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ffeinePT: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09/11 18:56
推 wuliou: 公車不ey...四輪也是照刷 上次被撞歪後照鏡09/11 19:02
推 ruam: 第四十七條右側超車?09/11 19:03
推 tcc090713: 未保持安全距離 或者插入連貫中行駛之汽車(這裡的汽車09/11 19:03
→ tcc090713: 包含機車)09/11 19:03
→ Rum8137: 這台公車有沒有很香09/11 19:04
推 tcc090713: 抱歉 連貫那個沒用 沒看前鏡頭QQ09/11 19:05
推 EVA96: 可以去Line跟客服講 不知道有沒有用09/11 19:09
→ EVA96: 我週六也遇到同一家沒打燈直接切過來逼車09/11 19:10
→ EVA96: 週日講到現在還沒回 呵呵09/11 19:11
→ EVA96: 或是打公路總局-營業大客車申訴專線09/11 19:12
推 win55135: 大車大多是垃O駕駛09/11 19:14
→ win55135: 公車司機素質本就沒很好09/11 19:15
→ lafeyo523: 看後鏡頭 大概是想外切被那台賓士卡住 不想等他過09/11 19:16
這條路天天在開的公車司機會不知道靠內側為左轉用車道?有在用腦開車的直行司機早就
該在前一個路口停等紅燈時就要靠右了。不懂停等紅燈就停在我機車正後面,要直行發現
來不及超過賓士就刷機車卡的用意何在。
噓 camryvvti: 大驚小怪 這樣也能一篇 ==09/11 19:48
嗯,我發的文有違反版規了嗎?
是哪個傢伙在大驚小怪亂噓人的啊?
推 sincere77: 今天去吃飯在左轉道也莫名被公車刷卡 09/11 19:53
→ sincere77: 更正應該說過了左轉道在路心被刷卡 09/11 19:55
推 EVA96: 去催了一下三重客運客服才回我 09/11 20:09
→ EVA96: 他們回說會扣違規司機的行安獎金然後加強管理 09/11 20:09
→ EVA96: 我下次再看到類似情況我應該直接丟公路總局了 09/11 20:10
推 dmezspk: 公車司機幾乎都是垃圾 09/11 20:12
→ dmezspk: 根本不管人死活的 我看一個檢舉一個 09/11 20:12
推 TokyoHard: 還好啦,沒有直接撞飛 09/11 20:20
推 a77889969: 這個丟公共運輸處也可以喔 09/11 20:47
→ a77889969: 或是1999 09/11 20:47
推 kobe7610: 三重客運司機是垃圾早就不是新聞了 09/11 20:50
小弟感謝大家熱情提供情報,舉發交通違規還要檢舉人自己去找法條,檢舉法條不夠清楚
明確還會被警察杯杯回信"不與舉發"。我難過。
推 hangzer: 公車司機不意外…09/11 21:23
推 toulu: 可打0800-090607投訴09/11 21:43
推 wsxe2007: 職業駕駛不意外09/11 21:45
※ 編輯: hclee524 (36.231.92.224 臺灣), 09/11/2019 22:00:35
推 sammao: 台北公車不意外 一個比一個兇09/11 22:35
→ NicECooKiE: 打0800+檢舉09/11 23:08
推 jpteru: 直接檢舉我就碰過外車道直接切進來左轉 差點撞到內車道車09/12 10:22
推 samson79093: 我都直接打監理單位申訴專線09/12 10:39
推 victora: 台灣職業駕駛不意外 09/12 12:17
推 berniex: 這不是左轉專用道喔 09/12 12:18
→ zong780405: 大大的左轉箭頭,有人看不清... 09/12 12:59
→ zong780405: 難怪左轉道有人當直行走。 09/12 13:00
推 kkes50717: 把影片給金陵女中校方啊!讓學校施加壓力給公車公司 09/12 13:27
除了會找申訴單位,並希望金陵女中校方會積極處理。
推 heiswe117: 新莊ikea那條? 09/12 13:33
是的。
推 a0913: 這不是左轉專用 沒得檢舉 09/12 14:41
→ a0913: 貼太近了 不然能用任意跨越兩車道 09/12 14:41
推 airbear: 真的開得有夠快== 萬一擦撞就慘了 09/12 15:30
※ 編輯: hclee524 (114.42.139.122 臺灣), 09/12/2019 16:38:15
→ zong780405: 囧,我錯了。真的不是左轉專用道 09/13 08:13
推 freshbox7: 這個可以送Hello Taipei網站,有交通選項09/13 14:54
推 Yaiba: 我不認同可以不用提供法條 這樣只會把檢舉內容模糊和濫用.. 09/13 17:38
→ Yaiba: 比如說有人就天天送影片 但不說要檢舉什麼他就感覺對方違法 09/13 17:39
→ Yaiba: 總不能每個檢舉案 警察還要看很多次 然後努力想是這一條嗎? 09/13 17:40
→ Yaiba: 你提他是哪一條違法 警方判定是否符合 這樣不是很好嗎?09/13 17:40
→ Yaiba: 小華:老師 小明違規 老師:他做了什麼? 小華:你不會自己想嗎 09/13 17:42
你誤會了我的意思,並不是不找法條就亂舉發。而是現在舉發提交法條都要找到警察
認同你的證據,且要能"罪證確鑿"的才會舉發對方違規。
譬如說你騎車依照規矩但後車汽車跨越雙黃線超你車,車前鏡頭有錄到但因為攝影機
角度死角拍不到雙黃線,且你也沒有安裝後行車記錄器可以當下錄到後方車輛跨越雙黃線
的"瞬間"影片,就用跨越雙黃線舉發反而會被警察被打槍。很明顯就是要跨越雙黃線才能
超車但最後因為這樣就不成案,你不會覺得很嘔嗎?
反而可能用雙黃線逆向行駛舉發的成功率還會比較大。但警察也不可能好心的幫你改檢舉
成功率高且也比較不會被申訴的法條。另外,等收到警察局的回信也過了舉發違規的七天
效期。
弄到最後每次舉發違規還要去找那一條法條能配合你擁有最多最大的證據,還要能配合警
察的"良心"才能舉發成功,不會覺得有點無力嗎?
這也是我為什麼要加裝機車後行車記錄器的原因。
※ 編輯: hclee524 (36.231.81.179 臺灣), 09/13/2019 21:49:39
推 huijun: 檢舉 09/13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