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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觀察了一下 睿能目前的作法是 1600公里以上「才會」要你舉證你不是商用 這部分有分好幾個階段可以討論 首先 當初買資費時簽的合約有沒有問題? 就契約精神來看 我覺得大致上沒有什麼瑕疵 畢竟這本來就是明文規定 當初簽了也白紙合約寫在合約書上 但有一個點可能會讓契約出問題 那就是「商用標準」這邊為什麼是由gogoro主觀判定? 這部分其實法律上有保護消費者 民法第247條之1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 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就實務與法理來判斷 這種由公司「單方判斷」你是否有從事商業行為 絕對是顯失公平的 而且很明顯構成民法247-1的「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要用第四款重大不利益也可) 兩個平等的人締約都不太會這樣了 更何況是財團跟民眾 法律上更應該要強調經濟上弱者的保護 更不用說 主張積極事實的人本來就應該要負舉證責任 今天契約自己判定又把舉證責任丟給別人 就很有可能構成「顯失公平」 簡言之 這件事問題不在商用資費 那個自己談爽就好 問題出在舉證 所以之前才會消保官提到公司應該負舉證責任 舉證用戶真的有商業行為 而不是這個方案不合法 所以 就看看有沒有人願意打訴訟吧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87533794.A.8F0.html
youkisushe: 你可以去告法條 但不是故意去踩線再來說不合理 04/22 13:39
menshuei: 對啊,但合約你就簽了,你要不履約,只能走法律途徑解 04/22 13:39
menshuei: 決。 04/22 13:39
menshuei: 這個還真的必須要提出訴訟給法院去解決才有可能。 04/22 13:40
是 我覺得有機會啦 但程序真的會讓人卻步
youkisushe: 但是如果今天去應徵工作 公司要求你提供無刑事紀錄證 04/22 13:40
youkisushe: 明 這樣也算舉證要由公司去證明你有刑事紀錄 而不是 04/22 13:40
youkisushe: 求職者要自清嗎 04/22 13:40
不是不是 這個是簽約前當然OK 就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我也說契約當初寫會改商用其實OK 但不能事後再這樣單方說了算 因為不符合公平阿 你不知道你什麼時候會被對方判定 畢竟這類契約全都是單方(企業)訂定的定型化契約 訂約方本來就會有比較大的優勢 所以才會立法要保護非訂約方的權益 就您提的這個來講 我今天是應徵者 聽到公司要我提供良民證 我可以覺得不爽就不應徵啦 換下一間 但今天資費方案已經簽了 公司可以判定沒錯 但你就要提出一個你為什麼判定我 是商用的理由 不然消費者不是很可憐 全台灣超過1600的那麼多 如果公司要每個人都舉證 然後用這種亂槍打鳥的方式抓到幾個沒辦法舉證的不是很奇怪嗎 有人可能出去玩就真的沒拍照片給公司 那我要怎麼舉證 還是就要直接被吃掉這個權益
kutkin: 你要享有優惠本來就是自己要舉證 04/22 13:42
現在是公司說要改商用 也就是公司在主張積極事實 就應該要舉證 法律規定有時候確實跟一般人想法不一樣 但你我真的都不是訴訟資源上的優勢方 我們一般人上法院攻防一定打不贏人家律師團 這類對於消費者的保護我覺得是必要的
menshuei: 不是這樣的,合約你都同意狗肉公司單方判斷了,但現在 04/22 13:45
menshuei: 認為合約有違反法律上的規定,你只能交由法律單位去裁 04/22 13:45
menshuei: 決了。 04/22 13:45
menshuei: 在裁定之前,這份合約是有效的。 04/22 13:46
是 這份合約到目前為止有效 但我個人覺得訴訟頗有機會讓那個條款失效
benedict76: 現在不只吃到飽方案,自選里程方案也不能做外送使用, 04/22 13:47
benedict76: 但是偶爾跑這要怎麼算? 04/22 13:47
看他怎麼舉證吧 不然就只能走法律救濟
set852064: 推,這合約根本明顯不利用戶消費者,吃相有夠難看 04/22 13:52
※ 編輯: currykukuo (140.119.121.6 臺灣), 04/22/2020 13:54:38
dswerfftre: 我自己騎狗肉 沒外送用量也小 但還是覺得自己要提出 04/22 13:54
dswerfftre: 證明很瞎 公司規定的應該要公司來舉證消費者有違合約 04/22 13:54
dswerfftre: 條款才對 04/22 13:54
