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tarn: 嗯,看了這篇,我可以。 04/01 22:58
推 carl2002: 底下的留言我不行 04/01 23:01
→ thejam: 吵架好看還是書好看呢? 04/01 23:03
推 Birthday5566: ↑把吵架內容出成書啊 04/01 23:05
→ WilliamTaft: = =這篇看完真的覺得自己像傻子 04/01 23:08
推 cashko: 這樣看來感覺還好吧,沒有像之前講的那樣啊,不光是文中 04/01 23:38
→ cashko: 提及程度不到之前說的那樣,劉讀完的反應也很正面啊,還 04/01 23:38
→ cashko: 很高興讀到那段落不是嗎 04/01 23:38
推 samug: 寫給駱的信說自己的故事被他寫進小說好像重生一樣;希望駱 04/01 23:53
→ samug: 給她即將出版的新書「祝福」(幹嘛不直接說希望他當推薦人. 04/01 23:53
→ samug: ...);最後要他別急著回信。我認真不懂女生! 04/01 23:53
推 shihchenhung: 所以又要讓姜文上場說台詞了嗎 04/02 00:05
推 clams: 那信的文字要說背後是個很想討回公道的憤怒原作者或是很擔 04/02 00:05
→ clams: 心自己被貼抄襲標籤的人,真的要很有想像力耶...? 04/02 00:05
推 Birthday5566: 我還發一篇去嗆 我錯惹 我是個嫩咖 04/02 00:08
→ Birthday5566: 不愧是作家 最後的故事就是自身化為故事 04/02 00:09
推 Dosk: 這篇最後段是提到重點了 一是權力不對稱 二是駱以往取材方式 04/02 00:14
→ Dosk: 套用在自己課堂上的潛在作家上 確實有思考不周的地方 04/02 00:14
→ Dosk: 但無論如何對劉的非議我認為是完全不合理 04/02 00:15
→ Dosk: 看了信只覺得確實應證之前聲明所說 她要的只是別被認為抄襲 04/02 00:15
→ Dosk: 顯然至始至終她還是很崇拜駱 只是事情已經鬧太大 不得不出面 04/02 00:15
→ Dosk: 而看了駱這篇臉書底下的腦粉留言真的是感到不可思議... 04/02 00:16
→ gourmand: 雖然解釋了一些疑點,但用了別人的idea依然很不ok 04/02 00:18
→ gourmand: 覺得駱還是有必要為自己未經本人同意用了別人idea一事 04/02 00:19
→ gourmand: 認真道歉,這些解釋其實很枝微末節。 04/02 00:20
→ gourmand: 我沒誤解吧,從這些陸續公布的資訊看來,駱使用別人的 04/02 00:20
→ gourmand: idea從未徵得本人同意或告知,不是嗎? 04/02 00:21
→ gourmand: 沒有反對不能視為同意呀,這種事情應該使用前就要好好 04/02 00:22
→ gourmand: 徵詢談清楚而不是事後模模糊糊就覺得事情完結了吧? 04/02 00:22
推 Luvsic: 他有就取材手法場合的不適合道歉啊,我覺得駱最多也只能道 04/02 00:24
→ Luvsic: 歉到這樣,如果要就整個手法抱歉的話,顛覆的是駱以軍所有 04/02 00:24
→ Luvsic: 長篇 04/02 00:24
→ Luvsic: 不過覺得他需要道歉到什麼程度每個人都能有不同想法就是了 04/02 00:25
推 WilliamTaft: 這些解釋一點都不細微末節啊,他只不過是回應劉的貼 04/02 00:54
→ WilliamTaft: 文而已。劉敘述了溝通過程,如果敘述和事實有出入, 04/02 00:54
→ WilliamTaft: 他澄清那是很合理的吧 04/02 00:54
→ WilliamTaft: 抄襲當然肯定是有錯的,但之後衍伸出來的指控就不僅 04/02 00:55
→ WilliamTaft: 是針對抄襲了 04/02 00:55
推 winterstroll: 看完覺得,劉的信是很委婉提醒駱用了別人的故事, 04/02 00:56
