也常來採買,假日 時更是擠得水洩不通。該市場不是行人徒步區,雖然車子難以進出,但仍有騎士「硬是要 擠」,不時傳出糾紛。 許多婆婆媽媽習慣直接騎機車進市場買菜,卻疏忽了機車排氣管可能燙傷路人。 記者王 宏... 許多婆婆媽媽習慣直接騎機車進市場買菜,卻疏忽了機車排氣管可能燙傷路人。 記者王 宏舜/攝影 ●騎士拒賠20萬元 稱對方「詐騙集團」 陳姓男子在受傷民眾提告後,向法院抗辯,他人就在現場,機車也已熄火,當時已近午, 市場「沒什麼人」,是對方自己走路不小心,才會被排氣管燙到,強調自己無過失也沒違 規。陳說,告訴人連膝蓋都有受傷,「難道是跪在我排氣管上?」質疑對方開口索賠20萬 元,像詐騙集團。 士林地院認定陳姓男子在市場內任意停車、讓機車排氣管燙傷人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 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被害人覺得「判太輕啦!」請求檢察官上訴,並澄清自己受 傷的部位不是膝蓋,反控陳胡扯。 高院法官審視現場照片等資料,確認被害人右小腿位置與排氣管高度相當,當時他沿北投 新市街右側順向而行,右小腿的確可能碰到逆向停放的機車排氣管。 高院認為陳停車時未靠邊,在他的機車和雞肉攤間,有可讓人行走的空間,從案發現場照 片來看,已違反「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 路右側」等規定。 陳姓男子在法院時自稱騎了幾十年的車,高院認為一般人都知道機車排氣管很燙,他有注 意義務,卻因貪圖一時便利而逆向、違停,才造成路人受傷,推託「找不到停車位」等理 由不可採。 機車排氣管如沒有防燙蓋,夏天時民眾穿短褲容易燙傷。 記者游明煌/攝影 機車排氣管如沒有防燙蓋,夏天時民眾穿短褲容易燙傷。 記者游明煌/攝影 ●法官量刑放感情 要人民感覺有正義 對於一審判拘役20日,易科罰金等於兩萬元,是否太輕? 高院合議庭認為刑罰裁量具價值判斷,如果沒有法官情感上的參與就無法進行,公正、妥 適的判決。 陳在法院審理時頻稱被害人「像詐騙集團」,還謊稱「當時已11點半了,沒有什麼人」, 但根據案發時的現場照片,事實上當時菜市場內摩肩接踵,路人稍一不慎、或被推擠,都 可能被高溫的機車排氣管燙傷;加上原審未考量他有聽覺障礙,都被高院認為量刑違誤。 高院指出,陳未與被害人和解,雖然這不構成是否應給予他緩刑的事由,但他態度惡劣、 提供有偏誤的資訊,無從預期他能獲得警惕,不讓他緩刑。 判決書指出,如果法官給予被告緩刑的理由,不被一般人的正義感理解,民眾對「法的不 可侵犯性」信任將動搖。 台灣傳統市場多位在狹巷內,又未禁止機車進入,常險象環生。 記者王宏舜/攝影 台灣傳統市場多位在狹巷內,又未禁止機車進入,常險象環生。 記者王宏舜/攝影 ●進市場就得用走的?民眾意見很兩極 Tom Fleischer的「拜託,用走的」在上架後引發熱議,包括朱宗慶打擊樂團創辦朱宗慶 認為「只要用心和決心足夠,改變心態和習慣,就可產生很大的不同!」 也有網友直呼「曾經逛菜市場時被機車的排氣管燙到」。但也有人認為許多攤販是占用馬 路來擺攤,況且一旦限定「用走的」,攤商恐也難補貨。 高院的判決書也提及,要傳統市場開市時,只供行人徒步、禁止車輛進入有難度,但如果 公眾個個是成熟的現代公民,有同理心,自應理解、遵守不將機車騎駛進入位在狹窄巷弄 的傳統市場,是所有行走在市場內購物的人的共同期待與內心規範要求。如果騎士執意騎 車進入菜市場,那就應該遵照「最低標準」的法律規範要求。 https://goo.gl/WEn7SU 每次去逛傳統市場 都要閃躲機車 很是不喜 有時想想 賣的食材都被廢氣污染了 還能多新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48.2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27994715.A.4DD.html
roceskate: 北投市場很爛,機車一堆騎進去,一點管制都沒有 06/03 11:12
mrYiDa: 啊傳統市場的路又不是行人限定 為什麼不能騎? 06/03 11:12
mrYiDa: 要就定出法規 不要就繼續亂下去啊 06/03 11:12
phage1807: 大部分市場不都是在馬路上嗎? 06/03 11:14
roceskate: 北投市場是一棟建築物 06/03 11:15
yzfr6: 現代人真的很莫名其妙,動不動就告 06/03 11:15
appleonatree: 哪裡莫名其妙 當事人又不道歉不賠錢 排氣管沒有防 06/03 11:18