slex: 所以我說瑞能資費方案彈性很低,還限制用途,有人使用手機作 04/22 13:54
slex: 生意,電信公司資費方案還限制你不能商用?打越多會消耗更多 04/22 13:55
要限制我覺得還OK 頂多就是準吃到飽 但舉證還是要自己舉證啊QQ ※ 編輯: currykukuo (140.119.121.6 臺灣), 04/22/2020 13:56:45
slex: 基地台硬體設備折舊? 但合約是這樣,要翻盤就是走法律途徑~ 04/22 13:56
benedict76: 不只這個條款不利消費者,還有買了里程沒用完卻不能沿 04/22 13:56
benedict76: 用,不想騎只能停90天,電池繳回去還要付270天的費用 04/22 13:56
benedict76: 等等 04/22 13:56
kutkin: 網內互打免費限300門號 04/22 13:57
dswerfftre: 有一堆換電站 上面還有攝像頭 可以做大數據分析 就知 04/22 13:58
dswerfftre: 道是不是拿來商用了 還要轉給消費者幹嘛= = 04/22 13:58
benedict76: 車子停在旁邊攝影機根本拍不到 04/22 14:00
我覺得理想狀態是這樣啦 公司偵測到可能有商業用途 應該要通知用戶並附上「可能判定理由」 然後給用戶一個陳述意見的機會 這樣應該公平一點 ※ 編輯: currykukuo (140.119.121.6 臺灣), 04/22/2020 14:02:45
Yuwuen: 簽約就個屁 跟安裝軟體一樣 沒同意不能按下一步 04/22 14:02
dswerfftre: 沒拍到也有換電足跡啊 依照之前的兩個月連續1600以上 04/22 14:03
dswerfftre: 的訊息量應該夠大了 不一定需要拍到就可以分析 拍到只 04/22 14:03
dswerfftre: 是輔助而已 04/22 14:03
ctes940008: 其實要舉證也不難啦,去找熊貓公司拿資料。 04/22 14:09
ctes940008: Ubereat可能會麻煩一些。 04/22 14:10
ctes940008: 睿能先把問題名單的資料拉出來,一併跟外送公司問。 04/22 14:10
ctes940008: 詢問該用戶是否跟該公司有承攬/僱傭關係算個資法? 04/22 14:11
ctes940008: 因為銀行/信用卡公司常常也在打電話詢問有無某某人 04/22 14:12
benedict76: 熊貓或ue哪有可能隨便給人資料 04/22 14:13
benedict76: 他現在變成外部檢舉也算 04/22 14:13
slex: 外送公司又沒義務要提供資料給瑞能... 04/22 14:13
ctes940008: 嗯,只是問問啦。 04/22 14:17
schumi3019: 天真,以為問外送公司就會給喔...... 04/22 14:17
ctes940008: 喔對,熊貓還組了一個職業工會喔~~~~~ 04/22 14:21
bitlife: 符合資格之消保團體可以代為進行集體訴訟 04/22 14:22
dwyanelin: 推,這篇感覺是提供方法給二輪自保 04/22 15:30
rattrapante: 騎車也要這麼多屎尿,這種車不買也罷 04/22 16:02
scufjh: 這邊其實有想到個問題,就是到底睿能既然是用綁出租電池 04/22 16:05
scufjh: 的方式經營,那存不存在睿能與騎士完全解約不出租電池, 04/22 16:05
scufjh: 讓騎士的狗肉變成廢鐵的超級大絕招? 這攸關到如果騎士真 04/22 16:05
scufjh: 的打贏官司不被罰,那睿能是否可能就直接跟那個人解約? 04/22 16:05
dwyanelin: 大不了改買特斯拉 04/22 16:10
dwyanelin: 如果睿能想步上裕隆後塵 04/22 16:11
MUMUKON: 可能還是打不贏 因為條約寫的是連兩個月超過1600公里視 04/22 16:43
MUMUKON: 成商用,參加人要提出非商用證明 04/22 16:43
seamask: 讓負責檢舉的路上騎士罰單分成就好,一張抽個幾百,外送 04/22 17:31
seamask: 的光照片和車牌就能判定成功了,除非不帶包外送 04/22 17:31
seamask: 非外送的要舉證騎士是商用我覺得比較困難 04/22 17:34
chencjj: 都給你時間自首了 04/22 17:51
tokko: 有些看法是律師個人見解 不一定正確 不過可以參考一下 04/22 18:17
wisdom: 商業使用這件事也是很有爭議。拿來通勤不算商用吧(?), 04/22 20:00
wisdom: 那業務騎車跑業務算不算商業使用(這個一個月兩千公里起跳 04/22 20:00
wisdom: 根本正常)。家人以前有份工作是維修提款機,北北基宜報修 04/22 20:00
wisdom: 就要出門修機器。這份工作收入很低,大部分人都是靠里程補 04/22 20:00
wisdom: 貼來賺錢。這樣又算不算商業使用 04/22 20:00
