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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的各位大家好。 之前車子被另一位機車騎士撞倒,當下不在現場,但是現場有好心民眾把肇事者留下,對 方在現場貼了紙條留了資料以後就離開了。 後續我就去修車,報價,聯絡了肇事者以後,對方也同意賠償,但是因為對方說手頭不方 便,我讓他分期7個月還我。 結果第一個月對方有把錢給我,但是第二個月傳訊息給他就完全不讀不回了。 我手邊有當初他留的紙條,當初車子受傷的照片,以及對方的電話和名字。請問各位這樣 去報案可以嗎?警方會受理嗎?謝謝各位。 感謝各位版友的回覆~ ==================== 更 後續去警局處理了。警察表示他們會紀錄這件事,但是因為當下沒有馬上報警以事故處理 ,過了這麼久,他們也沒有辦法做什麼,只能做個紀錄。如果對方堅持不賠就只能上民事 庭提告了。 一去警察局備案,警察打電話給對方以後,對方就馬上就還錢了。 之前還一直跟我說沒錢,一接到警察電話後他就直接賠全額了呢。 感謝各位版友的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9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20485043.A.160.html
inSec: 有對話有個資就可以告了05/08 22:48
erik8866: 直接報警阿 別被吃案05/08 23:38
tom12122323: 一開始應該先備案吧?05/09 03:18
dvdr2001: 沒備案這東西只有報案05/09 11:32
westley: 報案阿 反正你可以行使你的請求權阿 記得半年內就好05/10 09:33
tengerinedog: 什麼年代了還在相信人性第一次沒拿全額就報案走調05/10 12:26
tengerinedog: 解05/10 12:26
※ 編輯: xine00021 (123.192.81.27 臺灣), 05/15/2021 20:07:58 ※ 編輯: xine00021 (42.75.126.20 臺灣), 05/28/2021 18: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