→ winterstroll: 但因為他常做(?)劉也不知道怎麼表達不滿 04/02 00:56
→ winterstroll: 所以想用“很榮幸被寫”來表達,劉的聲明也寫到請駱 04/02 00:57
→ winterstroll: 推薦書的可能性 04/02 00:57
→ winterstroll: 那時還是想很樂觀地解決這件事 04/02 00:58
推 ymj1123: 駱大師的意思是他只取材,不是剽竊?這樣解讀有誤嗎? 04/02 01:00
推 cching1021: 還在時序上不至讓人以為抄襲...駱至今沒搞清楚 這個 04/02 01:03
→ cching1021: 權力不對稱不只是課堂老師和學員 還包括聲量極大人脈 04/02 01:03
→ cching1021: 廣佈粉絲一堆的文壇大老對上無名新作者 04/02 01:03
→ cching1021: 這也是他至今覺得當時收到一封原作者告知自己作為故 04/02 01:06
→ cching1021: 事原創要發表時不但沒有驚覺自己行為不當 甚至因為信 04/02 01:06
→ cching1021: 中的讚美之詞只感到滿意愉快的原因 04/02 01:06
→ cching1021: 暗酸自己的出版社總編跟對方有私人情誼那邊更噁心 這 04/02 01:11
→ cching1021: 種對承認錯誤的不情願只會逼更多人出來把這件事弄的 04/02 01:11
→ cching1021: 越難看而已 04/02 01:11
推 Luvsic: 用取材去描述這次事件的話就是用駱過往創作手法的脈絡去看 04/02 01:16
→ Luvsic: (駱也確實有足夠的創作軌跡佐證此手法的存在),但若是以 04/02 01:16
→ Luvsic: 寫作倫理來說要定義成剽竊我認為也沒問題,我是不覺得駱的 04/02 01:16
→ Luvsic: 聲明可以解讀成否定剽竊,他根本沒打算將兩者放在一起做比 04/02 01:16
→ Luvsic: 較 04/02 01:16
推 rubeinlove: 整個看下來感想就是,人不要太委婉,現在連什麼劉是 04/02 01:29
→ rubeinlove: 當初下套的說法都出來了 04/02 01:29
推 Luvsic: 下套的說法在咖啡店八卦時就有了,所以劉才會不得不自己發 04/02 01:41
→ Luvsic: 篇聲明,而相信下套說法的人,看了這信內容大概也是更加堅 04/02 01:41
→ Luvsic: 信了 04/02 01:41
→ Luvsic: 這事發展到這感覺就是兩方(及粉絲們)各說各話了,除非有 04/02 01:46
→ Luvsic: 啥新資訊出現 04/02 01:46
推 yafugogo: 我只覺得劉的信件內容充滿她擔心冒犯到駱的字斟句酌 04/02 01:50
→ yafugogo: 所以一直闡述善意,以展現自己不是來質問為何抄襲 04/02 01:52
推 yafugogo: 我若處於她的立場,要向一個地位崇高的前輩討說法,應該 04/02 01:54
→ yafugogo: 也會採取這種做法 04/02 01:54
推 sevenqueen: 經過這件事情,駱在我心中就是個爛渣,什麼都推得乾淨 04/02 02:00
→ sevenqueen: ,霸凌別人還不自知 04/02 02:00
→ staffordan: 淒涼,故事被人用還被誤會下套,逼死人的的奏。蟑螂果 04/02 02:52
→ staffordan: 然是環境才能養大 04/02 02:52
→ staffordan: 明朝就是同人,三流還想成一流,鉅作揚名哪部沒肯定 04/02 02:57
→ staffordan: 其創造的世界觀?抄了別人世界觀肯定擠不進一流,加上 04/02 02:57
→ staffordan: 這態度,三流作品不用浪費生命看 04/02 02:57
推 cashko: 已經有人去博客來劉書下面留無關書內容的一星評語了 04/02 04:19
→ ksk0516: 給一個完全空白的人看那封信看的出什麼委屈嗎 04/02 07:02
