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llism: 既得利益者談這個,完全沒有說服力。11/07 09:42
→ willism: 若沒透過交易平台,走信用卡分期或有保險賠付,對賣家全11/07 09:45
→ willism: 無好處。11/07 09:45
→ willism: 若沒透過交易平台,走信用卡分期或有保險賠付,對賣家全11/07 09:45
→ willism: 無好處。11/07 09:45
就彼此講求信任吧
※ 編輯: op840906 (42.76.232.148 臺灣), 11/07/2020 09:49:05
推 epsilon1115: 是很怕那種薪水不穩定又買新車,頭兩期正常給你,後11/07 10:05
→ epsilon1115: 面人就不見了11/07 10:05
推 dendrobium: 要是你把車子摔了兩手一攤不付剩餘款項...11/07 10:17
→ VL1003: 這也沒有彼此信任的問題,就買家單方面承擔風險。11/07 10:37
推 MELOEX: 是你單方面在享受他的信任啊0.011/07 10:49
→ VL1003: 我發現我打錯,是賣家單方面承擔風險才對。11/07 10:50
推 pk0943: 個體戶買賣,傻子才同意讓買方分期。11/07 10:54
推 olduck: 單方面好意而已,沒有什麼彼此11/07 10:57
噓 DCman: 既得利益者11/07 11:17
噓 dwyanelin: 不是賣家佛就是蠢,至少也立合約11/07 11:17
阿就車行介紹的,就line上面講這樣
噓 longya: 笑死11/07 11:21
噓 chspoutre: 無聊 動點腦好嗎11/07 11:34
※ 編輯: op840906 (42.76.232.148 臺灣), 11/07/2020 11:38:14
→ bitlife: 簡單一句話,說沒什麼關係的要舉實際判決書說被牽進法律案11/07 11:39
→ bitlife: 件最後(中間有事先不論)也沒事會比較有說服力.不然這就像 11/07 11:40
→ bitlife: 還沒出過車禍的人講我連強制險都沒保也沒事的狀況有87%像 11/07 11:40
噓 WeGoYuSheng: 那也只是對方可能願意承擔風險 ,或是更扯的:他沒意 11/07 11:45
→ WeGoYuSheng: 識到風險 11/07 11:45
→ WeGoYuSheng: 也還好他是碰到你這種買主,目前都還很OK,「因緣際 11/07 11:47
→ WeGoYuSheng: 會」是沒辦法當通例的11/07 11:47
是啊,就是特例舉出來給大家參考這樣
※ 編輯: op840906 (42.76.232.148 臺灣), 11/07/2020 11:58:40
推 TonyAsa: 真的沒說服力 11/07 12:05
→ WeGoYuSheng: 但是這種不值得參考 我說真的 11/07 12:06
推 cassey147000: 不管怎樣 立契約 把條件都寫在契約上 最有保障 11/07 12:37
噓 wish770924: 這文有夠廢 11/07 13:06
→ bitlife: 未找律師或公證人公證的契約在一方惡意的情形下其實用處 11/07 13:07
→ bitlife: 不大 11/07 13:07
→ bitlife: 可google 3.8億公司5千萬就得手 11/07 13:12
→ bitlife: 上面一定有一方沒說完全的實話,但不知道是哪方,兩方都說 11/07 13:13
→ bitlife: 有簽約,還是公司老闆 11/07 13:13
→ allenzhuang: 非通例 11/07 13:50
→ Galm: 信任問題,但還是不建議走這種有風險的方式 11/07 16:46
噓 kakukangen: 倖存者偏差(?) 11/07 18:08
噓 shin30: 特例就不用說了 11/07 19:59
噓 HaireiKei: 笑死 正常情況下就不是特例 09/06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