appleonatree: 燙裝置的都是垃圾 06/03 11:18
leonyun: 對厚,機車不是有防燙裝置嗎?這樣還會被燙到嗎? 06/03 11:24
leonyun: 難道是自己拿腳去燙下面的排氣管? @@? 06/03 11:24
air1007: 就是有人的腳會撞到前段或排氣口(′・ω・) 06/03 11:25
leonyun: 還是人太多,被擠到 然後就被燙到了!? 06/03 11:25
leonyun: 原來是前段哦 感謝樓上解答 06/03 11:26
onion1990: 什麼都要法規定出來才肯行動的話,台灣大概就毀了吧 06/03 11:32
atgo1207: 傳統市場不都在馬路旁?馬路不能騎車?怎麼不說攤販把路 06/03 11:34
atgo1207: 都堵住了 06/03 11:34
acn88205: 馬路也可以劃定徒步區 還有索賠20萬要是我我也一定說是 06/03 11:36
acn88205: 詐騙集團 一兩萬就緊繃了 還20勒 06/03 11:36
I95D: 我以前就一直覺得沒裝蓋子有一天一定會被告 ,果然XD 06/03 11:41
I95D: 原廠防燙蓋價格很盤 ,但我還是馬上買來裝 06/03 11:41
BenShiuan: 人跑到馬路上再怪馬路上的機車 (?) 06/03 11:44
BenShiuan: 除非該路段有禁止汽機車通行 06/03 11:45
aalittle: 有的傳統市場沒騎樓可走 06/03 11:48
superLM: 推文笑死... 06/03 11:48
misu2718: 傳統市場就是政府的缺失阿~明明大都違規占路擺攤 06/03 11:52
eric820602: 傳統市場明明就攤販違規擺攤+違停買菜 06/03 11:55
eric820602: 要就取締違規不然就設徒步區啊 06/03 11:55
superLM: 有種被抓安全帽未帶違規 問警察怎麼後面沒戴也不抓的感覺 06/03 11:57
XUP001: 沒有防燙裝置本來就該罰好嗎?但是不代表一定要防燙蓋 06/03 12:10
kick7377: ...這邏輯 哀 06/03 12:18
LieFang: 純噓以色列學生 06/03 12:36
tudaer: 嗯? 機車版表示都是被燙的人的錯? 06/03 12:48
HsihHan: 以屏東夜市為例 政府當初就想制定為行人徒步區 但是受店 06/03 13:04
HsihHan: 家反對 沒辦法 店家認為賺錢比什麼都重要 06/03 13:04
BenShiuan: 車亂停害人燙傷是車主的錯 但你說車不能進去就不對了 06/03 13:18
BenShiuan: 因為這是馬路 也沒限制車輛進入 06/03 13:18
BenShiuan: 要就違規擺攤抓一抓 不然就直接規定車輛不能進入 06/03 13:21
YongSeo2228: 逆向+未靠邊,應該是因為這兩點 06/03 13:27
YongSeo2228: 如果告攤商違規要連帶賠償應該也有機會 06/03 13:27
Seven67: 有些思維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06/03 13:31
YongSeo2228: 如果北投市場是建物,機車騎進去合法? 06/03 13:37
laurance1101: 好奇如果沒有被燙到 可以告什麼 不是只有被燙 06/03 13:38
laurance1101: 到違法 機車亂騎進去市場也不對啊 06/03 13:38
crow0801: 新聞中都詳述法官判決理由跟引據的交通規則,推文還是 06/03 13:39
crow0801: 有人胡亂開噴 06/03 13:39
superLM: 不管啦 反正他是恐龍法官 有我鍵盤厲害嗎? 06/03 13:40
aggcf2266: 原廠就沒防燙蓋 改有防燙蓋484又說我改裝啦 06/03 13:41
YongSeo2228: 檔車不用蓋也不燙 06/03 13:44
ImpactBlue: 北投市場真的很多車騎進去,我也不知道這裡怎麼回事 06/03 13:47
ImpactBlue: 我都在後門買飲料,等候期間多少會有車騎過去 06/03 13:48
ImpactBlue: 像我家這邊的傳統市場,騎車進去就不快了,不如走路 06/03 13:51
ImpactBlue: 但是裡面還是很多機車,腳踏車,在人潮中蠕動 06/03 13:53
miland: 早期其實還不會太誇張,大家都是用菜藍拉車 06/03 13:53
