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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知是六個月內告過失傷害 要現場圖 現場照片 初判分析 三十天後才能申請初判分析 在拿到現場圖 現場照片的時候 發現警察在備註寫無人受傷送醫 可問題是照片就照著救護車 受傷的還開刀呢! 打電話去問警察局 開始打太極 說是不影響保險 三十天過後 拿到初判分析表 垃圾紙一張 還是沒有肇責%數 說是要去監理站自費3000元判定肇責... 所以沒錢怎辦? 我知道台灣車禍很多 所以警察很累 但是上班下班 接觸上網資訊轟炸後 回到社會上 有種不適應的感覺 全世界AI都在快速發展 而我連申請現場照片 只能自己用手機拍照警察電腦螢幕 (咦? 怎麼和我上班反過來了 我上班連照相都不行 只能寄mail傳東西 1.不能usb 2.不能mail(阿明明就mail通知了 為何不能mail寄) 3.不能印出來 去警察局 一大堆人手寫資料簿 密密麻麻 唯一一個 只有我網路申請現場照片 現場圖 初判表 有種脫離2020的即是感 全都是手寫 怎麼應付全台的車禍 每天每天都在車禍 一定要人工這樣走流程嗎? 拿到這三樣 簡直垃圾 要是車子出車禍 保險直接一通電話搞定 現在對方機車撞我方路人 卻需要自己找關係教學保險方面知識 最近被教了一大堆保險知識 根本強迫把他納入社會人士的常識 搞那麼多 為什麼不會直接搞個大數據雲端處理? 全台多少縣市 需要耗費多少警察 人事物 我不說一分鐘幾百萬 但是光走過去警察局 需要在上班時間才可以去 對於我一天損失多少... 機車族群不是人? 路人不是人? 憑什麼路人不能一通電話打給保險處理這類事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91.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03777693.A.831.html
bitlife: 是不是當場沒坐救護車,事後自行就醫? 反正這些都有記錄, 10/27 13:50
bitlife: 以真實記錄和醫師診斷證明為主 10/27 13:50
DFIGHT: 是的 醫師診斷證明需要看照一個月 開刀費七萬 後續需要開 10/27 13:51
DFIGHT: 刀另說 10/27 13:51
bitlife: 那應該是記錄語意的問題 無人「送醫」,只是大部分的警察 10/27 13:54
bitlife: 很直覺就有/無救醫=有/無受傷就記錄下去了,你發現記錄有 10/27 13:54
bitlife: 問題,簽名前可以當場要求更正 10/27 13:54
bitlife: 然後路人只要確定是被機車撞,不管肇責,直接申請機車方的 10/27 13:55
bitlife: 強制險理賠 10/27 13:55
bitlife: 要告過失傷害或醫療費用外的求償,其實也可以請對方去跑, 10/27 13:58
bitlife: 受傷的只要負責提告,被告負責舉證責任大小 10/27 13:58
DFIGHT: yeah...我是覺得 如果更科技一點 這種小事都可以搞定 而 10/27 13:59
DFIGHT: 不是依靠人工手寫 這三紙簡直垃圾 我被教了一大堆保險知 10/27 13:59
DFIGHT: 識後 感覺去警察局根本浪費時間 不是自己讀保險求償 就是 10/27 13:59
DFIGHT: 直接靠關係請教 或是直接告人走關係請法律人cover 這 就 10/27 13:59
DFIGHT: 是台灣現況 簡直回到十年前一樣 10/27 13:59
DFIGHT: 謝謝大大 10/27 14:00
REAW: 不太懂你要表達的 10/27 14:00
bitlife: 有關法律的事,很難網路化.如果只是要強制險理賠,確實可以 10/27 14:00
bitlife: 打電話詢問,但文書送達及簽名,一定要當事人或代理人.等以 10/27 14:01
bitlife: 後身份證有自然人憑證(但聽說又非強制?不確定)或許有機會 10/27 14:01
bitlife: 至於你講的其他人沒透過網路申請,那些人可能是資訊弱勢 10/27 14:04
DFIGHT: 就拿bit大所說的 警察在現場圖備註的失誤 要是科技化就可 10/27 14:05
DFIGHT: 以很快避免 10/27 14:05
DFIGHT: 而不是花費大量人力人工 做出的結果根本垃圾三張紙 要是 10/27 14:05
DFIGHT: 科技業是這樣 台灣老早垮台了 10/27 14:05
bitlife: 有法律問題,本來正常就是請教法律專業,不然就自己研究,強 10/27 14:07
bitlife: 制險的一些基本概念,到是應該列入國高中基本公民課知識 10/27 14:07
bitlife: 筆錄現場做,用手寫比用打字快吧?! 因為打字印不出來,怎麼 10/27 14:08
bitlife: 讓當事人簽名? 車禍不一定發生在有印表機服務的超商附近 10/27 14:08
bitlife: 詳細筆錄會到警局製作,那裏應該就是電腦輸入,至少我遇過 10/27 14:09
bitlife: 的都是這樣 10/27 14:09
bitlife: 而且要用輸入法要帶筆電才會比平板或手機的輸入法快,手機 10/27 14:10
bitlife: 輸入沒常在練習的,也不見得比手寫快 10/27 14:11
dwyanelin: 警察真的把初判表開出來之後,就完全不管了。之前只是 10/27 15:20
dwyanelin: 想簡單詢問他們判的依據,結果直接說有問題自己花三千 10/27 15:20
dwyanelin: 去鑑定,他們不專業。 10/27 15:20
VL1003: 也不是不專業,判斷的跟拿東西給你的可能根本不同人,是要 10/27 17:39
VL1003: 怎麼解釋給你,解釋錯了又被幹翻,要是你會想解釋? 10/27 17:39
VL1003: 雖然廢鴿很多,但很多人也把警察的職責搞錯了,並沒有包山 10/27 17:40
VL1003: 包海,有人民保姆稱號不代表要真的當保姆阿.. 10/27 17:40
cattgirl: 說個笑話 電子化政府 10/27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