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twing: 我覺得他們在等你過 09/16 19:26
推 ryanlu428: 有些人不走斑馬線就算了,過的時候還不看車....= =每 09/16 19:49
→ ryanlu428: 次遇到都很不開心... 09/16 19:49
推 eypon: 照法規上來說你贏面大,因為他們穿越的路段50公尺內有班馬 09/16 20:07
→ eypon: 線,所以他們違規,但是恐龍法官太多你也是會吃因注意未注 09/16 20:07
→ eypon: 意,甚至被懷疑蓄意殺人 09/16 20:07
→ VL1003: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其實重點在於能不能注意。 09/16 20:08
→ VL1003: 真的撞到,要想辦法證明他們衝出來你是無法反應的。 09/16 20:08
→ sincere77: 法盲還在故意殺人真的好笑 09/16 20:16
噓 dwyanelin: 大驚小怪吧,他們很明顯看著你等你過,然後他們才過啊 09/16 21:08
推 Radiomir: 不管如何, 記得保第三責任險... 09/16 21:12
→ Radiomir: 有足夠的保險基本上算吃無敵星星, 自付的部分通常不多 09/16 21:13
→ Radiomir: 這也是聯結、大貨無敵的原因, 反正出事了保險會幫忙賠 09/16 21:15
推 aa182201: 真的撞了相互都有責任 騎士是未注意前方 所以還是能閃就 09/16 21:17
→ aa182201: 閃 09/16 21:17
→ sincere77: 看到行人在路旁我都會減速,想過馬路可以但有差那一兩 09/16 21:26
→ sincere77: 秒靠車子這麼近都不怕被撞嗎 09/16 21:26
→ qmaper: 他們就在等你過啊 09/16 21:54
推 soulknight: 這種我每次過都直接喇叭嘴巴一起噴 根本想假車禍詐財 09/16 22:19
→ d78965: 他們在等妳過 09/17 09:00
→ d78965: 然後上面講蓄意殺人的我笑了,要栽贓恐龍之前先充實自己ㄅ 09/17 09:06
噓 dmezspk: 他們在等你過才過啊 09/17 09:50
→ dmezspk: 不懂有什麼問題 09/17 09:50
→ dmezspk: 如果真的撞到當然是你的問題 09/17 09:50
推 KKKKJAY: 影片很明顯那行人根本還沒等原PO過就可是穿越了 噓的是邏 09/17 10:05
→ KKKKJAY: 輯有問題喔? 09/17 10:05
噓 x9898997: 你看到了,就代表你注意到啦,你注意到了沒預先停下來而 09/17 15:48
→ x9898997: 撞到他們,就是你負責阿。 09/17 15:48
→ x9898997: 會問這種問題的人去國外真的很危險 09/17 15:48
推 fbi0072004: 有行人未走斑馬線反被判有過失 09/17 16:08
→ fbi0072004: 駕駛無責的案例 09/17 16:08
→ fbi0072004: 不是行人就絕對無敵好嗎 還是要看情況判定肇責 09/17 16:13
推 KKKKJAY: 國外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 搞不好還得吃全責咧 拿國外來 09/17 16:18
→ KKKKJAY: 說嘴並沒有比較屌 09/17 16:18
→ KKKKJAY: 看底下的文 就知道難怪台灣法盲會那麼多 09/17 16:20
噓 x9898997: 他就是看到了嘛,有看到不就構成了能注意的條件,拿那個 09/17 16:25
→ x9898997: 突然跑出來的來比是怎樣ㄏ,搞不好全責的你知道國外又怎 09/17 16:25
→ x9898997: 樣算了嗎? 09/17 16:25
→ fbi0072004: 能注意=/=一定閃得過 09/17 16:34
→ fbi0072004: 不過也對啦 台灣法官很愛用「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套 09/17 16:35
推 eypon: 看到上面一堆人在亂噴就好笑,法律是保護守法的人,但是台 09/17 16:46
→ eypon: 灣太多法官是以情理法的順序判,如果說真的那麼多法官願意 09/17 16:46
→ eypon: 按照法律判案,你們幹嘛還要裝一堆行車記錄器保護自己 09/17 16:46
→ eypon: 就是現在法官太恐龍了,如果不裝出事一定吃虧 09/17 16:47
推 KKKKJAY: 有人被打臉了就在那邊氣僕僕的硬拗 實在有夠好笑XDD 09/17 16:50
→ x9898997: 誰在硬凹還不知道啦,影片中只要有一個人踏上車道和要過 09/17 17:30
→ x9898997: 馬路的跡象,車子就是停下來等他們走過去,那個阿婆走出 09/17 17:30
→ x9898997: 來了,女騎士是不是注意到了,不就典型的看到行人卻執意 09/17 17:30
→ x9898997: 要騎過去,撞到再唉唉叫,人家違規你就能撞下去嗎?跟四 09/17 17:30