crow0801: 檢察官是以「業務過失傷害」起訴,法官是依據逆向停車 06/03 13:54
crow0801: 跟未注意行人通行空間來認定構成要件該當,整個判決根 06/03 13:54
crow0801: 本和禁行機車無關 06/03 13:54
miland: 接著大家就懶,加上很多老人家發現騎車移動很方便 06/03 13:54
miland: 就變成現在這樣 06/03 13:54
crow0801: 上面一些推文到底是閱讀能力出問題?還是搞機車維權就非 06/03 13:55
crow0801: 得無限上綱到變成激進主義? 06/03 13:55
a0913: 違規擺攤來檢討機車路權? 06/03 13:55
crow0801: *過失傷害 06/03 13:55
Virex: 5樓說是建築物,然後又有人說是馬路違規擺攤,有沒有在地北 06/03 13:58
Virex: 投人可以現身說法解釋一下,好亂RRR 06/03 13:58
miland: 機車也難停車,如果要像是室內市場的,其實可以規劃停 06/03 13:59
miland: 車跟租借電動機車,老人家移動方便也方便載東西,不過路 06/03 13:59
miland: 邊那種就可以規劃特定時段路段徒步,菜市場也是一種文化, 06/03 13:59
miland: 如果連在地人都搖頭,要怎麼讓國外旅客喜歡? 06/03 13:59
cody5361: 北投市場 有建築物也有馬路攤販 06/03 15:13
cody5361: 建築物裡面"通常"不會有機車 06/03 15:13
cody5361: 外面馬路早上通常都人擠人 偶而會有機車卡進人群 06/03 15:13
cody5361: 其實蠻靠么的 06/03 15:15
cody5361: https://goo.gl/wt6P7s 市場馬路大概是這樣 06/03 15:15
cody5361: 然後早上的時候 馬路中間也都是擺攤 06/03 15:15
cody5361: 違規擺攤是一定啦 但有印象到現在 北投市場一直都是這副 06/03 15:15
cody5361: 德行 所以也不覺得奇怪就是 06/03 15:16
incident: 台灣就很奇怪 沒防燙蓋,但不燙 罰! 06/03 15:21
incident: 但有防燙蓋,設計不良 會燙 不罰 06/03 15:21
ab1026430: 法官:全部都給我改騎gogoro 06/03 15:32
q212146223jh: 被罰過一次防燙蓋,不過我覺得很合理,排氣管本來就 06/03 15:35
q212146223jh: 該有防燙裝置 06/03 15:35
YongSeo2228: 樓上,有些本來就防燙,怎麼是用蓋當標準? 06/03 15:51
Ashaku: 幹有一次雙載我前女友側柱沒踢好快倒車 我一拉前段燙小腿 06/03 15:52
Ashaku: 整隻腳放在水桶裡一碗 還是整片皮下來 06/03 15:53
Ashaku: 碗 06/03 15:53
Ashaku: 晚 06/03 15:53
Ashaku: 她媽的都有烤肉味了 06/03 15:54
hober: 攤販違規就罰錢啊,違停害人受傷還理直氣壯?賠20萬是誇張 06/03 16:03
hober: 了點,但燙傷本來就可大可小,永久傷害可是不好玩的 06/03 16:04
avisgood: 有些比較舊的好像沒有防燙蓋 06/03 16:11
wjc223: 提醒大家,防燙裝置不等於防燙蓋 06/03 16:20
turkiali01: 那些不裝防燙蓋的自己好自為之吧 06/03 16:23
dick3588: 夜市有感 06/03 16:35
carllace: 夏天大太陽某國產原廠防燙蓋也會燙傷人啊 06/03 17:13
vinny0918: 真希望可以看到,砂石車超載!法官怒判50萬。 06/03 19:21
carllace: 超載只有國道會抓啊…會超載的車子就不會走國道了 06/03 19:27
talentsu: 司法正義。 06/03 20:26
st09094238: 騎狗沒煩惱 也沒人敢靠近 碰到賠不完 嘻嘻 06/03 20:51
talentsu: 最近不是流行騎山豬考駕駛..... 06/03 20:59
iem2000: 騎Gogoro沒煩惱.. 06/03 22:44
royerrick: 呵呵 只是燙到而已 有一次有輛機車防燙板破掉 釘子外露 06/04 00:34
royerrick: 我經過直接割傷... 06/04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