→ ksk0516: 不過腦粉真的恐怖 04/02 07:03
推 TT: 整串看完,真的不懂「當初沒回信」是要回啥? 04/02 07:55
→ TT: 對照現在FB上原作者的發聲真的差異很大 04/02 07:59
推 TT: 當然時間經過可能心態有轉換 04/02 08:03
推 TT: 是否要進法院是由劉自己選擇,駱也清楚說明 04/02 08:06
推 TT: 只剩3/31所謂的推薦人寫給駱的信這部份 04/02 08:08
推 cching1021: 聲明不是寫了 原本是希望駱能推薦以免被質疑抄襲 後 04/02 08:20
→ cching1021: 來才發現駱寫女性的態度根本不適合來推薦一本metoo為 04/02 08:20
→ cching1021: 主題的書 04/02 08:20
→ cching1021: 所以粉絲護航沒人會以為抄襲是自己想太多就罷了 駱自 04/02 08:20
→ cching1021: 己講自己的行為不會構成原作者損失更糟糕 到處不告而 04/02 08:20
→ cching1021: 取是他一直以來的寫作態度沒錯 但不在乎傷害與根本否 04/02 08:20
→ cching1021: 認會有傷害又是不同的惡劣層次 不承認傷害存在的「道 04/02 08:20
→ cching1021: 歉」實際上就是完全沒打算有道歉的內涵 而這篇聲明與 04/02 08:20
→ cching1021: 道歉有關的篇幅本來就已經夠少了 04/02 08:20
推 imagewind: 老話一句: 幸好我一直不欣賞駱 04/02 08:28
推 imagewind: 然後看這件事的發展可能比看小說還要精彩 04/02 08:35
→ medama: 看了這篇之後反而開始同情駱了 04/02 08:51
→ staffordan: 若不是這串文,誰知道蟑螂大老這麼蟑螂,取材方式以前 04/02 09:09
→ staffordan: 或許可行,但,現在智財抬頭,心態得轉,不是不知者 04/02 09:09
→ staffordan: 或無意識者無罪,活在未開化國家?當讀者愚民?不過 04/02 09:09
→ staffordan: 走法律劉恐怕難告成,但不代表蟑螂行為合理合法 04/02 09:09
推 staffordan: 以蟑螂卑劣又可以將此寫進書賺稿費囉! 04/02 09:11
→ staffordan: 要用別人故事前提就是要徵詢本人同意,不然未來小說 04/02 09:19
→ staffordan: 堂都簽切結書同意課堂故事供蟑螂取材,就不會有各種 04/02 09:19
→ staffordan: 後續,只能歎花錢上課還供別人創作,無言 04/02 09:19
→ yarnt: 喔喔原來只是取材不當的問題啊 04/02 09:43
推 fanbai: 駱在2019.4月就有發表小說了~但他說9月明朝才出版 04/02 10:17
→ fanbai: <火車作夢>是6月~讀者"應不會覺得是劉抄襲" <--WTF 04/02 10:18
→ fanbai: 逗點有直播關於前情提要,再來是劉發文,再來是駱發文 04/02 10:20
→ fanbai: 不太理解那封信為何這樣寫的朋友看完直播可能比較清楚 04/02 10:21
→ Luvsic: 樓上他就刻意忽略這點啊(有可能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火車段 04/02 10:21
→ Luvsic: 落發表的確切時間,但他狀況再差應該也不至於忘掉明朝在出 04/02 10:21
→ Luvsic: 版前就有不少內容先行在網路上發表的事實) 04/02 10:21
→ fanbai: 駱的公開信那樣寫,還意有所指的寫鄭與劉也是同窗好友 04/02 10:22
→ fanbai: 是希望讀者能如何明辨視聽???真誠的道歉很難嗎 04/02 10:24
推 Luvsic: 鄭這次真的衰爆,唯一值得慶幸的大概就平常創作用本名,大 04/02 10:27
→ Luvsic: 家不一定知道他誰吧 04/02 10:27
推 fanbai: 逗點也很衰~~還要被腦粉咖啡館潑髒水...傻眼至極 04/02 10:31
