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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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文化部減免營業稅,博客來資料庫更新
時間Thu Mar 4 10:40:20 2021
※ 引述《liquidbox (樹枝擺擺)》之銘言:
: ※ 引述《rerun (羅潔梅茵)》之銘言:
: : 在博客來的購物車一頁看到
: : https://imgur.com/6eiOAew
: : "中文書籍因應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
: : 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資料庫更新,
: : 無庫存商品將延至3/2起陸續到貨,
: : 待商品到貨後依訂單成立順序安排出貨。
: : 造成您的不便,尚請海涵見諒。"
: : 重點是前兩行
: : 然後
: : 稅減免
: : 卻沒有降價
: : 沒有降價
: : 沒有降價
: : 書價依然飆高攀高創新高
: : 愈來愈買不下手
: 如果從主計總處的消費者物價組成來看,有數據的共40年,可以算年增率的有39年,
: 在這39年中,書報期刊物價年增率只有17年高於整體成長水平,
: 不過2013年到2020年書報期刊價格年增率的確是高於整體水平的
: http://statdb.dgbas.gov.tw/pxweb/Dialog/price.asp?mp=4
: 但若另外再搭配財政部的營利事業銷售額,
: 我覺得出版上中下游業即使有漲價也不代表是吃定了消費者,而是撐不下去比較多
: 出版社在J類的出版業裡,經銷商跟書店在G大類,分別是批發跟零售
: http://web02.mof.gov.tw/njswww/WebMain.aspx?sys=100&funid=defjspf2
: 以上數據貼上來很麻煩,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上面的介面自己搜尋試算
: 我認為營業稅減免5%的效應要反映在消費者上還要一段時間
: 別忘了,這類加值稅是政府向產業鏈中的每一個業者收取,
: 業者可以將銷售額中的進項成本扣除,乘以5%是他們要付給政府的稅
: 這5%層層轉嫁,最後會由消費者承擔,這也是所有國家加值稅的意義
: 不過原本要支付營業稅的產業鏈業者,不是每個都突然利潤多了5%出來
: 因為有些成本是不能算進去的
: 政府為了以降價以鼓勵消費,以後不再收取這5%最後會轉嫁給消費者的營業稅
: 但現在業者還在相互議價(爭執)當中,
: 因為這多出來的5%利潤,究竟如何由出版社、經銷商、書店或消費者來分潤,
: 才是剛要開始的問題
: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5274992
: 書店老闆抗議,5%業者被中上游業者搶光了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25005712-260405?chdtv
: 文化部請上中下游來喝咖啡,但橋不出一個共識
: 我覺得做為消費者,不用急著跟業者搶5%,因為他們本來就才剛開始談而已
: 如果消費者不高興仍有拒買的自由,
: 我認為這5%長期而言,不可能消費者一點都分不到,也不可能全由消費者分到
: 就算全由消費者賺走,一本書300塊也不過省下15塊,
: 但出版社、經銷商跟書店不景氣已經很久了,
: 趁政府願意讓利時改善體質、幫員工調個薪、做個數位轉型都好
有一點不解,這5%本來就不是利潤的一部分。
這5%的間接稅,本來就是消費者負擔,只是找業者代徵而已。
像日本的的標價就很清楚,分含稅與不含稅,現在甚至內用與外帶還有2%的稅差。
結果非常高大上、不願讓momo等通路賤賣書籍的台灣出版相關產業,
也如鬣狗般,搶食這本來就不是他們負擔的這5%,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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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39.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614825622.A.0F0.html
噓 zyxx: 你直接就認定出版社是壞人那還問啥 03/04 19:52
推 whu328: 推樓上 03/04 22:52
→ Rune: 免稅目標本來就不是給消費者的 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03/04 23:11
台灣的「營業稅」,就等於日本的「消費稅」,實際上是消費者在繳。
所以才會有不肖商家說開發票要加5%,或是直接賣發票。
減免「營業稅」,就應該從定價打95折(台灣的標價都是含稅),
高大上的出版相關產業把5%當成多出來的利潤,才是搞錯了。
噓 Rune: 所以說政府減免營業稅的用意是減低消費者負擔嗎?你搞不清 03/05 14:13
→ Rune: 楚政策用意一直跳針有什麼用 03/05 14:13
→ Rune: 文化部就說了減免營業稅是扶植產業 03/05 14:14
→ Rune: 擔,沒說減輕消費者的負擔 03/05 14:24
先搞清楚營業稅的基本定義吧。
※ 編輯: pshuang (111.243.113.137 臺灣), 03/05/2021 15:58:27
→ c8c8c8c8c8c8: 務實上 任何稅都有機會被轉嫁給消費者阿 03/05 16:02
→ c8c8c8c8c8c8: 對廠商來說只是營運成本的差異 應該不會去管定義吧w 03/05 16:03
噓 Rune: 孩子 我財政系畢業 這種國中等級定義留給自己研究吧 03/06 08:31
→ Rune: 政府推動這項政策的目標就在那 你要教政府税的定義(還是如 03/06 08:34
→ Rune: 此粗淺)難道不會覺得有點本末倒置嘛? 03/06 08:37
→ Rune: 上個世紀末政府為了救金融業 一樣降低金融業的營業稅 03/06 08:39
文化部的新聞稿寫「減輕營運負擔」,就是不能與營業稅的目的牴觸。
營業稅的報銷方式是層層轉嫁,用進貨與出貨去互銷,
賣不出去就有進貨的一比稅卡在那。
當然,定價降不降是一回事,但把間接稅拿來當利潤搶食,
對比之前抗議momo、不願意賤賣知識的呼聲,很自助餐就是了。
※ 編輯: pshuang (36.227.137.185 臺灣), 03/08/2021 09: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