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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時候預約了傲慢與偏見(200週年經典重譯紀念版) 因為已經預約了,所以對方不能續借 當時這本書的狀態是已借出(8/17) 結果拖到了今天還是一樣的狀態,表示對方沒還... 真的等有夠久,讓人有點煩躁 想到之前朋友跟我講過的故事 他一個同學也是借書借到忘記 最後是畢業要跑流程,跑到圖書館那關才發現書欠了快兩三年 好像真的照罰則去算的話,要還的錢會破萬 後來協調以3000塊解決才順利畢業 但這是學校圖書館掐著畢業證書才能這樣玩 縣市圖書館好像就沒辦法 如果他把書幹走或是他徹底忘記還 這樣是不是完全沒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35.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693800814.A.07F.html
widec: 4 09/04 12:19
widec: 去別間圖書館借就好了 這本書又不稀有 09/04 12:20
K01PTT: 應全台公立圖書館合作,有書沒還其他圖書館拒往 09/04 12:35
K01PTT: 除非有去消案或繳清罰金 09/04 12:37
fman: 是啊~圖書館沒有強制力,如果對方不還書真的沒辦法,所以才 09/04 12:38
mapabeyb: 如果累積一定罰金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就會還了 09/04 12:38
fman: 會有那種借幾十年後還書的新聞,不過你要借的書很常見啊,改 09/04 12:39
fman: 借別本就好 09/04 12:39
fman: 當然如果賦予圖書館強制力,可以有效降低借書不還的狀況,但 09/04 12:40
fman: 相對的人們會為了避免被強制執行而避免借書,這樣就失去圖書 09/04 12:42
fman: 館設立的目的了 09/04 12:42
果然還是出在人性
CTUST: 所以押金制度還是有必要性 09/04 12:46
FeverPitch: 4 這就考驗國民素質 還不用押金 表示絕大部分人守規矩 09/04 13:01
gracefss: 「沒轍」訂正一下! 09/04 13:09
fman: 押金制度同樣會降低借書意願,所以若要在借書意願與避免借書 09/04 13:14
fman: 不還兩者中取捨的話,一定是以最大化借書意願也就是現況,當 09/04 13:14
fman: 然這樣就與借書者的素質有關,但以現在來看台灣人借書素質還 09/04 13:14
fman: 是不錯,除了少數以外 09/04 13:15
levs: 是喔。話說回來之前在書店跟圖書館觀察傲慢與偏見的翻譯, 09/04 13:26
levs: 每本都翻譯得好像對岸人或1949來台的長輩在講話 09/04 13:28
FeverPitch: 譯本要找新的 最近有臺語文的喔! 09/04 13:30
FeverPitch: https://reurl.cc/E1816a 09/04 13:30
levs: 感謝樓上分享,剛看了一下試閱還蠻有趣的XD 09/04 13:37
FeverPitch: 而且每章都有掃QR code朗讀 等於買書送有聲書 09/04 13:48
wenling131: 過兩週還沒還的算短了 09/04 14:28
yyc2008: 台灣圖書館是可以罰錢的,不曉得fman那個歪理是哪來的? 09/04 15:13
yyc2008: 政府設立圖書館是要求民眾借書?所以不能罰?那政府修路 09/04 15:14
yyc2008: 是為了讓人民行走、開車,那怎麼不問他x警察在開三小罰單 09/04 15:15
yyc2008: 發存證信函要求還書,否則就是侵占。圖書館借書不還不處 09/04 15:16
yyc2008: 理如果可行,那民眾也可以去公園幹走遊樂設施或花草囉? 09/04 15:16
所以誰是對的
cashko: 公立圖書館是逾期會規定多久不能借書 09/04 15:26
yyc2008: 請去看臺圖,不罰錢是圖書館怕事自廢武功,怠忽職守,任 09/04 15:50
