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SR700: 推 但是我懶得看條文 05/09 23:45
→ d78965: 不想看條文那就很難學到「沒有過失」的超車方式了 05/09 23:46
推 gp2018: 93也常剪線 05/10 00:42
推 Drstan: 警察要抓93可能要去pit區等 05/10 01:22
推 s960501: 也可以等safety car 出來啊 05/10 07:55
→ qmaper: 第四條實務上根本無法抓 05/10 08:32
推 june0204: 前幾天不就一篇前方車輛路口右轉,後方直行車右超事故 05/10 09:19
→ june0204: 同車道就前後車觀念 05/10 09:20
噓 dwyanelin: 機車寬度跟四輪根本不同,用同車道判定,根本不符實際 05/10 09:49
→ dwyanelin: 上的用路狀況 05/10 09:49
→ d78965: 你覺得不符合實際可以去請求修法,甚麼是實際?實際就是 05/10 10:56
→ d78965: 機車跟汽車用的是同一套交通法規。 05/10 10:56
→ opmikoto: 別說不符實際啦 什麼時候台灣的法規符合實際了? 05/10 11:23
→ Drstan: 不符合實際,但車禍的時候是用這套來判定啊 05/10 11:27
推 dwyanelin: 請求修法就是要夠大的民意基礎,實際就是二輪自己還常 05/10 11:29
→ dwyanelin: 常幫這些惡法辯護。難怪會有待轉、禁行機車這種垃圾法 05/10 11:29
→ dwyanelin: 條出現。 05/10 11:29
→ Drstan: 不要把超車應注意前車動態跟待轉、禁行機車混在一起談好 05/10 11:40
→ Drstan: 嗎? 同車道超車本來就該注意前方車輛動態,我以為您之前 05/10 11:40
→ Drstan: 在東海大學台灣大道慢車道超車撞到前車那篇文已經了解這 05/10 11:40
→ Drstan: 個事實了 05/10 11:40
推 ctes940008: 安全距離自己抓,沒把握就不要挑戰 05/10 12:32
→ d78965: 這個是惡法?我不覺得欸,反而覺得是基本禮節。 05/10 13:48
→ d78965: 我想你該不會也覺得保持安全車距是惡法吧?畢竟不符合實際 05/10 13:48
→ d78965: 嘛。你要把這跟禁行機車還有待轉放一起講,我倒是覺得你這 05/10 13:48
→ d78965: 叫做自助餐,你只是想自己爽,你就是不想要安全的超車, 05/10 13:49
→ d78965: 因為安全的超車太慢又太麻煩了,你不讓我超是你危險,這樣 05/10 13:49
→ d78965: 對嗎? 05/10 13:49
→ d78965: 你想一件事情就好,如果同車道內的前車要注意後車,那麼 05/10 13:50
→ d78965: 交通部宣導的「機車靠右」就是好棒棒啦,因為你要把路讓出 05/10 13:50
→ d78965: 來給後車超啊,車道夠寬的情況下我開車超你也是你自己要注 05/10 13:51
→ d78965: 意,你如果在我超車的時候左右偏,就是你的問題,這樣對? 05/10 13:51
→ d78965: 我看起來你是想把「路上普遍不守規定跟安全的現實」當作 05/10 13:52
→ d78965: 一種「應然」,所以反過來說規定「不符實際」,這不叫做 05/10 13:53
→ d78965: 「不符實際」,而是你嘗試「積非成是」。 05/10 13:53
推 XSR700: 台灣的法規 很多都參考用的 違停也是 送貨必違停 05/10 15:18
推 phoenixzro: 以dwyane的說法其實對機車來說目前一車道完全足以劃 05/10 17:24
→ phoenixzro: 分為兩條機車車道使用沒錯啦 05/10 17:24
→ d78965: 這我同意,但這跟超車的安全距離是兩回事=...= 05/10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