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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潛水多年,沒想過會在這邊發文 煩請大家為小弟解惑一下了! 小弟在2020/12/25放學回家的路上被逼車了(自認為是逼車啦) https://youtu.be/7e66O287oEs
隔天上網檢舉後,經過將近一個月漫長的等待 1月18號早上收到了檢舉結果: https://imgur.com/SXptVH7 「因佐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23條第 4 款之規定,不予舉發。」 對小弟來說是個晴天霹靂的壞消息,畢竟每天上下學都要經過該條路 寒假去打工也是必經之路,代表每天都有機會受到這種危險威脅 小弟納悶的是,檢舉時有明確提供警方前、後行車紀錄器影像和清晰照片(影片截圖) 從影像可看出,該車在我後方時就貼的很近了 到從左側把我往右逼時也是未保持50cm的距離(第101條第五項「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 就算是超車,也違反第47條第二項「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且我與前車的距離根本擠不下該轎車的大小,最後還是得減速讓他擠進來 但是看來對方什麼也沒被罰..... 所以我不懂什麼叫做「因佐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對於"具體"、"明確"的定義 如果是法規部分,我檢舉時是選第43條(逼車、危險駕駛)給警方參考 至於我騎車會騎在順向車道的中央是因為我怕騎右側會被檢舉(路肩、右側超車) 如果守法(自認為,有誤請指正)騎在車道中間會被這樣對待,那我該如何騎車呢? 請問有前輩經歷過類似事件,處裡的方式可以提供給小弟參考嗎? 當然小弟也不是聖人,打從18歲以來騎車三年也被開過幾張超速、違停等罰單 但自認為騎車方式算是安全的,跑了兩萬公里不曾有摔車、車禍等發生(一方面運氣好) 但經過這次事件,我已經開始懷疑自己、不確定該怎麼騎車了..... 也開始懷疑警察是否還是伸張正義的一方,還是只會保護壞人了 1/20更新 19號下午分別收到市政府(14:52)與警政署(17:26)的回信 https://imgur.com/hqrb3Lj https://imgur.com/TfvIFOR 在申訴信中我是以「未保持安全距離以車身硬逼、惡意擠入本人與前車之間」 所以可能最後的結果是以「超車時未保持適當間隔及未至安全距離即駛入原行路線」 雖然最後可能不是以逼車舉發,且有網友質疑情節不足以達成第43條 所以也放下、不再執著於是否認被定為逼車 畢竟就像性騷擾一樣每個人感受不同(很主觀) 也不再耿耿於懷了 感謝此次事件參與的所有人(當然逼車仔除外) 也希望台灣的用路環境能越來越好、對所有用路人更友善 對於留言提到的:「被擠出車道的畫面」 https://imgur.com/LzPabcW 不知道這次否能佐證被擠(但沒出車道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09.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10990536.A.3CB.html
ballcat: 所以下次記得要碰觸,就算腳張開頂一下有碰到就算事故了 01/19 01:39
hu850712: 有些項目真的沒撞到就是開不了,我比較想知道這條有誰 01/19 01:53
hu850712: 檢舉成功過,想參考 01/19 01:53
hu850712: 我覺得啦,不怕死的話,要不你試試看下次看到後面四輪 01/19 01:57
hu850712: 貼很近的時候,你往中間雙黃線靠,大爺不敢直接撞你屁 01/19 01:57
hu850712: 股而是選擇超車的話,他不管從你左邊逆向還是右邊超車 01/19 01:57
hu850712: 都可以檢舉 01/19 01:57
HsihHan: 憑影片 何以得知相距小於50cm?唯碰撞能知也! 01/19 02:14
Dogrou: 前陣子我也被這樣刷卡,鴿子也只開第47條第0項第03款。 01/19 03:48
cs481012cs: https://tg.pe/xU2f https://tg.pe/xMdv 01/19 04:05
cs481012cs: 以上兩件都舉發在案 https://tg.pe/xBww 給你參考參 01/19 04:05
cs481012cs: 考 01/19 04:05
ryan0714123: 沒有你的車體畫面,無法判定車距 01/19 04:56
hu850712: 樓樓上第一個給開有點意外,它是有在閃大燈嗎還是只是 01/19 07:13
hu850712: 角度問題?第二個能開的關鍵是在有撇那一下嗎XD 不然感 01/19 07:13
hu850712: 覺原PO檢舉的應該也可以給過唉 01/19 07:13
soulknight: 有些四輪畜生違規部分 我都改成給影片 截圖鴿子會裝死 01/19 08:06
Cishang: 這不叫逼車 這叫硬切吧 逼車是逼你讓 應該有差 更垃圾 01/19 08:10
a7610783: 因為你沒有國家標準檢驗局每年一驗的雷射槍 01/19 09:30
sjclivelo: 我之前直接回信說難道一定要被撞到才可以檢舉? 就過了 01/19 10:02
tengerinedog: 你要綜藝抖(摔)一下才逼真 01/19 10:51
chi17: 43超難成立,後車幫你錄影比較有機會,之前一台拉屎間弄完我 01/19 11:19
chi17: 之後又弄前面的機車,被我拍下它把前方機車擠出車道的畫面 01/19 11:19
chi17: 後有成立 01/19 11:19
bgflyer: 你這影片要成立很難 01/19 13:58
cs481012cs: 回覆hu大第一個是按喇叭+閃大燈其實那個會開我也挺意 01/19 14:53
cs481012cs: 外的XD,所以真的很看該轄區講員,我這邊的蠻講理 01/19 14:53
※ 編輯: j4163188 (36.230.9.64 臺灣), 01/20/2021 01:33:27
li04: 你還活著、沒死啊 01/20 06:37
Haooconnor: 我被警察弄到不爽,直接總統信箱 01/20 09:34
eric791112: 自從行車記錄器普及後,一堆騎士玻璃心作祟真的很有趣 01/20 12:13
eric791112: ,不懂逼車定義不會上司法院網站查判決嗎 01/20 12:13
eric791112: 逼車跟性騷擾主觀完全不同 01/20 12:14
eric791112: 不少人無法分辨不當超車與逼車吧 01/20 12:16
hjkkk123: https://bit.ly/3p3KjYO 01/20 22:18
arcysaint: 自己多查判例就知道為什麼不舉發了 01/21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