yyc2008: 憑公物被侵占而無所作為 09/04 15:51
levs: 公立圖書館有些會罰錢喔 之前新聞也報導過 09/04 16:39
flypenguin: 就鎖權限不能再借而已;罰得不夠重,追書太浪費人力 09/04 17:07
shawncarter: 推文胡說八道一通耶 什麼最大化借書意願最重要 那不 09/04 18:08
shawncarter: 然借書就送錢不是更快 09/04 18:08
fman: 圖書館罰錢是還書的時候罰,如果連還都不還,那也沒得罰 09/04 19:04
fman: 如果政府有錢,借書送錢的確更快啊,高市圖借書集點換贈品, 09/04 19:04
fman: 其實就有借書送錢的概念了,就我說的借書意願最大化 09/04 19:05
fman: 我是不曉得其他縣市圖書館有沒有類似活動,有的話歡迎分享 09/04 19:06
levs: 我支持不還書當成侵占罪來辦理^^ 09/04 19:18
fman: 用侵佔罪來辦先不論適法性問題,同樣會影響借書意願,當借書 09/04 19:21
fman: 者知道如果不小心忘記還書,可能就會因此背上前科,那借書者 09/04 19:22
fman: 自然就會降低借書意願 09/04 19:22
CTUST: 遲延給付但又沒訂遲延金及禁借期,熱門書永遠失蹤 09/04 19:26
fman: 但現行狀況熱門書失蹤狀況並不明顯不是嗎?因為借書不還的懲 09/04 19:29
fman: 罰是限制借書權利,如果會借書的人通常會常常借書,為了能持 09/04 19:29
fman: 續借書,所以通常都還是會還啦,而熱門書借不到的原因主要還 09/04 19:30
fman: 是借的人太多排隊要太久 09/04 19:30
FeverPitch: 臺灣圖書館應該是沒有那個人力去把書追回來 09/04 19:31
搞不好有
fman: 台灣圖書館追書方式現在主要還是透過簡訊和email,不過就有 09/04 19:32
fman: 換電話email等問題,但多少對於追書還是有幫助,因為借書不 09/04 19:33
fman: 還的人主要還忘記而非真的想侵佔 09/04 19:33
levs: 影響借書意願沒差啊,法律要嚴格一點不然連參加婚宴都遲到 09/04 19:57
levs: 反正怕到不想借政府還是會撥稅金給圖書館買書的^^ 09/04 19:58
fman: 要講風涼話當然沒問題,不過還是要從圖書館設立目的角度思考 09/04 20:22
levs: 図書館での「過剰購入」、ルール作り検討へ 急減する書店の 09/04 20:25
levs: の支援策 09/04 20:25
levs: 日本前幾天的新聞,日本政府可能要介入圖書館買太多暢銷書的 09/04 20:26
levs: 問題因為影響到書店生存 09/04 20:26
levs: 既然你講到目的,圖書館設立不是為了給少數人霸佔書籍用的 09/04 20:27
levs: 那麼想看還是要花錢買,少數老鼠屎不應該霸佔熱門書不還甚至 09/04 20:29
levs: 侵占 09/04 20:29
fman: 當然不是,而是要盡量讓更多人看到更多書,所以借書意願絕對 09/04 20:29
fman: 不會"沒差" 09/04 20:29
levs: "偶爾要花錢"的意思,不要搞到圖書館好像做慈善事業專門給 09/04 20:30
levs: 人正正當當不還直接變侵占用 09/04 20:30
fman: 你太著重於借書不還了,我前面就說了要在借書意願與避免借書 09/04 20:31
levs: 盡量讓更多人看到更多書,一本新進的熱門書遲還後面多少人 09/04 20:31
levs: 在等,難道這不用解決嗎?你才是在講風涼話咧 09/04 20:31
fman: 不還做取捨,如果真的要避免借書不還,那圖書館關一關好了 09/04 20:31
fman: 看你這樣問,就知道你不知道現行圖書館對於熱門書排隊太久是 09/04 20:32
fman: 怎麼處理的...那如果你對台灣圖書館運作不熟,那也不用討論 09/04 20:32
fman: 會說你在講風涼話,是因為你前面說要用"侵佔罪"辦,看到這樣 09/04 20:32
fman: 我只能說你搞不清楚狀況而已,不只懂不懂圖書館,你也不懂法 09/04 20:33