推 waezii: 看完這篇覺得兩方初始都沒惡意,只是溝通失效,溯源還是 04/02 10:52
→ waezii: 駱太不嚴謹 04/02 10:52
→ lazzier: 這個能算在取材範圍嗎.... 04/02 11:47
推 glenna9305: 看完覺得鏡文學編輯、劉還有逗點出版社都很衰 04/02 11:59
推 ANCEE: 駱兩篇文都很糟 鄭也太雖 04/02 12:49
推 Alicia00: 也覺得雖然駱以軍剽竊的行為當然是錯的,但雙方的溝通 04/02 13:30
→ Alicia00: 出了很大的問題,才是導致事情不可收拾的主因 04/02 13:30
→ spiriter: 同意樓上說的~雙方應該面對面坐下來溝通~ 04/02 13:40
→ spiriter: 臉書聲明只讓自己好友留言..像同溫層討拍避重就輕... 04/02 13:45
→ kazushige: 那篇文底下超可怕,根本同溫層討拍大集合 04/02 13:46
噓 demonOoO: 女生的"不要"就是"要"..... (女性主義者:聽你殺豬放屁!) 04/02 13:48
→ demonOoO: 不用急著回信 就是要請你盡快回信!!! 駱大是不懂女人心! 04/02 13:50
推 cartoonss: 溝通表達真是門課題 權力不對等下,要怎麼拿捏委婉又 04/02 13:53
→ cartoonss: 精準的陳述呢 04/02 13:53
推 Alicia00: 駱的粉絲真的一個個都在提油救火,超恐怖 04/02 13:54
噓 demonOoO: 不要一件事情都拿權力不對等來當擋箭牌!! 講清楚很難 04/02 13:56
→ demonOoO: 明明就溝通的問題 一直拉性別、權力來說嘴真的很糟 04/02 13:58
→ demonOoO: 然後說句客觀話, 這一小段火車故事 真的很普通!! 04/02 14:04
→ demonOoO: 很多人都曾在火車上遇到類似遇到怪人的遭遇 這idea很神? 04/02 14:05
→ demonOoO: 讓某些偏激份子覺得炒議題的成分 我想也不意外阿 04/02 14:06
推 Alicia00: 剽竊就是剽竊,不管他剽竊的點子多平凡無奇。雖然我同 04/02 14:09
→ Alicia00: 意整件事主要是溝通問題,但反過來說劉的點子普通,有 04/02 14:09
→ Alicia00: 種「明明很普通所以被偷有什麼好嚷嚷的」的言外之意, 04/02 14:09
→ Alicia00: 這我不能苟同。 04/02 14:09
→ demonOoO: 樓上閱讀邏輯還好嗎 是說這idea普通 不是被偷有何好嚷嚷 04/02 14:10
→ demonOoO: 兩個是獨立觀察的 段落意思是 idea普通才讓某些人覺得怪 04/02 14:11
→ demonOoO: 使得部分偏激人士認為整件事已經被有心人刻意炒作了 04/02 14:12
→ demonOoO: 那兩句回文並沒有強調 被偷有啥好嚷嚷的意思 請勿誤讀!! 04/02 14:12
推 Alicia00: 我是指您這句話的言外之意,給人的感覺是這樣的。您可 04/02 14:12
→ Alicia00: 以好好說話,不需要劈頭就質疑別人的閱讀邏輯,無助於 04/02 14:12
→ Alicia00: 討論。 04/02 14:12
→ demonOoO: 如果今天這IDEA太特別 特別到只有你這輩子遭遇的故事 04/02 14:13
→ demonOoO: 相信會讓那些以為是"設局派"的人閉嘴 04/02 14:13
→ demonOoO: 所以您能誤讀別人的意思 別人就不能質疑你? 什麼鬼阿 04/02 14:14
推 Alicia00: 您的推文前後脈絡有些不清楚,因此我誤讀了,很抱歉。 04/02 14:17
→ Alicia00: 不過我也不太明白您為何每一句發言都需要如此激動尖銳 04/02 14:17
→ Alicia00: 。 04/02 14:17
推 iqnine: 一般人都不會認真讀信吧 不把重點寫清楚真的怪不了人w 04/02 14:33
推 cashko: 不過後來看到劉聲明有講座錄音檔,原本覺得沒證據不太可 04/02 15:02
