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sscat16868: 張娟芬和你的論述我覺得都有問題 09/13 08:17
→ Misscat16868: 張娟芬認為雇主可以選購風險較小的甲機器,它出錯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時會夾斷工人的手指;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也可選購風險較大的乙機器,出錯時會夾斷工人的頭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這位雇主豈可說:反正夾斷手指的風險我們都可以容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忍了,何妨用那個會夾斷頭的?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當雇主意識到不管甲機器或乙機器都會對工人作業時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造成風險應該是為工人添購「安全」的機器而不是要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工人選擇夾斷手和夾斷頭你自己選一個,為什麼會抓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錯人判錯刑沒殺人的羅織入罪殺人的放在外面趴趴走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在司法、法律制度架構下這些都不該發生但為什麼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一而再再而三發,這不是制度面的問題?包含警務、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檢調、法官這都是出問題才會有誤判冤獄為什麼廢死 09/13 08:27
→ Misscat16868: 不著重這個面向而是只訴求刑度不可以有死刑? 09/13 08:27
推 Misscat16868: 至於你的論述則是再爭論到底一個國家裏面到底政府 09/13 08:39
→ Misscat16868: 是雇主還是人民是雇主?你覺得如果承認人民是雇主 09/13 08:39
→ Misscat16868: ,但國家司法抓錯人把無罪的人槍斃,等於是人民賦 09/13 08:39
→ Misscat16868: 予國家殺人的權利,但人民是選出一個「管理人」來 09/13 08:39
→ Misscat16868: 管理這個國家並不代表人民賦予這個管理人可以拿這 09/13 08:39
→ Misscat16868: 個「管理權」亂殺人和偷錢,所以你認為一旦承認人 09/13 08:39
→ Misscat16868: 民是雇主對國家機器是很大的打擊,你的說法很符合 09/13 08:39
→ Misscat16868: 獨裁者和廢死聯盟的味口,你們是同路人嗎?所以你 09/13 08:39
→ Misscat16868: 認為雇主應該是誰? 09/13 08:39
我還是堅持雇主=人民(or股東),政府=CEO。
妳的問題有一個爭議點,何謂"亂"殺人?
如果判決是經過三審定讞、且有充分救濟管道的,那就不是"亂"殺人了,不是嗎?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9/13/2022 09:03:36
推 xthumba34153: 死刑存廢議題可以從太多面向討論,這是個有趣的論點 09/13 11:33
→ xthumba34153: 民主體制下政府與人民的關係我認為更複雜 09/13 11:35
→ xthumba34153: 我們雖然是雇主,但99%的人都不會是股東。 09/13 11:35
→ xthumba34153: 因為我們是被剝削的人,而不是資本家或既得利益者 09/13 11:37
→ xthumba34153: 這樣說起來,我們可以是雇主。但大多時刻都只是奴工 09/13 11:38
→ xthumba34153: 論證就是:當我們選擇跟從領導人的決策時,就不是 09/13 11:41
→ xthumba34153: 雇主了。 09/13 11:41
→ xthumba34153: 正確的民主體制建立在政府與人民相抗衡的的狀況下 09/13 11:42
→ xthumba34153: 二元論的思想容易產生思想謬誤 09/13 11:48
推 Qorqios: 那徒刑抓人去關呢? 09/13 13:01
噓 sonans: 誰支持廢死我就噓誰 09/13 13:43
推 Acoustics: 推推 09/13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