fman: 律 09/04 20:33
levs: 你才是太著重在借書意願,忽視遲還跟不還對大眾的影響 09/04 20:33
fman: 好啦~我不想和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討論了,你高興就好 09/04 20:34
levs: 你以為你說別人不懂就表示你很懂嗎? 09/04 20:35
fman: 如果你想證明你有搞清楚,先說明一下現行台灣圖書館對於熱門 09/04 20:35
levs: 高雄市那個送東西的例子你也拿出來講 哈 09/04 20:35
fman: 書排隊排太久怎解決,已經用"侵佔罪"辦會有什麼問題 09/04 20:36
levs: 你知道圖書館附近蓋豪宅嗎?哈哈哈 09/04 20:36
fman: 因為那的確是圖書館為了提高借書意願的措施 09/04 20:36
levs: 你知道圖書館跟高級飯店連結在一起嗎? 09/04 20:36
levs: 你知道高級飯店還附設空中游泳池嗎? 09/04 20:37
fman: 所以扯蓋豪宅就代表你開始討論圖書館以外的東西嘛...要就回 09/04 20:37
levs: 你知道新書區堆一堆漫畫都新的好幾本嗎?還借書意願咧 09/04 20:37
fman: 答我提的問題,不然我還是要說你搞不清楚狀況 09/04 20:37
levs: 你敢不敢發毒誓你沒常常遲還,不然就被高雄8+9撞死? 09/04 20:37
fman: 然後我在講高市圖做法,你講總圖狀況,雞同鴨講嘛 09/04 20:38
levs: 你自以為你很懂又怎樣,我就是支持侵占罪辦理 09/04 20:38
levs: 我明天就打電話給我選區立委陳情這件事 09/04 20:38
fman: 我當然可以發毒誓,但看你這樣扯東扯西真的很無奈 09/04 20:38
levs: 我也覺得很無奈,你以為大家不知道公眾圖書館設立用意喔? 09/04 20:39
levs: 可是問題是就是有些缺德鬼,還是要處理阿 09/04 20:39
fman: 那打完你可以發一篇你打電話的過程,不然我就笑你嘴炮而已 09/04 20:39
levs: 我常常在陳情啦 幹嘛對你證明 你沒打過才會覺得很難 09/04 20:40
levs: 平埔族跟台籍日本兵議題我都打過好幾次了 09/04 20:40
fman: 沒關係,你有沒有常陳情不重要,我沒看到你打電話過程笑你嘴 09/04 20:40
levs: 你該不會只會在網路上講話貶低人 實際行動力...? 09/04 20:40
fman: 炮而已,而被笑嘴炮也無所謂,被笑而已嘛 09/04 20:40
levs: 你笑又怎樣,我也笑你連陳情這麼簡單都以為需要騙人XDDDD 09/04 20:41
fman: 說要立委陳情的是你又不是我...我的行動力又不在這邊 09/04 20:41
levs: 教你啦,就打電話過去助理會幫你紀錄啦,懂不懂? 09/04 20:41
fman: 嘿~我從來沒說過要陳情耶,是你說的干我屁事 09/04 20:41
fman: 說第三次,我沒看到你發文講陳情事情,就笑你嘴炮而已 09/04 20:42
levs: 連陳情這麼簡單的事都需要質疑別人嘴砲,哈 09/04 20:42
levs: 你說笑嘴砲只會被大家發現你居然不知道陳情多簡單XXDDDDDD 09/04 20:42
fman: 我沒有要質疑你的意思,說第四次笑你嘴炮而已 09/04 20:42
fman: 很簡單你就去陳情然後發文啊,說很簡單卻不去做就是嘴炮 09/04 20:43
levs: 我不會也不想對你證明喔,你很可憐連這簡單事都要懷疑人嘴砲 09/04 20:43
fman: 紅明顯,這邊我要和原PO與其他版友道歉,因為被搞不清楚狀況 09/04 20:43
fman: 且嘴炮的人纏上,所以後面討論失焦了,對不起 09/04 20:44
fman: 補推回來 09/04 20:44
levs: 你也只會在網路上貶低人,實際上陳情打電話都不懂,可悲 09/04 20:44
levs: 大家看破你的手腳 09/04 20:45
levs: 只會打高空說甚麼圖書館設立用意,實際上縱容不還的人 09/04 20:45
levs: 給推文其他也認同不還視同侵占的板友們,這件事不是只能忍而 09/04 20:46