wisdom: 照合約來看,只要睿能說你是商業使用你就是,這個爭議可大 04/22 20:02
wisdom: 了。要是有人告上法院的話,是誰要舉證使用者商業使用?難 04/22 20:02
wisdom: 道睿能在法院也是說 :我說他商業就商業。那這是什麼吃到 04/22 20:02
wisdom: 飽?不就是1600公里方案? 04/22 20:02
youkisushe: 你先看到有人不是外送被抓商用再說好嗎 現在7列才抓 04/22 20:04
youkisushe: 一個就在滑坡 04/22 20:04
av08: 所以外送仔不認為送外送是商用只是幫朋友跑腿嗎哈哈哈哈 04/22 20:15
wisdom: 你又知道現在被罰違約的是外送了?誰跟你說的?睿能?還是 04/22 20:16
wisdom: 新聞記者? 04/22 20:16
wisdom: 現在就算我牽一台狗,辦吃到飽方案,然後每一公里都用來跑 04/22 20:17
wisdom: 外送,每個月都超過里程。然後睿能說我商業使用。請問上法 04/22 20:17
wisdom: 院舉證責任在誰? 04/22 20:17
mathrew: 推文很多都說現在只抓外送仔,卻又沒辦法回答跑業務的問 04/22 20:32
mathrew: 題,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狗肉養套殺,後面說跑業務是商 04/22 20:33
mathrew: 用,這樣還得了,睿能應該要先定義好,而不是來個霸王 04/22 20:34
mathrew: 條款,說改就改 04/22 20:34
mathrew: 外送仔當然是商用,但跑業務算不算? 老實說 我認為算啊 04/22 20:35
Aukid: 不會打電話去問然後錄音喔?這邊看起來像客服還是有解釋權 04/22 21:42
Aukid: ? 04/22 21:42
hitsukix: 睿能應該有所有車的移動路徑吧 04/22 21:45
melic: 一堆吃到飽又騎不到1600的法盲 會免費幫企業喉舌 04/22 22:01
mainsa: 其實他們怎麼玩關我屁事 商用的不會回去騎油車喔 保證沒人 04/22 22:52
mainsa: 管你商不商用阿 我倒是覺得狗肉的資費很不彈性 315之後就 04/22 22:52
mainsa: 跳630 剛好騎400公里左右的人就左右為難 辦499方案怕一個 04/22 22:53
mainsa: 不小心多騎一點就要繳超過799 辦799但又遠遠騎不到630就 04/22 22:53
mainsa: 覺得很虧 04/22 22:53
youkisushe: 用299看看啊 04/23 00:04
lenta: 推 狗肉吃相這麼難看還有這麼多人挺喔 04/23 01:01
gg123sf: 講難聽點 他現在可以定義外送是商用 改天也可以定義跑業 04/23 01:26
gg123sf: 務是商用 環島有盈利也可以算商用 不管里程多少反正他說 04/23 01:26
gg123sf: 得算 幫忙載人也可以算 上下班哪天算商用也不意外 04/23 01:26
amethystboy: ggr自己砸鍋 油車行銷部門做夢都在笑吧 04/23 01:54
bgflyer: 打贏訴訟也沒用呀,變成睿能要主動舉證消費者的商用行為 04/23 10:05
bgflyer: 隨便換電站的監視畫面就能舉證了,輕輕鬆鬆 04/23 10:05
Apologize924: 真的 腳也是商用 我穿的nike也是商用 ubike 也商用 04/23 10:11
Apologize924: 瞎扯 04/23 10:11
aocboy: 大家一起回去騎油車,看他能秋三小朋友?? 04/23 12:05
aocboy: 買台車還提心吊膽,怕會告,真的頗呵 04/23 12:15
youkisushe: 怕會告還騎某羊的表示 04/23 12:26
infinitem35: 這也可以扯到某洋 笑死 04/23 12:36
infinitem35: 拜託以後什麼都扯一下 優點也扯缺點也扯公平點 04/23 12:37
youkisushe: 所以這家公司有告過人嗎 04/23 13:00
youkisushe: 講某羊你也知道哪間不就很有名 04/23 13:01
hendryinptt: 目前應該是只有消基會出來呼籲,不是消保官 04/23 14:02
hendryinptt: 這兩個差很多 04/23 14:03
Killercat: 老實講看你換電池在哪換就看得出你是不是商用了.... 04/24 08:58
Killercat: 通勤 出遊跟商用的換電pattern差很多的 04/24 08:58
Killercat: 商用的話 你會在一個固定區域內高頻率在不同站換電 04/24 09:00
r0ck123: 這個事件打出一堆文盲法盲... 04/24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