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ik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kekeheart (KH.)》之銘言: : 好奇現在過了一個多月,不知道有沒有最新最高法院判決的消息呢?? : -- 文章其他部分就刪掉了,只能告訴你不會這麼快 就好比這起案件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86047 把時間重頭整理過 民國 108 年 11 月 03 日 違規 民國 109 年 02 月 07 日 申訴 民國 109 年 03 月 02 日 開立裁決書 民國 109 年 03 月 ~ 4月 提出行政訴訟 民國 109 年 11 月 09 日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敗訴 民國 110 年 01 月 28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決定移送於最高行政法院 民國 110 年 06 月 24 日 最高行政法院提案給大法庭裁判 民國 110 年 08 月 02 日 最高行政法院要求交通部輔助高雄市交通局進行訴訟 民國 110 年 11 月 22 日 大法庭裁定出爐 可以看兩個時間點 第一個是06/24,也就是最高行政法院討論之後的結果 PS:最高行政法院會去問其他庭有沒有相反意見 如果有爭議就會提案給大法庭,反之就是判決出爐 第二個就是11/22 也就是大法庭辯論完後最終的裁定 不管是哪個時間點都不可能再移送到最高行政法院一個多月就出爐 要賭的話就是罰單繳納的29天提出異議 基本上一個月後才會收到裁決所的回函 然後再對裁決所提出行政訴訟,去賭看看能不能拖到見解出爐 甚至是直接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會直接撤銷罰單 例如這件案例從申訴到判決出爐整整耗掉了9個月 最後一點 當行政見解與法律見解有矛盾之時 且有人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但見解沒出爐前 就是依照你上訴的地方法院的見解為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66.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47614891.A.0FA.html
kekeheart: 感謝分享,還以為應該2.3個月就會有下 123.205.112.29 03/19 01:49
kekeheart: 文了,沒有想到那麼久 123.205.112.29 03/19 01:49
kekeheart: 有時還蠻佩服這些前輩為了爭取自己權 123.205.112.29 03/19 01:59
kekeheart: 益,花那麼多時間在一件不一定對等的 123.205.112.29 03/19 01:59
kekeheart: 事情,真的很不容易! 123.205.112.29 03/19 01:59
Aixtron: 有些人就不缺錢,甚至很有錢,有錢就快贏 223.137.62.181 03/19 07:39
Aixtron: 了 223.137.62.181 03/19 07:39
higoodman: 違規最大聲 61.64.150.245 03/19 08:39
baiya01: 超速自己被抓就好了 在那邊吱吱毛毛…是 27.247.197.160 03/19 11:16
baiya01: 沒錢繳嗎= = 27.247.197.160 03/19 11:16
baiya01: 被抓繳掉* 27.247.197.160 03/19 11:16
樓上就不管他了 希望身在法治國家的你會懂得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不符合規定或者違法的取證,在法庭上都不會構成證據的 既然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這樣的法令可能導致好幾種不同的見解 那這樣的唧唧歪歪就不再是無理取鬧的狡辯
kekeheart: 該繳的還是會繳,但是很多時候就是規 123.205.112.29 03/19 13:27
kekeheart: 定限速不合理,明明就是安全在路上, 123.205.112.29 03/19 13:27
kekeheart: 也不違規,卻收到罰單會讓人覺得警察 123.205.112.29 03/19 13:27
kekeheart: 真的缺錢缺很大 123.205.112.29 03/19 13:27
kekeheart: https://streamable.com/ytqinb 123.205.112.29 03/19 13:29
kekeheart: 小弟就是在約影片12秒處被罰超速,旁 123.205.112.29 03/19 13:32
kekeheart: 邊的阿桑都在我前面了,時速訂定真的 123.205.112.29 03/19 13:32
kekeheart: 非常不合理,但也莫可奈何 123.205.112.29 03/19 13:32
※ 編輯: shachitw (114.38.124.194 臺灣), 03/19/2022 15:46:22
yoyobaka: 一方面強調程序正義一方面又在抓不到合 42.74.248.58 03/19 23:57
yoyobaka: 法證據的地方快樂的違規超速,其實這本 42.74.248.58 03/19 23:57
yoyobaka: 身就蠻矛盾的吧?你如果真的是這麼遵法 42.74.248.58 03/19 23:57
yoyobaka: 重法的人理論上應該何時何地不管有沒有 42.74.248.58 03/19 23:57
yoyobaka: 人在看都不會出現違規行為才是,說到底 42.74.248.58 03/19 23:57
yoyobaka: 就是不想繳錢出來吵而已,不管你講的多 42.74.248.58 03/19 23:57
yoyobaka: 冠冕堂皇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啦 當然, 42.74.248.58 03/19 23:57
yoyobaka: 法治國家你要爭取權益都是你的自由,但 42.74.248.58 03/19 23:57
yoyobaka: 那個什麼道貌岸然的嘴臉還是省省吧哈哈 42.74.248.58 03/19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