levs: 已,民眾是可以推動政府立法的。 09/04 20:46
fman: 如果沒看到這位levs陳情文,我還會是笑他嘴炮只會講卻不做 09/04 20:46
fman: 那我就不回應這位嘴炮又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了,再次向原PO與其 09/04 20:47
fman: 他版友對不起 09/04 20:47
levs: 可以向選區的議員或立委陳情,打電話到辦公室,網路上都會公 09/04 20:47
levs: 開民意代表的辦公室電話號碼,打去會有助理負責接電話,不會 09/04 20:47
levs: 是民代本人接,而且他們很習慣接民眾陳情電話。 09/04 20:48
levs: 打去之後助理會簡單詢問民眾陳情的內容,不一定會詢問個資, 09/04 20:48
levs: 如果有實際需要幫助,他們也會詢問需不需要直接跟民代見面。 09/04 20:49
levs: 陳情這件事很簡單不用幻想門檻太高,也不需要特地向誰證明自 09/04 20:49
levs: 己有陳情。 09/04 20:49
levs: 不用以為自己很高高在上別人一定要向你報告。 09/04 20:50
levs: 整篇推文裡面持續高姿態在回應,其他板友也都噓你了還不反省 09/04 20:50
levs: 自以為是。 09/04 20:50
FeverPitch: 如果用侵占罪來辦 司法資源吃不下來 還會引發民怨 09/04 20:51
FeverPitch: 現在可能太輕 但用刑法又太過了 09/04 20:51
fman: 是,侵占罪是刑事,會用到司法資源,現行司法資源已經很吃緊 09/04 20:52
levs: 推動成功就算數囉,沒有什麼絕對只能怎樣的說法。 09/04 20:52
fman: 了,另外侵占罪的成立要件要有"蓄意"行為,要証明借書不還是 09/04 20:53
fman: 蓄意侵佔會有難度,因為很可能只是忘掉而已 09/04 20:53
levs: 行人地獄現在法律變嚴格,民怨一堆還是得變嚴阿。 09/04 20:53
fman: 雖然我猜那位嘴炮版友不曉得什麼是法律要件就是 09/04 20:53
fman: 另外就是我前面有說,侵占罪是刑事會留前科的,這樣會嚴重影 09/04 20:54
levs: 我真的陳情過喔,如果我說謊,我下次回台灣被車撞死喔。 09/04 20:54
levs: 你不要再說我嘴砲,你這樣是毀謗我。 09/04 20:54
fman: 響借書意願,沒有人會想要因為忘記還書而背上前科,而只會讓 09/04 20:55
fman: 人不想借書而已 09/04 20:55
levs: 民眾並不需要事先預想不可能成立就不陳情,不懂法律一樣可以 09/04 20:55
levs: 陳情。 09/04 20:55
fman: 因為我已經說過不回應那位嘴炮又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了,所以雖 09/04 20:55
fman: 然我覺得他的發言很好笑,但我也不能回應了 09/04 20:56
levs: 台籍日本兵議題跟平埔族議題也是很多人說沒救濟的機會了, 09/04 20:57
levs: 可是還是可以陳情喔,我跟其他同樣目標的人都有在陳情。 09/04 20:57
levs: 只是因為你不認同而已,你不用嘲笑理念不同的人 09/04 20:58
levs: 你不會顯得比較聰明,只是看起來很自大而已 09/04 20:58
levs: 就算你覺得很可笑不可能成立,還是可以陳情 09/04 20:59
levs: 補充說明剛才貼的日文新聞標題跟這篇甚麼關係,我想說的是 09/04 21:00
levs: 不需要太過在乎民眾的讀書意願 09/04 21:00
levs: 不用太過保護民眾,也許還有其他重要的事也得顧到 09/04 21:00
levs: 為了少數自私的老鼠屎犧牲後面排上百人的讀書權利 09/04 21:01
levs: 圖書館過度進熱門書也是,犧牲到書店的生存 09/04 21:02
levs: 簡言之不用"過度保護" 09/04 21:02
fman: 哈哈哈~我還是覺得很好笑但是無法回應,憋笑是會內傷的,所 09/04 21:05
