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berius: 你身為譯者, 然後還在幫現有壓榨譯者的體系講話 08/10 17:46
→ Tiberius: 這真的讓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 08/10 17:47
你真的有看內容還能下這樣的結論,我也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 ryouek: 不想受各方評論就不要公開發言 寫超長一篇嘟囔委屈小情緒 08/10 18:08
→ ryouek: 還順便踩韓團一腳 這裡可不是你的療癒板吧 要討拍自己去開 08/10 18:08
→ ryouek: 個板找親友幫你秀秀啊 根本不是事件當事人你的心情是有多 08/10 18:08
→ ryouek: 重要 08/10 18:08
我沒有要踩韓團啦,我只是以外行人的眼光用來譬喻,你看了不開心那我就改提別團
公開發表的觀點當然可以受評論啊,但請就針對觀點回覆好嗎?對事不對人OK?
還有,我能不能在這邊發文,是板規決定的不是由你決定的^^
→ charles7312: 先說你的發言我都有認真看完 08/10 20:50
→ charles7312: 但我想跟你說的其實跟在zincite那邊對zincite說的差 08/10 20:51
→ charles7312: 不多(我當然也有認真看完他說的) 08/10 20:51
→ charles7312: 這件事群眾的主流意志是巨大的對尖端這關出版社的 08/10 20:52
→ charles7312: 負面情緒。 要能跟多數的人討論不可能忽略這個情緒。 08/10 20:53
→ charles7312: 你自己在河道遭遇的,應該能比zincite更能體會 08/10 20:54
→ charles7312: hana出來翻桌的情緒是怎麼來的。 08/10 20:54
推 medama: 辛苦了 08/10 20:55
補回一聲:謝謝!
→ charles7312: 你站出來多麼的中立發言,實際上就是省略掉原本譯者 08/10 20:56
→ charles7312: 情緒導致現在的狀況。 08/10 20:56
→ medama: 情緒是一回事 翻譯對錯是一回事 針對翻譯討論並沒有錯 08/10 20:56
→ medama: 讀者針對翻譯討論很正常 不需要人身攻擊 08/10 20:56
→ charles7312: 所以就算你說的在正確在中肯,結果就會跟zincite一樣 08/10 20:57
(以下把一些自己推過的文修改成獨立回覆,比較好閱讀)
你說的這部分我沒有意見,但這也不是把不相干的人也捲入的理由
請專心將這樣的情緒放在尖端上就好,希望能夠理解w
→ charles7312: 網路世界就是這樣的規則,你在怎麼正確結果就是這樣 08/10 20:58
→ charles7312: 今天就是尖端業力爆發,今天如果假設出來翻桌的是其 08/10 20:59
→ charles7312: 他譯者,應該是不至於被眾人踩到現在。 08/10 20:59
→ charles7312: 噗浪我也是長期有在那邊,基本上我直接把偷偷說遮蔽( 08/10 21:00
→ charles7312: (苦笑) 所以你遇到啥我不知道,但偷偷說說實在就是糞 08/10 21:00
→ charles7312: 坑。 08/10 21:01
→ charles7312: 噗浪最骯髒見不得人的發言都會在那裏。 08/10 21:01
→ charles7312: 噗浪可以設定完全看不到偷偷說的..建議大家都設一設 08/10 21:02
→ charles7312: 我覺得現在主流還會關注的人都是選邊站啦,而不說話 08/10 21:03
→ charles7312: 的人大概也不太可能再買書了。 08/10 21:03
→ skyviviema: 但也有很多有意義的討論因為擴散的關係所以還是會用 08/10 21:04
→ skyviviema: 偷偷說,這也是為什麼我幾乎只看不回 08/10 21:04
→ charles7312: 你既然要參與就該明白這已經不是講道理的世界 08/10 21:05
→ charles7312: 我遮蔽因為我覺得我看了三觀有時候都會被汙染 08/10 21:06
→ skyviviema: 不是,我沒有要參與啊XD是他們把我這邊的東西貼過去 08/10 21:06
→ charles7312: 所以我在你這裡甚至是zincite話語看是逆風但我其實是 08/10 21:07
→ charles7312: 友軍w 08/10 21:07
→ charles7312: 你基本上不要看不要下去就沒事了 08/10 21:07
→ charles7312: 在怎麼抹黑實際上覺得黑的人大概是只有你的感受 08/10 21:08
→ charles7312: 第三者基本上不下去同溫有沒有道理自己都有一把尺 08/10 21:08
→ charles7312: 而在這個逆風還要站出來的,就只會被貼標籤 08/10 21:11
→ charles7312: 會攻擊的人會認為自己攻擊的是尖端相關人士 08/10 21:11
→ charles7312: 但多數的人應該都不會這麼想... 08/10 21:12
→ medama: 不用在意 反正你又不能管別人要不要轉貼或討論你的文章 08/10 21:12
感謝兩位熱心的回應,我打這篇主要還是希望這樣的心情能夠被看見
以及強調對事不對人,至於那些人要怎樣看、要怎樣繼續是他們的選擇
也不會再去看噗浪相關討論,因為我已經有這篇文章可以好好地講了w
→ Tiberius: 我沒有說你說的是錯的, 我說的是這不是這次事件的重點.. 08/10 21:24
→ Tiberius: 有熱血很好,現在的業界也確實需要熱血,因為現在的業界 08/10 21:25
→ Tiberius: 沒辦法給其他的東西了 ... 08/10 21:25
→ Tiberius: 如果發案方用錢砸死譯者把譯作買斷不給掛名的話,那他們 08/10 21:27
→ Tiberius: 確實愛怎麼做就怎麼做,不用管譯者怎麼想 (很多翻譯社 08/10 21:28
就像我在內文說的,我認同你說的是重點,但從別人的角度也會看到不同的重點
08/10 21:28
→ Tiberius: 就都是這樣) 但這次是譯者掛名, 監修改內容, 監修沒掛名 08/10 21:29
→ Tiberius: 不是監修覺得是對的就可以說是譯者翻出來的欸 08/10 21:29
→ Tiberius: 你願意不要名聲不要報酬只想把你覺得正確的內容發出去 08/10 21:30
→ Tiberius: 這非常好, 現在的業界需要這種爆肝的人, 但這不可能持久 08/10 21:31
→ Tiberius: 離題問個, 你覺得不給譯者掛名的話是要多給錢還是少給錢 08/10 21:33
→ Tiberius: 出版社是要用譯者的名字來攬客還是譯者要用譯作來攬客 08/10 21:33
推 hwider: 辛苦了 08/10 21:34
補回一聲:感謝!
