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ojang1230: 我昨天找過免費的法扶,把資料跟情況都說給他聽過 05/19 12:29
→ leojang1230: 其實大致上也跟樓上一樣想法,就是以刑逼民,但因為 05/19 12:30
→ leojang1230: 我手上現在有正常的估價而是且北區大店,律師請我直 05/19 12:30
→ leojang1230: 接上法院拿給法官看,兩相對照,除非遇到恐龍,不然 05/19 12:31
→ leojang1230: 法官應該也會先選擇叫我刑民事分開,因為當事人不同 05/19 12:31
→ leojang1230: 再者就是二張估價單不同,可以要求第三方重新估價 05/19 12:32
→ leojang1230: 到時候如果重新估下來,或許我手上會多一張新王牌 05/19 12:32
→ leojang1230: 這些的前題都是如果那個傷者不會跟車主同流合污.... 05/19 12:33
法扶不收錢你就當聽聽就好
先回答你維修價錢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法律上確實是以應有狀態也就是毀損前的價值去認定
鄉民會跟你說交給保險公司也是因為保險業有個公定折舊表
但是 前面板友也說了 今天換做是你停紅燈
有個白目屁孩鑽車縫 把你後照鏡整個撞斷
去車行報修 報個800 請問你會很貼心跟屁孩說
"哎呀 我這台車也開了五六年 這樣好了你陪我殘值200就好~"
如果你以後都這麼貼心我當然沒話說啦
但現實來說大部分的人當然是我修多少報多少
如果照你說殘值四、五萬的車 修起來八萬算很合理
然後那種車行跟你說什麼大修工錢照趴數打折算你聽聽就好
因為我沒記錯公會其實是有開單項維修建議價格
只是機車行很少在開發票 大家為了加減賺會讓你這扣一點那扣一點
但絕不可能開報價單給你 因為這樣其他同業跟消費者
不就都知道我的工錢抓起來怎麼算 給自己找麻煩嗎?
而且你去有開車自然知道 請問原廠維修哪個不是工錢分開算
為什麼換成機車就不一樣"一定"要打折算給你 四輪歧視兩輪喔??
最後請你搞清楚你是"被告""被告""被告"
要不要刑民事分開不是你能決定的
但是刑事看起來過失傷害很大機會跑不掉
你又爭取不到和解 那檢察官幾乎看一看就會起訴
然後對方只要另外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就好 不用花錢請律師也不用繳裁判費
一審車禍鑑定下去大概就是判個幾個月有期徒刑 可能易科罰金讓你繳個幾萬給國庫
最後判決 好啦讓你維修費折個兩萬 但是前科照背易科罰金繳個3-6萬不等
從刑事偵查開始到一審結束跑完少則一年 多則一年半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 我都講完了
你自己覺得時間太多不用工作想上法院就跑吧
(刑事程序被告不能隨便請假 庭期也不是你決定 你自己想辦法跟老闆請假)
反正也只是因為對方口氣關係kimochi差 人生嘛
什麼都是要體驗一次走過一遭才算數囉~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但個人覺得車禍撞傷10萬以下能和解就和解
當然也可能台灣人時間太廉價 這些都不算在成本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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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58280338.A.AAD.html
→ sdiaa: 工資不用折價 照公會的工資建議表收錢很合理吧~ 05/19 23:43
你去看leo上面那篇 他覺得都拆車台了
還每項都料加工錢下去算不合理
可是他去問每間經銷商嘴巴都說太貴
卻都不敢開估價單 廢話誰會砸自己腳
什麼不敢得罪同業只是表面上理由而已
※ 編輯: blackwoods (118.170.35.92), 05/19/2019 23:59:42
推 rindesu: 他不會聽的啦。他願意負責,只是不爽被當盤子,已經有走 05/19 23:58
→ rindesu: 法院的準備了。 05/19 23:58
其實我也知道他一臉就是覺得對方態度差想要討個公道
身為旁觀者當然是...說說而已 反正台灣司法資源很便宜
※ 編輯: blackwoods (118.170.35.92), 05/20/2019 00:02:18
推 Radiomir: 沒跑過法院的人就讓他跑一次吧...當做是人生必解任務~ 05/20 00:09
推 MELOEX: 願意負責 只是需要一個合理的價格 只差沒找姑姑來 05/20 00:13
推 ayasesayuki: 不懂 有保險為什麼還要啥合理的價格 給保險談不是輕 05/20 00:34
→ ayasesayuki: 鬆愉快 05/20 00:34
保險一定不會賠足全額啦 而且看他說明好像是開公司車
保險那裏有點問題 必須要他自己先談妥還怎樣 細節我不清楚
推 sunrise1748: 原PO其實不太清楚他的處境,只想著不要被凹 05/20 00:37
→ sunrise1748: 賠多少錢是一回事,你花上的時間和業務過失 05/20 00:37
→ sunrise1748: 值不值得這八萬塊??? 05/20 00:38
推 terminator73: 發生事情就是這樣,分析給他比較利益讓他參考,要 05/20 00:39
→ terminator73: 怎麼行動就真的是他的自由了,沒有所謂誰對誰錯 05/20 00:39
推 terminator73: 我去年肇責就是3:7,對方明顯理虧,但是結果論就是 05/20 00:43
→ terminator73: 只有我吃虧,當下也是馬上決定破財消災,沒時間在 05/20 00:43
→ terminator73: 那跟它蝦耗 05/20 00:43
為了差那一兩萬在那凹 討個公道順便背個過失傷害
(好消息是業務要修掉了 不過何時施行未定)
我只能說台灣國民義務教育應該將經濟學列為必修...
※ 編輯: blackwoods (118.170.35.92), 05/20/2019 00:51:23
推 elynn889: 真的建議保第三人,這時候用處很大 05/20 00:48
→ neo718: 原PO首篇文章看起來都沒提到對方傷勢的情形? 05/20 01:29
推 sniff: 對方騎士如果有來biker發文光違規這點鄉民就打爆原原po了 05/20 03:51
推 lieutent: 竟然有人還以爲有保險就天下無敵,嘖嘖嘖! 05/20 07:18
推 acesslai: 有保險無敵的,大概只有之前撞到賓利的豐田車主,有保險 05/20 08:11
→ acesslai: 又被打 05/20 08:12
→ StarHero: 被告有得和解不要 居然要上法院討公道... 05/20 13:27
→ StarHero: 我就問原PO 你有什麼勝算讓法官判你贏? 如果沒有 05/20 13:27
→ StarHero: 上法院你絕對要拿更多錢賠對方 05/20 13:28
推 cook321: 原po耳朵硬讓他跑法院,反正他自己願意 05/20 18:02
推 leojang1230: 謝謝各位的指教,其實我都有聽下去 05/20 22:22
→ c1396: 韓市長 經濟學早就在公民課裡面了 05/21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