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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心得網誌連結:http://lizzybored.blogspot.tw 全文如下,有雷分享 最後面兩行為極簡要心得,若不願被雷者可直接跳到最後 *** 以下有雷 *** 故事大綱: 瑞秋日復一日地搭乘固定的倫敦通勤列車從郊區前往倫敦上班,規律到不可思議,列車每 日準時在同一個車站停靠,而瑞秋最愛觀察軌道旁居民的日常生活,尤其是15號住戶, 她看著那對陌生夫妻,帥哥美女的組合,美好生活的片斷被火車上的她匆匆一瞥而攫取, 瑞秋甚至在心裡幫他們刻畫出了一段故事,美好的故事,完美的婚姻生活。直到有一天早 晨,瑞秋從新聞上得知15號的女主人失蹤多日,那兩人的生活似乎不如瑞秋所想像的美好 ,瑞秋更沒料到,當天晚上警察找上門,她跟那個女人的失蹤有什麼密切的關聯性,但瑞 秋卻什麼也不記得,因為她是個酒鬼。 她因為酗酒的問題失去工作,失去丈夫,失去家,只能搬去跟大學同學一起住,甚至還隨 時可能被趕出來。 *** 結論 *** 跟別相信陌生人真的滿像的,不斷強調記憶是不可信的,記憶是可以被扭轉的,記憶是可 以被塑造的,我們大多的記憶倚賴著旁人的解構與閱讀,加上自己的印象,如果像瑞秋這 樣是個酒鬼,所有重要的事情都發生在酒醉之後,那就是件悲劇了。 我自己覺得瑞秋根本就是神經病,她前夫當然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哎喲,有雷歐我前面有 說),但即使是正常人遇到瑞秋應該也會被逼瘋吧,實在是太神經了,又一天到晚醉醺醺 ,即使如她後來所回想,她對在聚會時對前夫同事的妻子(非常繞口)照顧周到,和藹可 親,並沒有如同神經病前夫所說的那樣失禮,那又怎麼樣?她還是個醉鬼啊,難道她以為 正常人分不清楚清醒的人跟酒醉的人的差別嗎?設身處地地來說,一個派對主人醉醺醺的 很有禮貌還跟我抱抱,我一定會嚇死。身為第一敘事者的瑞秋已經可以將她很多行為合理 化,但我還是覺得他是個神經病,那從旁人的眼光來看不就更恐怖? 整本書裡最倒霉的應該是收留瑞秋的好心室友,說真的他們倆根本不熟,而且瑞秋還常常 腹誹她,跟一個醉鬼同居,隨時都有清不完的嘔吐物跟尿騷味,甚至她都硬起心腸要求瑞 秋搬家時(都兩年了誒,這容忍度超高)瑞秋還被車撞,好心室友立刻收回警告,繼續讓 醉鬼瑞秋住在她家(明明只有擦傷!!!)我覺得這傢伙是聖人,整本書裡不會讓我發火 的人。 推薦閱讀指數:** (滿分五顆星)-> 殺時間 推薦購買指數:* (滿分五顆星) -> 在書店坐著看完即可,不會再翻第二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10.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440948241.A.126.html
iiverson649: 我也正在看 照例要列錯別字 http://0rz.tw/tqD6B 08/31 01:10
yoyi061: 買回來後真的覺得沒想像中好看 08/31 13:35
lizzyomg: 這幾年書的推銷手法越來越誇張,書店排行榜沒啥參考性QQ 08/31 15:17
gmoonyh: 果然 best selling也不見得是好書的保證 08/31 23:50
cumulushui: 好不容易看完(實在沒甚麼吸引人的地方),我也不推 09/03 13:11
HyDroGen2528: 有買,看完++ 越看越想扁瑞秋 LOL 09/03 13:55
monguly: 這本看完有被騙的感覺 09/03 20:57
payneblue: 還好沒下手 09/04 03:47
loveruby: 很好殺時間的書呀,我覺得不會太難看 09/04 10:19
noelu: 覺得還蠻過癮呀很容易一口氣看完 09/05 01:20
aichih: 幸好看到你的評價 09/08 13:00
ASlover95: 買了一個多月剛看完 Rachel光是自白就讓人受不了怎麼有 09/29 19:58
ASlover95: 那麼討人厭的人 酒鬼針的都這樣嗎? 09/29 19:59
ASlover95: 真 09/29 19:59
luvchampion: 覺得很好看耶 05/17 00:14
Akris1113: 一個禮拜看完 覺得還好 06/03 00:10
modjo: 女主角實在有夠討人厭 看的很不耐煩 10/18 15:59
modjo: 這本真的只適合拿來殺時間 10/18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