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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本肥檢舉了幾輛常態紅線違停的摩托車 https://i.imgur.com/hvlnGMW.jpg
檢舉成功後警察引用法源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5條第1項第3款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 二、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 但這輛車已經明顯有「停車」狀態不是「臨時停車」 為何引用的不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第1項第4款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 二、 三、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請問如果想朝56條的依據去檢舉 是不是還要有其他的必備條件? 感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40.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52638410.A.3FE.html
whitedeath: 停車好像要間隔三分鐘? 03/15 16:30
aaron70221: 連續停車超過3分鐘的影片 這一定不會被打槍 03/15 16:31
不過架一支腳架在那拍真的很突兀也怕被打
a123454698: 各地分局標準不一樣,不開56條大多是要3分鐘,不過我 03/15 16:31
這塊區域真的每天拍每天檢舉都弄不完 a大 如果面對累犯你會怎麼做呢?
a123454698: 都檢舉55條,因為300元就夠給警惕了,除非是檢舉好幾 03/15 16:31
a123454698: 次還在停的慣犯 03/15 16:31
aaron70221: 之前有人提供3分鐘前跟3分鐘後的照片 也被警察打槍 03/15 16:32
之前有聽說檢舉汽車要拍到駕駛座沒人 啊機車都那麼明顯沒人了我不懂還不算停車的理由到底在哪zzz
aaron70221: 說是這中間車主可能有離開再停回來...很爛的理由... 03/15 16:32
weijunW: 能再補一張逆向嗎? 03/15 16:36
好 我來
ludoren: 之前錄影到駕駛上下車並排,承辦就引用2400的並排停車 03/15 16:40
※ 編輯: tyuiop102 (42.73.40.207), 03/15/2019 16:42:25 ※ 編輯: tyuiop102 (42.73.40.207), 03/15/2019 16:43:56 ※ 編輯: tyuiop102 (42.73.40.207), 03/15/2019 16:46:31 ※ 編輯: tyuiop102 (42.73.40.207), 03/15/2019 16:48:30
soulknight: 有關於駕駛座要沒人這個問題, 我只想說有些警察真的 03/15 16:54
soulknight: 無能又無恥到一個極致, 紅線就已經不能違停了, 還在 03/15 16:54
soulknight: 靠北沒有拍到正面, 請問是有哪個低能兒是在人行道上 03/15 16:54
soulknight: 一側上人行道一側在馬路這樣開車? 03/15 16:54
GTR12534: 執法本來就要合法,很多闖紅燈不舉發都是因為沒拍到紅燈 03/15 17:00
GTR12534: ,不能怪他們啦 03/15 17:00
GTR12534: 就要依法才對,當然很明顯看得出來是闖紅燈,但沒有拍 03/15 17:01
GTR12534: 到的話就不能自行延伸 03/15 17:01
GTR12534: 不過話說你應該要引用第 56 條第 1 項第 1 款才對 03/15 17:04
GTR12534: 紅線是禁止臨時停車線 03/15 17:05
GTR12534: 打電話去問問看 03/15 17:05
MattiM: 前幾天檢舉台北轉運站計程車違停 20分鐘過去警察都還沒來 03/15 17:12
MattiM: 真是有夠傻眼!! 03/15 17:12
dog22: 紅線禁止臨時停車,黃線禁止停車(可臨停) 03/15 17:17
dog22: 警察用的法條沒有錯 03/15 17:18
gg1259789: 開罰也要合理啦 有開就不錯了 03/15 17:40
blackkeyss: 所以駕駛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沒有罰則嗎@@ 03/15 18:33
blackkeyss: 或者在禁止停車處所臨時停車 03/15 18:33
s1385999: 依法駕駛上下車、車上無駕駛,都應該開重的,但實務上, 03/15 18:34
s1385999: 承辦只敢開輕的,幸福! 03/15 18:34
infinitem35: 紅線都可以上下車了 你說誰有問題 03/15 18:40
antaresptt: 你就先拍一張 散步晃一圈三分鐘後再回來拍一張 03/15 19:05
il1beta: 習慣性的 每天花三分鐘檢舉 半個月不斷 隨後會從此消失 03/15 19:20
erik8866: 推樓上 讚讚 03/15 20:58
samnpc: 推a大,不要想那麼多,三分鐘給他 03/15 21:13
qmaper: 舉證之所在阿 你證據不充分 被申訴就倒 03/15 21:19
suketen: https://reurl.cc/XGXr3 請問一下 紅色吉普跟機車之間是 03/15 21:22
suketen: 地下停車場的出口 沒有紅線 這樣有法條可以檢舉嗎? 03/15 21:23
kevinl: 影響出入口有罰 狠一點告強制罪 03/15 21:28
kevinl: 紅色吉普跟機車中間是一樓住戶吧 我以為你講機車旁停車場 03/15 21:30
suketen: 補充一下那是機車的停車場出口 03/15 21:39
kevinl: 可以去申請繪製紅線 03/15 21:55
kevinl: 可以去申請繪製紅線 03/15 21:55
Hans2479: 三分鐘後再拍一張 共兩張 較容易罰600 03/16 13:04
Kai88: 你第一句寫是常態那就天天去關照XDD我自己是看到就拍 出門 03/16 14:04
Kai88: 買東西順手再拍 03/16 14:04
pttfm: 我們這邊的智障員警回覆在身障車位違停要超過3分鐘才會開罰 03/16 23:02
ultratimes: 告強制罪你要怎證明他是存心要擋你進出的? 03/16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