→ x9898997: 輪大爺有什麼差 09/17 17:30
推 fbi0072004: 拿個影片就在那邊沾沾自喜 情況有和我貼的新聞或原PO 09/17 17:38
→ fbi0072004: 影片類似? 09/17 17:38
噓 x9898997: 他違規會有他違規的罰鍰,你看到卻沒慢下來就有責任好嗎 09/17 17:43
→ x9898997: 笑死,難怪一堆整天唉唉叫自己好雖ㄏ,我人在高雄遇到這 09/17 17:43
→ x9898997: 種行人很多了好嗎 09/17 17:43
推 KKKKJAY: 誰會直直地就直接撞了? 是在玩GTA逆? 當然是能閃就閃 閃 09/17 17:43
→ KKKKJAY: 不過的出事當然就是給法院判 09/17 17:43
→ KKKKJAY: PO那些沒事故的影片 沒事顧哪來的肇責 想來打臉也拿個判 09/17 17:46
→ KKKKJAY: 例來看看好嗎 09/17 17:46
→ x9898997: 撞到誰負責== 09/17 17:47
→ x9898997: 笑死,你的思維就是停在只能閃ㄏ 09/17 17:47
→ x9898997: 別跟我唬爛事主那個速度那個距離停不下 09/17 17:48
推 KKKKJAY: 拿個判例來啊 不要只會找影片 用判例讓大家長長見識也不 09/17 17:48
→ KKKKJAY: 是壞事 09/17 17:49
推 x9898997: 拿判例出來你們又會說車主很雖怎樣,我到目前為止看過完 09/17 17:57
→ x9898997: 全無責的判例是多年前一位婦人從安全島死角上走出來,晚 09/17 17:57
→ x9898997: 上燈光不足而且距離不夠,騎士反應不及撞死她 09/17 17:57
推 fbi0072004: 不找判例隨便PO幾個影片自己在那邊當鍵盤法官 可憐 09/17 18:02
→ x9898997: 全文關鍵字"無法預見",所以你已遇見行人存在卻執意通過 09/17 18:29
→ x9898997: ???鍵盤騎車? 09/17 18:29
推 KKKKJAY: 第一篇提到 判別標準,就是"路權" 第二篇是 位在斑馬線上 09/17 19:09
→ KKKKJAY: 的例子 結果找了兩篇都是給自己打臉的 很好笑耶 09/17 19:09
推 fbi0072004: 反正留言在這邊吵也只是浪費時間 會怎樣判也不是這邊 09/17 19:13
→ fbi0072004: 說了算 09/17 19:13
→ fbi0072004: 阿不就終於找到可以反駁的例子好棒棒喔 09/17 19:14
→ fbi0072004: 愛當鍵盤法官就去當吧 09/17 19:14
噓 x9898997: 沒關係啊ㄏㄏ就繼續看見行人走出來卻沒試著停只顧著閃, 09/17 23:04
→ x9898997: 就不要到時候靠北法官判你ㄏㄏ 09/17 23:04
→ KKKKJAY: 自己一開始就先當鍵盤法官了 09/17 23:42
→ KKKKJAY: 被人打臉就算了 結果PO文還自己打自己的臉 實在是很好笑 09/17 23:45
推 KKKKJAY: 自己都打臉自己前面的文了 當然也沒什麼好說了XDD 09/17 23:49
推 KKKKJAY: 講得好像每個人像玩GTA一樣都想撞人啊 不要再硬拗了很難 09/17 23:55
→ KKKKJAY: 看 09/17 23:55
推 phoenixzro: 推X9898997,看到了能反應就該反應,但我希望法律改 09/18 11:17
→ phoenixzro: 成絕對路權 09/18 11:17
→ phoenixzro: 當然前提是拿掉車種分流 09/18 11:17
推 x9898997: 笑死,所以你有路權,你就可以看到不反應不停車? 09/18 12:33
→ x9898997: 那你在高速公路遇到對方硬切,你也可以不剎車直接A上去 09/18 12:35
→ x9898997: 嘍,筆錄直接誠實講沒剎車 09/18 12:35
推 KKKKJAY: ㄏㄏ 推文裡沒有人說不停車的 別一直在那邊腦補別人在用G 09/18 13:16
→ KKKKJAY: TA式騎法 09/18 13:16
推 fbi0072004: 好了啦 小丑別再耍寶丟人現眼了 09/18 13:35
→ fbi0072004: 這種人是不是在現實生活很空虛 才要在網路世界吵贏別 09/18 13:36
→ fbi0072004: 人才能獲得溫暖 09/18 13:36
→ fbi0072004: 再講下去 鍵盤法官也是在那邊瘋狂跳針 可撥 09/18 13:37
→ fbi0072004: 不用再跟這種人浪費時間 09/18 13:37
推 hellomotogg: 撞死人刑責。過馬路行政責 09/20 02:58
→ zsa123: 我朋友不走斑馬線害人摔車被判全責 09/20 05:48
推 zx246800tw: 推x大有正確法律常識及人本交通觀念 09/20 17:07
→ zx246800tw: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方為過失 09/20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