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everPitch: 多謝,原來是這樣。 07/11 21:13
→ medama: 只看這句的話 原文確實是說他認識的人被判死刑 07/11 22:10
→ medama: 可能原作者寫錯吧? 07/11 22:10
→ medama: 或者是主詞的「我」不是作者? 07/11 22:10
推 richardplch: 同m大。這句看起來就是「私」認識的人也被判死刑。 07/11 23:22
推 wtchen: 推敢作敢當 07/11 23:52
→ rehtra: 這段原文的前面是什麼?可否貼來看一下? 07/12 00:01
報告板主: 這句真的就是這段的第一句,沒有前面了.
而且我沒有打錯字,是照原文打字的.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7/12/2023 07:33:43
推 castlewind: 想起以前谷正綱吐嘈老李的話︰共產黨不能信任 變節的 07/12 08:01
→ castlewind: 共產黨更不能信任 不過 谷自己也混過共產黨...... 07/12 08:02
推 castlewind: 啊 說錯 谷正文才對 07/12 08:09
推 richardplch: 會不會這句話其實說的是兩件事? 07/12 11:11
→ richardplch: 次の写真を見て頂きたいのですが—>這張照片是判死 07/12 11:11
→ richardplch: 刑的佐證 07/12 11:11
→ richardplch: 私の知り合いも公判大会の死刑囚にされました。—> 07/12 11:11
→ richardplch: 這句話是額外的註解,表示除了照片之外我也有熟人被 07/12 11:11
→ richardplch: 判死刑。 07/12 11:11
→ richardplch: 畢竟のだが是一種轉折的用法 07/12 11:16
推 Qorqios: 那第二句的「私」是誰? 07/12 11:50
→ rehtra: 第二句的「私」有可能是李振盛,but.... 07/12 13:13
推 richardplch: 這是同一句的兩個子句,不是分兩句。如果這句話是矢 07/12 17:44
→ richardplch: 板說的,那下半句的「私」當然還是矢板。 07/12 17:44
→ richardplch: 所以整句話意思應該是「請看看這張照片…另外我本人 07/12 17:44
→ richardplch: 也有熟人被判死刑的。」 07/12 17:44
→ richardplch: 不過這只是我猜的,畢竟全無前後文。但很難想像會有 07/12 17:44
→ richardplch: 年份錯那麼多的問題。 07/12 17:44
推 medama: 我也覺得是20樓說的那樣, 07/12 18:09
→ medama: 矢阪是說他認識的人也在公判大會被判死刑 07/12 18:09
→ medama: 不是說照片裡的人是他認識的人 07/12 18:09
→ rehtra: 沒前文,那有後文嗎? 07/12 21:25
板主好:
我放原文書稿了,請過目.
推 Acoustics: 譯者大人解釋推 07/12 21:39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7/15/2023 08:17:41
噓 ostracize: 07/15 09:26
有病就該吃藥啦.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7/15/2023 10: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