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orevernew: 先申請調解,請對方也請車主出席 11/03 00:12
→ chi17: 沒有$$$誠$$$意$$$不能解決的問題,安啦 11/03 00:25
→ veda2314: 你直接請對方給你車主的聯繫方式,你們直接談啊,醫療 11/03 01:29
→ veda2314: 賠償&車損分開談,只要對方是理智的人一切好說啦 11/03 01:29
推 fuyuanli: 老調重彈:第三責任險買了沒? 11/03 02:14
→ VL1003: 以刑逼民說的是對方用提告刑事為手段當和解的談判籌碼,跟 11/03 05:40
→ VL1003: 車是誰的根本沒關係。事實上,多的是駕駛人跟車主不同的 11/03 05:41
→ VL1003: 狀況,只要對方不是獅子大開口,乖乖賠錢早點和解比較好。 11/03 05:42
→ Aixtron: 簡單來說,分開!但以刑逼民,不用唸書,社會經驗就好, 11/03 06:01
→ Aixtron: 真的好朋友,車撞到報廢都不會要賠,多的是嘴上好朋友, 11/03 06:01
→ Aixtron: 通通要他賠,那他還不是轉嫁給您們 11/03 06:01
→ VL1003: 這跟好不好朋友沒關係吧,跟人借東西,弄壞當然得負責.. 11/03 07:24
→ VL1003: 既然要負責,那如果錯在第三方,當然會找第三方來負責。 11/03 07:24
→ baiya01: A哥對好朋友的定義… 11/03 08:12
推 Aixtron: 論語,車...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 11/03 08:21
→ Aixtron: 所以我都不借人車子的XD 11/03 08:22
→ ouch00018: 敝之而無憾XDDD 11/03 10:50
→ death123456: 感謝各位 我在跟他要車主聯絡方式 直接跟車主談 11/03 11:32
推 Chu05: A大的留言看起來有點像多年前撞掉朋友T3的既視感XDD 11/03 19:37
→ Chu05: *那個人 11/03 19:37
推 yesyesyesyes: 某A真是大器 不知道你的車被撞爛 是否還會一樣 11/04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