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tiCompete: 可惡,不能鑽車陣惹 05/29 10:47
推 YJM1106: 酒駕勒? 05/29 11:02
推 cvn21: 吊牌有個屌用,車子直接壓掉 05/29 11:04
推 ironstomach: 結果逼車案件警察都認定只是超車不當,未發現違規因 05/29 11:19
→ ironstomach: 素,不然就是只開個未依車道行駛 05/29 11:19
→ ironstomach: 惡意逼車罰則再怎麼重,警察不認為那是逼車那就沒用 05/29 11:19
推 Gary9163: 罰則是一回事,執法人有沒有心去罰是另一回事 05/29 11:35
推 wuliou: 全部都超車不當有屁用 05/29 11:50
推 a1121210: 不是B車啦......沒注意而已......超車不慎 05/29 11:59
噓 IcePhoenix: 很多違規仔在扣牌之前換牌 這樣就能躲掉扣牌 05/29 12:10
→ godchildtw: 扣車牌之前先換牌就扣不到了,先修法防堵這漏洞,好嗎 05/29 12:25
→ godchildtw: BLN-5050 已經換過多少次了,有扣牌嗎?改扣車才有用 05/29 12:26
推 c222ssss: 也要執法者願意用啊,現行的法又不是沒給他,還不是都說 05/29 12:31
→ c222ssss: 超車不慎,微罪不罰 05/29 12:31
推 ZenEmpty: 改車仔活該 05/29 13:24
→ ZenEmpty: 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把噪音車趕盡殺絕? 05/29 13:25
推 wulalas: 重機視同汽車,看來應該會延伸下去(? 05/29 13:27
推 wulalas: 汽車抓消音塞難,但是機車一看就明顯,這下改管是否會被 05/29 13:28
→ wulalas: 警察引用此法條開罰呢.... 05/29 13:28
→ chi17: 機車走內線就開危險駕駛了啊蠻容易達標的 05/29 13:36
推 wuliou: 汽車一堆都閥門根本抓不到 05/29 13:45
→ Anyotw: 公文到之前換牌啊 05/29 13:47
→ Anyotw: 法律有漏洞 05/29 13:47
推 a1121210: 這很多的行為都是有模糊空間的,可以鑽漏洞和自由心證, 05/29 14:05
→ a1121210: 什麼超速和噪音有直接定數值就比較沒這個模糊空間 05/29 14:05
推 a1121210: 前幾天看一個螺絲的影片 女生鎖認為緊了 男生來覺得很鬆 05/29 14:09
→ a1121210: 再鎖也覺得緊了 之後上扭力扳手說 還沒到定直 還沒緊 05/29 14:09
→ a1121210: 所以你認為有 他認為沒有 05/29 14:09
→ a1121210: 每個人標準不同 好歹統一標準化 05/29 14:10
推 itcz210: 但實際上很少用這條開有什麼用..? 05/29 14:36
推 xdctjh: 警察不舉發有夠屁用 05/29 14:55
推 xxaabby0224: 法規定義要明確才是重點 05/29 15:10
→ xxaabby0224: 不然同理所有違規行為都舉發43.1.1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05/29 15:12
→ xxaabby0224: 就好了,哪個違規行為不危險呢? 05/29 15:12
推 chou8129: 不舉發又沒什麼用 05/29 15:24
推 HsihHan: 扣牌太客氣了 怎不扣車? 05/29 15:33
推 rainbow321: 吊牌哪有用 在拿另一台車的牌去瓜就好 05/29 15:40
→ rainbow321: 掛 05/29 15:40
推 hongyi0402: 扣牌馬上去換牌就好,扣車才有用 05/29 15:40
推 Aukillexz: 首先 要有辦法舉發 嘻嘻 05/29 16:26
推 wx190: 還是去路邊抓兩段比較實際 05/29 17:17
→ YamagiN: 放心 以後是這樣 檢舉四輪逼車時 警察:這只是超車誤會 05/29 17:21
→ YamagiN: 檢舉二輪合法連續變換車道 警察:危險駕駛 馬上開罰 05/29 17:22
推 GTR12534: 檢舉 43 沒幾次過的,再嚴也沒用,沒開都是浮雲 05/29 17:52
→ amudi: 汽車抓併排或十字路口比較實在 05/29 18:00
→ hjkkk123: 哈哈漏洞一堆根本沒用 05/29 18:53
推 kennylan: 法規是一個問題,但執法率問題更大,尤其又選擇性執法 05/29 19:23
推 Yjizz: 沒用啊 遇過騎身份證的還很囂張 05/29 19:43
→ sonofgod: 沒抓去關都沒用 路上超多大車都沒駕照了 05/29 19:44
推 vul81320: 垃圾警察先抓耙還要靠人民做你大爺的工作啊 05/29 20:57
→ jason820514: 修法有個屁用 你鴿子又不抓不舉發 作秀 05/29 21:06
推 DarenR: 各位朋友珍重再見,我要被吊扣半年了 05/29 23:25
推 a1121210: 扣牌很沒用 至少扣車叩照 05/29 23:47
推 Ninjashin: 罰則是罰則 不過都是超車不慎微罪不罰我懂 05/30 09:39
推 n2346879328: 牌對他們來說:不痛不癢 … 05/30 10:19
推 toulu: 法規定出來很容易,但問題是實務上對逼車的認定? 05/30 16:55
推 ppk08487: 回樓上某樓 消音器在法規上應該是指排氣管而非消音塞 05/31 11:28
→ ppk08487: 不過我很疑惑真的有人會拔排氣管在路上跑嗎......? 05/31 11:28
推 lime1207: 逼車真的很難成立。 06/01 00:43
→ lime1207: 實際自己遇過並檢舉。沒過 06/01 00:43
推 butt1106: 被撞死算過失也是輕罪易科罰金 科科 06/01 16:36
推 gjcl6: 阿不是換牌就好了 那台賓士示範過啦 06/01 18:52
→ bob870507: 拔排氣管的車幾乎沒辦法跑啦 06/02 22:42
→ bob870507: 講回來 你法規修那麼嚴不執法或永遠從寬認定也沒用啊 06/02 22:42
→ bob870507: 說人家是不小心的就沒事了 我也會啊 06/02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