fman: 以還是笑一下,哈哈哈...好像是笑三下 09/04 21:05
levs: 你一定是剛才被一堆板友反駁面上無光才突然變自大語氣 可憐 09/04 21:05
levs: 我也笑你一下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09/04 21:06
levs: 居然有人連陳情那麼簡單都不知道還要人寫證明 快笑死 09/04 21:06
levs: 好啦老實說我以前也不知道,是台大的聰明人帶頭教我們的喔 09/04 21:06
fman: 哈哈哈~不過我剛想到一個問題,笑算不算回應啊?不管了,憋 09/04 21:06
fman: 笑會內傷的,哈哈哈~ 09/04 21:07
levs: 我也覺得你好好笑喔,被書板大家發現你連陳情很簡單都不知道 09/04 21:07
levs: 連這種事都要懷疑人嘴砲,看來平常一定只會出一張嘴 09/04 21:07
levs: 才會投射到別人身上認為別人也只會網路打嘴砲 09/04 21:08
fman: 如果有其他版友有意見我還是樂於回應,但是對於搞不清楚又嘴 09/04 21:08
fman: 炮的人,我只能笑給他看了,哈哈哈~ 09/04 21:08
levs: 你只能待在網路上等待你覺得可以給你貶低的人取笑而已 09/04 21:08
levs: 你才是搞不清楚狀況,很多事情都是靠民眾去推動才有的 09/04 21:09
levs: 例如日本在留卡台灣人以前被稱為中國人後改台灣人 09/04 21:09
levs: 那也是民間推動的,當年我也有幫忙拉人連署喔 09/04 21:09
levs: 那時候也很多人笑我們不可能成功,就像你這樣只會打嘴砲而已 09/04 21:09
fman: 如果有人覺得嘴炮不文雅,可以告訴我比較好聽的說法,我對於 09/04 21:10
levs: 在網路上跟人吵架最會,現實要推動都說不可能不可能 呵呵 09/04 21:10
fman: 嘴炮的定義就是只說卻不做 09/04 21:10
levs: 你一定社會運動街頭運動志工都沒參加過吧?整天關在家吧? 09/04 21:10
levs: 上網找人吵架嘲笑別人有行動力藉此來得到自尊心嗎? 09/04 21:11
fman: 哈哈哈~ 09/04 21:11
levs: 你怎麼知道我不會做?我會在街上追不讓行人的汽車耶 09/04 21:12
levs: 如果上面這句我說謊,下次回台灣被車撞死唷^^ 09/04 21:12
levs: 你還笑得出來?太陽花學運我也回台灣參加喔 09/04 21:13
levs: 你是不是都沒參加過任何社會運動才會覺得別人在說謊阿 09/04 21:13
fman: 開始情緒化且鬼打牆,有點不好笑了,哈一聲就好 09/04 21:13
levs: 我認識的同溫層都是行動派,對你這種人好不熟悉喔 09/04 21:13
levs: 你才是剛才先情緒化一直自稱在嘲笑咧 莫名其妙 09/04 21:14
levs: 最近的機場買不到票所以搭新幹線從其他機場回台參加太陽花唷 09/04 21:14
levs: 彭明敏選總統我還未成年就一個人去參加活動了 被藍軍吐痰 09/04 21:15
levs: 我真的覺得你笑我的這件事非常的好笑XDDDDDDD 09/04 21:15
levs: 完全沒被你傷到自尊心 反而想問你你還好嗎?只會笑嗎? 09/04 21:16
fman: XD 不能...我不能違背我的承諾回應他,不然扯朋友真的好笑 09/04 21:16
levs: 你是不是常常在網路上嘲笑別人,實際上什麼都做不了有無力感 09/04 21:16
levs: 扯朋友哪裡好笑 我就念社會系的 行動派超多啊我算弱的耶 09/04 21:17
levs: 你是不是整天坐著上網找人嘲笑才會不知道有行動力很簡單? 09/04 21:17
levs: 推文不認同你的比較多耶 是誰好笑啊 09/04 21:18
levs: 你以為你笑我就可以降低你被反駁的尷尬喔 09/04 21:19
levs: 最討厭你這種只會出一張嘴高高在上貶低別人的想法的人 09/04 21:19
fman: 不然我來評分好了,評分標準是我覺得好笑程度,哈一聲那邊我 09/04 21:22
fman: 覺得鬼打牆不好笑,給30分死當,但扯朋友那邊看在有創意,我 09/04 21:23
