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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ks (還是愛著妳)》之銘言: : 原文吃光 : 小弟剛好發生過類似事件 : 給你參考 : 肇事責任也是對方全責,我方零肇責 : 摩托車被撞斷成兩半,車行估價三萬三 : 上法院法官直接判賠三千~ : 理由是摩托車使用法定年限為三年 : 超過三年以上只有殘值,如果恢復原狀 : 會造成"不當得利"所以僅賠償殘值 : 啊這案子就很衰,好好停在路邊格子裡面 : 被台BMW撞斷,我還上訴! : 結果兩次裁判費加起來都快比賠償金額還高 這問題本人以前略有研究。 所有的資產(含動產、不動產)都有一定的耐用年限,或稱折舊、攤提年限, 是依據財政部訂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去計算的,連結如下: https://law-out.mof.gov.tw/LawContent.aspx?id=GL010207#lawmenu 從附表的第三項陸運設備裡可得知,機車或電動機車耐用年數是三年。 如果採直線法折舊、年攤提計算,公式是這樣的:(購置成本-殘值)÷耐用年限。 很簡單吧!不過殘值要怎麼設定或估價?免緊張!我們的政府很貼心,都想好惹, 答案就在財政部公布的"折舊及攤銷計算原則及問答彙編"裡,連結如下: https://tinyurl.com/98wwrm7z 在附件"折舊及攤銷計算原則"的第一條第三項寫到《殘值=預設成本的 1%》, 前述預設成本是這個資產本體的購置成本,不含日常維護、耗材、燃料…等費用。 所以該有的條件都有了,那就可以重新套入公式做計算, 假設機車的購置成本為 100k,殘值為 1k(預設成本的 1%),耐用年限為三年,則… ---------------------------------- 成本 殘值 折舊 重置成本 剛購入 100k 1k 0 100k 滿一年 100k 1k 33k 67k 滿二年 100k 1k 33k 34k 滿三年 100k 1k 33k 1k ---------------------------------- 從折舊表可看出,當一個自然人的機車在超逾耐用年限之後不幸發生車禍事故, 那麼法官自然會依據財政部所提供的準則進行鑑價,所以殘值才會低到靠北。 註:非營業用小客車耐用年數只有五年,所以若不幸撞到五年以上的老車, 而維修費又開的嚇死人時,千萬別緊張,先計算它的殘值,再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做賠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70.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31190269.A.CD2.html
x52013: 這折舊率太驚人了吧 09/09 20:32
更正錯別字 ※ 編輯: NaouZ (1.160.170.209 臺灣), 09/09/2021 20:34:31
x52013: 那路上那種千萬超跑是不是五年後也折價到剩1%了呢? 09/09 20:36
x52013: 撞爛也最多只要賠十萬(假設原價剛好一千萬)呢? 09/09 20:36
kutkin: 前提是無法修 09/09 20:39
ayuhb: 修理錢超過折舊的價值,可以選擇不修嗎? 09/09 20:44
NaouZ: 超跑可參閱上面這新聞,基本上賠償精神是在於修復金額若大 09/09 20:45
NaouZ: 於剩餘殘值(或重置價格)時,就是上法院主張、協調只賠償 09/09 20:46
NaouZ: 它的剩餘價值。 09/09 20:48
a1121210: 參考用 如果是特殊車或是古董奢華車不會這樣算 09/09 21:02
Radiomir: 折價這麼多的目的, 會不會是因為你讓高單價商品上路, 09/09 21:15
Radiomir: 直接提升了其他人發生事故後的賠償風險, 為衡平所設? 09/09 21:15
NaouZ: 折舊計算方式有很多啦,我只是用最簡單的直線法來說明。XD 09/10 11:35
x52013: 折舊的方法那麼多,騎平價被撞的就用最不利車主的方法算 09/10 13:48
x52013: 真是奇怪,超貴超跑就不是這套標準,有錢真的能為所欲為 09/10 13:48
x52013: 買10萬元的機車三年後被撞成兩截,折舊只剩1000元殘值 09/10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