→ cashko: 能法律上站得住,既然有錄音檔說不定可以試試 04/02 15:02
推 cashko: 其實關鍵不是事後劉樂意與否,這不影響事前你未經同意拿 04/02 15:42
→ cashko: 講座學員的創作去利用出版,當然或許不是惡意,而是溝通 04/02 15:43
→ cashko: 問題,但這行為本身是不妥的 04/02 15:43
→ cashko: 那封信其實也不夠清楚,或許是顧忌太多吧 04/02 15:43
→ Luvsic: 駱公布信的點某方面也是把關注引到最開始的溝通失效身上, 04/02 15:57
→ Luvsic: 問題是後面出版社間還是有接觸的,但就被他草草帶過 04/02 15:57
→ Luvsic: 以駱的身體狀況而言,面對這種事找人幫忙處理是好的,但這 04/02 15:59
→ Luvsic: 篇真的是滿多操作痕跡的 04/02 15:59
推 cashko: 駱公布信有想把焦點轉移+1 04/02 16:05
→ demonOoO: 奇怪...有什麼證據就拿出來講 不是最強調客觀的人要的嗎 04/02 16:07
→ demonOoO: 最好連錄音檔都拿出來 現在拿什來講 都要被越想越不對勁 04/02 16:08
推 ANCEE: 信後明明就有再去找本人講 04/02 16:17
推 lemon7242: 偷東西認錯很難嗎? 道歉不行嗎? 幹嘛不自己想故事? 04/02 16:21
→ lemon7242: 不想故事當什麼便宜作家 架構也用人家故事也要 04/02 16:22
→ tinmar: 這對痞子型作家而言 是超級尷尬癌 04/02 17:07
→ tinmar: 原來也是很會操作危機處理 04/02 17:08
→ tinmar: 笑死人了 04/02 17:08
推 Dosk: 上面某樓這種假中立的態度正是扼殺許多受害者的幫兇 頗ㄏ 04/02 17:57
推 pauljet: 道德約束已經被metoo那票人弄壞了 現在講性別 權力不對 04/02 18:08
→ pauljet: 等只會聯想到 越想越不對勁 04/02 18:08
→ demonOoO: 就貼標籤就先贏了的意思吧 覺青綠共那派最愛這起手式 04/02 18:10
→ demonOoO: 事實是如何對他們而言是有雙重標準的 04/02 18:10
推 pauljet: 然後作家也是在相信小說辦案的 合理懷疑 閾值較低 科科 04/02 18:16
→ Nusat: 公開私人信件,應該是可以告的吧... 04/02 22:06
→ Nusat: 雖然劉也不可能真的告就是了。小蝦米就是可憐被打的份。 04/02 22:07
推 pauljet: 幹嘛不吉?這違反個資法耶 04/02 22:09
→ pauljet: 也不是小蝦米了 駱這一輪騷操作 真是公子送頭XD 04/02 22:11
→ ursaminors: 臉書下面的留言真是驚人,駱的讀者如果閱讀能力都是這 04/02 23:16
→ ursaminors: 種當代文盲不禁為駱以軍感到難過 04/02 23:16
→ tinmar: "覺青綠共"四字就是貼標籤了 04/02 23:52
→ tinmar: 這也是標準起手式 04/02 23:53
→ tinmar: 只是通常出現在政治討論版 04/02 23:53
→ tinmar: 會出現在書版 04/02 23:53
→ tinmar: 可見多愛貼這四字標籤 04/02 23:54
→ tinmar: 罵人貼標籤 結果自婊也替人貼籤 04/02 23:54
推 joey0602: 若不公開信,他空口解釋很多人不會信啊。老實說他們就是 04/02 23:55
→ joey0602: 溝通上出問題吧 04/02 23:55
→ tinmar: 所以貼標籤本來就是爭論過程中的常見手法 04/02 23:55
→ tinmar: 自己避免不了貼人標籤 就不需要求別人不貼 04/02 23:57
推 raura: 某板酸民到處流竄,一堆垃圾詞彙污染他板看了就煩 04/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