fman: 可以給到80分高分,但後面又回去大概只有50分不及格 09/04 21:23
fman: 因為是我主觀判斷給分,所以不接受任何申訴 XD 09/04 21:24
fman: 評分應該不算回應...應該吧? 09/04 21:25
nosugartea: 推文真是奇文共賞 09/04 21:30
nosugartea: 是看書看到燒壞了嗎,可以多出去走一走看看外頭世界 09/04 21:31
nosugartea: 我覺得fman說的非常好,如果你要開做生意一定要通知 09/04 21:42
nosugartea: 我們,我一定最大量的跟你訂貨,簡直是邏輯鬼才,我 09/04 21:42
nosugartea: 太欣賞你了。 09/04 21:42
snow2046: 等到天荒地老的都直接買了,但還好平常借的書預約都是0 09/04 21:54
snow2046: 人 09/04 21:54
fman: 謝謝欣賞,不過我賣的東西一般人是買不到的,而圖書館畢竟是 09/04 22:56
fman: 公家單位,思惟和一般民間企業是不一樣的,不是以盈利虧損為 09/04 22:56
fman: 主要目的 09/04 22:56
fman: 另外補充一下,既然我說他是1.嘴炮與2.搞不清楚狀況,那他針 09/04 23:38
fman: 對這兩點回覆就好,扯到朋友甚至是太陽花?自卑成那樣要拿朋 09/04 23:38
fman: 友來增加講話份量?在螢幕前我看到是真的笑出來,因此在搞笑 09/04 23:39
fman: 評分上我才會給與這一段高分。 09/04 23:40
fman: 另外還是徵求嘴炮文雅說法,就是只說不做,我是覺得嘴炮這說 09/04 23:40
fman: 法太粗俗了,但書唸得不多想不到更好說法 09/04 23:41
rerun: 請先查確制度面的行政法規是否完善 09/05 08:59
levs: 查詢網路發現有些圖書館公告考慮以侵占罪提告,甚至有些圖書 09/05 09:32
levs: 館公布借書不還涉及侵占罪。因此已致電本人選區的議員辦公室 09/05 09:32
levs: 陳請請議員透過執法層面協助圖書館將圖書找回來。 09/05 09:33
levs: 本人選區上個月圖書館逾期書的問題有上過新聞,原本就有在關 09/05 09:33
levs: 注這個問題。若是有類似想法的板友也可考慮致電選區議員陳情 09/05 09:34
levs: 。助理會幫忙紀錄陳情內容,有詢問基本個資跟聯絡方式。 09/05 09:41
※ 編輯: jacky680302 (111.71.17.63 臺灣), 09/05/2023 10:14:44
darkMood: 是的,之前有新聞,欠幾年沒還的還取消罰款假大方呢 09/06 00:47
darkMood: 這社會,就是欺負好人,善待壞人,天理不公!!!!!!!! 09/06 00:48
darkMood: 加上有些垃圾民代什麼都抗議,規矩都是訂好看的 09/06 00:48
Lupin97: fman講的圖書館立場基本正確,而陳情給圖書館取回館藏的 09/07 10:53
Lupin97: 意見如果夠多,或許能讓館方有更充足的立場去行動(賴皮 09/07 10:53
Lupin97: 不還書的人反投訴也不會少),至於極端人士,頻繁的無理 09/07 10:53
Lupin97: 投訴只會被列管不再回覆,找議員也是zzz 09/07 10:53
Lupin97: 地方圖書館對於借書意願這事很重視,有時很像服務業搓來 09/07 11:02
Lupin97: 搓去避免事端,大眾理想的嚴謹形象在專門或大學圖書館才 09/07 11:02
Lupin97: 比較能實踐,握有直接強制力(eg.卡人畢業流程)好用多了 09/07 11:02
Lupin97: 。 09/07 11:02
Lupin97: 人力不足的問題也是常態,多數地方圖書館在櫃檯值班的人 09/07 11:07
Lupin97: 員不少領基本月薪檔位加扛庶務,吃力不討好、流動速度頗 09/07 11:07
Lupin97: 快。 09/07 11:07
sos01030: 值班人員不足,上架打掃等庶務靠志工的圖書館超多 09/07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