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es50717: 所以第三責任險保好保滿,像我現在還在想要不要保到財 10/08 17:23
→ kkes50717: 損500萬 10/08 17:23
→ rocku112: 你事故聯單有對方姓名電話阿 10/08 19:44
有google過,但有人也問過 : https://bit.ly/2zXIMwz
送調解委員會..說也需要對方地址
聽過好像提告也需要對方身份證號碼的樣子??(不知是否需要@@")
事故聯單好像都沒有..警方也不能透露@@"
→ rocku112: 你沒報警??不然怎麼可能沒事故聯單??警方有做筆錄會有 10/09 01:03
→ rocku112: 然後地址問題,你要馬給保險公司幫你處理要馬自己去跟 10/09 01:04
→ rocku112: 警方申請地址,一樣填單子申請 10/09 01:04
應該講登記聯單啦 : https://i.imgur.com/FWlAUn2.jpg
就是沒對方住址呀@@"
而且登記聯單又沒筆錄
推 rocku112: 申請對方地址可以去警局申請拉...跟筆錄沒關係 10/09 20:54
→ rocku112: 有做筆錄就會給你事故聯單阿,跟聯單上有沒有筆錄無關 10/09 20:55
推 rocku112: 你現在就先去申請現場圖照,事故後一個月去申請初判 10/09 20:59
推 rocku112: 看了一下應該是新竹交安組,現場圖照應該現場馬上可以拿 10/09 21:01
→ rocku112: 然後看你原文說警方說五五分..?新竹那間通常不會跟你說 10/09 21:03
→ rocku112: 責任問題,他只會告訴你他照雙方講的去做紀錄 10/09 21:03
我原文說警方說五五分,那是對方車主來醫院跟家人所說(家人還以為機車方闖紅燈)
機車方卻不知這事的來龍去脈,只能去警察局看路口監視器才知狀況
衍然就像原文所提:趁機車方車禍不省人事,就說啥肇事責任五五分來欺騙人
甚至於對方車主來醫院跟家人肇事責任五五分
也讓醫院的醫生不太願意救人,亂拍X光 說沒看見 撞傷那裡的神經來壓縮醫藥費
※ 編輯: buildcar78 (106.104.78.216), 10/10/2018 0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