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ypon: 基本上你還是去,然後看對方家屬的意思,如果對方沒有要賠 07/09 08:11
→ eypon: 償就當場簽和解書,避免事後被咬過失傷害 07/09 08:11
→ sosevil: 顆顆 你以為這樣就過去了嗎 社會大學才剛開課而已 07/09 08:13
→ sosevil: 希望你的學分費不會太高 07/09 08:13
推 eypon: 看調解委員要不要幫對方辦代理人,直接將和解書處理好 07/09 08:14
推 kutkin: 你有錯就去背,免得事後怎樣怎樣 07/09 08:15
→ kutkin: 就去 07/09 08:15
推 eypon: 你知道車禍這個過失傷害有6個月的期限嗎?如上面所講的,沒 07/09 08:16
→ eypon: 拿到和解書之前都有可能被反咬 07/09 08:16
→ v26457681: 有一方沒到就沒用啦 07/09 08:19
→ ianqoo2000: 所以先不管對方下週有沒有辦法出席與否,這個委員會不 07/09 08:25
→ ianqoo2000: 管怎樣還是先去一趟,如果對方到時候真的也沒有到,那 07/09 08:25
→ ianqoo2000: 這樣的調解委員會也不用召開、成立?! 07/09 08:25
→ ianqoo2000: 還是說我怎樣請他們下週去一趟比較好?! 07/09 08:27
→ ianqoo2000: 嗯嗯,我知道有半年的刑事過失傷害追究法律責任期間 07/09 08:28
→ ianqoo2000: 真的是第一次,之前都是當被害者角度,第一次從比較肇 07/09 08:30
→ ianqoo2000: 事者角度處理車禍事故… 07/09 08:30
→ VL1003: 基本上能去就去,對方沒到你就要求申請調解不成立的證明。 07/09 08:58
→ VL1003: 然後這種委員會通常都一次好幾個啦,嚴格來講你們都不去影 07/09 08:58
→ VL1003: 響其實不大,但你自認有錯就還是去吧,免得最後對方有去甚 07/09 08:59
→ VL1003: 至後悔提告把你不去的事情拿來講,然後不論如何,如果對方 07/09 08:59
推 ikarifaye: 就怕對方後來跑去了 07/09 09:00
→ VL1003: 佛心想大事化小,那就上網把和解書範本拿下來改一改,刑民 07/09 09:00
→ VL1003: 事都要,記得一式兩份(如果沒要出保險),雙方簽一簽,順便 07/09 09:00
推 HsiangMing: 帶水果跟和解書去看對方 請他們簽名 拿給調解委員看 07/09 09:01
→ HsiangMing: 應該一次就結束了吧 07/09 09:01
→ VL1003: 包個小紅包給對方,基本上就完事了。 07/09 09:01
→ bitlife: 民事簽和解,照樣可以6個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只是簽比沒簽 07/09 10:07
→ bitlife: 好,萬一對方越想越不對勁,和解書還是可以供法官參考 07/09 10:08
→ higoodman: 你後續應該還會收到一張罰單 07/09 10:10
推 fuct: 刑事也可簽和解,不過要在調解委員會上簽的,之後會送法院 07/09 11:26
→ fuct: 認證,然後你可以打電話問當時的承辦員警是否是他申請的, 07/09 11:26
→ fuct: 這樣可以知道對方的態度 07/09 11:26
推 MARTINA3016: 對方會申請調解就是要錢了,金額大小而己 07/09 11:40
→ ianqoo2000: @higoodman:收到罰單,什麼意思?! 07/09 11:41
→ ianqoo2000: @MARTINA3016:這不是對方申請的… 07/09 11:41
→ bitlife: 刑事的和解是提告後和解撤告才有用,事(提告)前就沒有刑事 07/09 11:47
→ bitlife: 和解啊 XD 07/09 11:48
→ higoodman: 事後員警會依初判結果,看是不是違反哪條交通條例,寄 07/09 12:36
→ higoodman: 一張罰單給你 07/09 12:36
→ higoodman: 不過如果真的沒有任何違規也有可能就沒有 07/09 12:37
→ fireguard119: 沒有簽和解書之前一切都還有變卦 07/09 19:12
→ fireguard119: 只是我比較好奇警察會主動幫忙送調解? 07/09 19:14
推 ima29: 交通隊現場量測到時候就會問你要不要送調解,說要,他會幫 07/09 19:18
→ ima29: 你送 07/09 19:18
→ ima29: 也就是說不是你,就是對方說要找調解 07/09 19:19
→ qmaper: 調解是程序之一 07/09 19:53
→ higoodman: 承辦員警會送喔,也沒有問,就自作主張送了,之前有過 07/09 20:59
→ higoodman: 經驗,我和對方也都一頭霧水 07/09 20:59
→ v303v191: 調解對警察最省事阿 不然提告還要做筆錄 浪費時間 07/10 08:35
→ qmaper: 提告照樣要你去調解 07/10 16:08
推 lai97: 新北市警察局會幫你轉調解 不要理他就好 請對方也不要出席 07/10 20:46
→ lai97: 想和解 你就積極聯絡 對方這樣說 你就放著吧 07/10 20:47
→ lai97: 調解沒有強制你要到 本來就可以不不去 07/10 20:47
→ bitlife: 肇責大的一方乖乖出席只有好處沒有壞處,調解出席記錄可以 07/14 09:06
→ bitlife: 用來向法官說自己有和解誠意,是對方堅不和解 07/14 09:07
→ bitlife: 所以如果對方肇責大,他不一定要聽你不出席他就不出席 07/14 09:07
→ COOLRANDY: 真好我的警察說不管我們後續的事,只有現場圖初判表, 08/25 01:17
→ COOLRANDY: 要調解通知書還要自行去派出所申請再送調解會 08/25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