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oycher2000: 都有保險要上啥法院,就全賠啊 04/18 17:42
→ boycher2000: 直接修,對方保險公司會找你聯絡 04/18 17:42
推 boycher2000: 看他有沒有保體傷,有就是實報實銷 04/18 17:46
→ boycher2000: 然後骨折期間無法工作的損失算給他 04/18 17:46
推 kmlvli84: 我跟你發生過類似的事,就全部給保險處理了。最後好像是 04/18 17:53
→ kmlvli84: 保險賠對方的三萬多修車費,然後我的車就自己修了。 04/18 17:53
推 Horie: 你的殺手鐧就是告他過失傷害。 04/18 18:10
※ 編輯: qazedctgb200 (42.74.8.252), 04/18/2019 20:23:57
推 fan0226: 2公尺是什麼形容詞… 04/18 20:49
推 MELOEX: 兩公尺大約是 成人跨 一步 兩步 好 所以原po是衝出去自殺 04/18 20:51
→ MELOEX: 的嗎 04/18 20:51
→ Virex: 首先,你的敘述來講,會設閃紅跟閃黃的路口大概不會太大, 04/18 20:56
→ Virex: 對方汽車距離路口1~2公尺其實很近吧,敢衝出去也是有勇氣。 04/18 20:56
→ Virex: 再來,保險部分,你只有強制險,那大概用不太上啦,對方有 04/18 20:58
→ ll8833: 2公尺這距離超短...... 04/18 20:58
→ Virex: 丙式的話,應該保險員之後會聯絡你,最好是等保險員來看過 04/18 20:58
→ Virex: 車輛並當場估價,這樣比較好啦。 04/18 20:59
推 Modeler: 路上行車2公尺的距離超短好嗎… 04/18 20:59
→ Virex: 然後對方如果沒出險,他保險公司當然不會主動介入阿XD 04/18 20:59
推 HowWhyHowWhy: 不是要落井下石 不過兩公尺以行進中的車來說 04/18 21:00
→ HowWhyHowWhy: 根本已經快撞上了吧...除非對方開20... 04/18 21:00
→ Virex: 你有受傷,記得申請強制險理賠,強制險是交叉理賠的,所以 04/18 21:01
→ Virex: 是要用到對方的強制險。 04/18 21:01
→ Virex: 然後說個比較現實的,如果你筆錄也是說1~2公尺,保重... 04/18 21:02
→ Virex: 你肇責大概不會小,因為那真的很近,20kph幾乎就是2m/s了。 04/18 21:03
→ Virex: 更正,是5m/s,所以2M真的很近 04/18 21:05
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問我發現車子時距離多遠 ,
我是說我到路中間眼角發現有一台車子距離大概2公尺
接著問我做何反應,我是跟警察說來不及反應我就撞飛了
肇責或賠償這部分,因為我也沒有要逃避或要凹對方什麼,只想讓事情早早結束
加上第一次車禍到警局作筆錄,所以完全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
我的保險業務是跟我說,等對方保險員來看我車,我可以先估價但先不要修
所以我才會有疑問,如果對方不出險,保險公司不知道,這樣我不就不能修車了?
推 MELOEX: 給沒有距離概念的人一個參考 兩公尺就是一個標準機車停車 04/18 22:11
→ MELOEX: 格的長度 04/18 22:11
推 kutkin: 自殺攻擊 04/18 22:45
推 kutkin: 我看起來你這就是快一點慢一點都SAFE....偏偏你要慢速龜 04/18 22:58
※ 編輯: qazedctgb200 (111.255.234.89), 04/18/2019 23:25:44
推 keney963817: 肉身捍衛路權,給推,有請路豆EVE幫你連數告四輪大爺 04/18 23:23
→ joe51408: 受傷部分請對方出強制險,機車維修就看對方願不願意出 04/18 23:24
→ joe51408: 責任險了,願意的話就是保險公司來跟你談 04/18 23:24
→ joe51408: 還有閃紅燈是停車再開,照你的說法你應該沒有停車吧 04/18 23:38
→ fireguard119: 閃紅燈好像也是支幹道吧? 04/19 01:04
→ joe51408: 閃黃是幹道,紅是支道,差很多 04/19 06:06
→ yoyobaka: 閃紅是路口停車再開,閃黃是路口減速,你閃紅絕對是你肇 04/19 09:29
→ yoyobaka: 責大,想以刑逼民就看對方駕駛要不要去弄個挫傷之類的 04/19 09:29
→ yoyobaka: 驗傷單陪你玩了 04/19 09:29
→ MELOEX: 你只有強制險基本上用不到 04/19 09:30
謝謝以上的回答,一開始我就說 ,不討論肇責,
就算我全錯要我理賠,我也不會多說什麼,也不會提什麼過失傷害
對方看起來人也很好,一直打電話來慰問
所以我只是想讓事情早點結束
如上方回答所提
因為是第一次車禍到警局作筆錄,所以完全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
我的保險業務是跟我說,等對方保險員來看我機車狀況,我可以先估價但先不要修
所以我才會有疑問,如果對方不出險,保險公司不知道,這樣我不就不能修車了?
我應該等多久 然後再主動去詢問對方嗎?
※ 編輯: qazedctgb200 (122.201.237.43), 04/19/2019 11:07:30
推 JoseCalderon: 機車要等對方保險看過才能修沒錯 04/19 11:41
→ JoseCalderon: 對方不出險就變你要跟他慢慢討... 04/19 11:41
→ JoseCalderon: 等個幾天看看吧 記得提醒對方出險和解大家都安心 04/19 11:43
推 tuka612: 剛開始態度好不代表後續也一樣,過失傷害只有六個月期限 04/20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