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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點,推薦人林俊宏的說法如下(公平報導): 我並不同意作者所說的人沒有自由意志,因為若沒有自由意志,人不用為罪行負責, 那也就不需要法律,從事法律工作的自己就沒有飯碗,自然不會同意作者所說的 「不存在自由意志」。 . 儘管不同意作者看法,但律師並不主張人有完全的自由意志, 而是認為人「只有有限的自由意志」。 也就是說,從刑事現場來看,在很多時候、很多人會因為先天性格的特質 (比如過於獨立而不會求援,或是好面子而不求援), 碰上外在壓力逼著必須快速做出決定時,當下的選擇受到限制。 同意人的自由意志並不完全,並不是要「正當化」殺人行為, 而是要去了解犯人這樣做的原因,再予以適當的量刑。 也就是除了考慮他的壞之外,也把他背後的原因一起考慮進去 。 . 雖然立場不同,與薩波斯基立場殊途同歸的部分卻是, 法律上目前的操作很多部分和《命定》一書後半部的主張不謀而合, 包括比起判處死刑、採取隔離並予以教化的作法, 以及讓加害人和被害者家屬互相對話、增進了解的修復式正義……等等。 這些都是自2022年以來,現代法律實作上開始採用的作法,值得我們正視。 **** 對於林俊宏的說法,我的回答是: 如果人的自由意志是不完全的, 那教化和修復式"正義"(這個詞超級諷刺)也是不完全的, 因為到底我們是在自由意志下進行教化、還是只是出於一種神經反應進行教化? 所以搬出自由意志不完全來主張教化,其實是砸自己的腳。 更不要說"正義",如果人的自由意志是不完全的,要受神經衝動或社會結構影響, 那又何來正義的主張? 也就是說,作者主張的神經決定論當然是大家都不能認同, 但就算只有一部分的決定論,要將之推到法律上,還是一個自相矛盾的論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75.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ok/M.1739975421.A.D09.html
lofo: https://i.imgur.com/YuAy9RW.jpeg 02/19 22:38
lofo: 本書作者對於任何保留一丁點自由意志存在的體系完全不買賬 02/19 22:41
所以我說作者荒謬,沒有錯。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02/19/2025 22:42:25
luciferii: 完全沒有自由意志不影響死刑的存在啊,工廠產業自動生 02/20 00:08
luciferii: 產出的產品,過程中產生瑕疵導致對其他產品或產線造成 02/20 00:09
luciferii: 傷害,也是銷毀處理啊,難道放在那邊破壞工廠嗎? 02/20 00:09
luciferii: 理解"人不能自己做主"之後,對於社會就更不需要同理心 02/20 00:10
luciferii: 啦,你也是機器人我也是機器人,直接用進廢退功利主義 02/20 00:10
luciferii: 對待,省事多了。 02/20 00:11
sonans: 法律早就認可某些人是沒有自由意志的了 02/20 00:52
我沒有贊成處精神病患死刑啊,請不要過度延伸. ※ 編輯: goetz (122.100.75.188 臺灣), 02/20/2025 07: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