→ Tiberius: 人跟作品掛勾就是要負責, 不能隨便讓人改的啊 08/10 21:36
沒做過翻譯社,所以不是很熟悉生態
不同專業領域會遇到的情況有時也大不相同
不掛名的案子理論上在接案前就會知道
所以譯者在簽約時要留意合約內容是否明確註明會掛名
沒掛名的要接的話,也只能當做是賺錢+累積經驗值了
實務上最終成品被改稿的情況滿多的
但若非很暢銷、很重點、很會特別被注意到譯者的書(連這句都可以被截去說我
搞不清楚狀況十二國記就是這種書,還說我對譯者意見很大,到底內文看到哪裡-_-
大部分情況下,會注意到譯者掛名的,幾乎只有譯者本人......
→ dash007: 還以為來到黑特版…… 08/10 22:03
啊我就真的很黑特呀,還在板規允許內的話讓我黑特一下不行嗎QQ
→ dash007: 基本上我認同應該要公平看待兩邊,千魚總編也提過譯者監 08/10 22:15
→ dash007: 修的風格也差很多的事,但不得不說包括尖端把內部資訊透 08/10 22:15
→ dash007: 露第三人的事實在太扯了。炎上的情況下監修再去那個第三 08/10 22:15
→ dash007: 人粉專留言只會被放大問題 08/10 22:15
如果你自認只是做好份內工作,結果網路與論一面倒認定你就是個沒能力又愛亂改稿的人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有多少身兼校譯的譯者能平心承受這件事
這就是之所以我會認為,在無法確認修改內容前,宜中性看待
專心把焦點和力氣放在出版社上即可
推 wadeQQ: 校譯凌駕譯者,是不是一開始就註定會是災難? 08/10 22:32
對於一本讀者會重視、會注意譯者是誰的書,這樣確實容易引發爭議
→ lofo: 在高牆與雞蛋之間,兩邊都不站,就等同看著體制壓垮個人 08/10 23:25
你所謂的兩邊是哪兩邊?
是譯者vs出版社,還是譯者vs出版社+監修,還是譯者、監修vs出版社?
→ lofo: 譯者是用自己的名字出來發聲,那位監修到現在仍然身分未明 08/10 23:41
→ lofo: 在我看來就是出版社體制的一部分 08/10 23:43
好,那在目前主流與論一面倒指責「監修就是個沒能力又高傲,亂改譯文的人」
在無法比對修改內容到底是合理,還是亂修龜毛之前
就先揭露監修的身分,對他真的公平嗎?
不過現在好像也有人是承認監修有能力,但認為他不尊重原譯者
可是從他的發文可知,似乎就是列出他認為應該修的部分,要不要採納交給編輯決定
既然將決定權交給編輯,應該也沒有想要凌駕或不尊重譯者的意思吧?
(除非那篇隱瞞了什麼內情,不然我也只能先從檯面上的情報分析)
所以我目前還是傾向是編輯協調能力導致雙方產生不必要的衝突
推 luciferii: 我覺得前面討論譯文很有價值啊,但是現在社會風氣不同 08/10 23:48
→ luciferii: 看政壇就知道,比起就事論事,現在風氣傾向先選邊站 08/10 23:49
→ luciferii: 然後只因為立場就區分敵我互相打起來。 08/10 23:49
推 luciferii: 校譯凌駕譯者並不永遠會是災難,很多次都是譯者太糟靠 08/10 23:56
→ luciferii: 校譯拯救的例子……我覺得村上那句話說在體制和個人間 08/10 23:57
→ luciferii: 永遠選擇個人,是個偷懶很不負責任說話不腰疼的鼓吹。 08/10 23:58
→ luciferii: 每個系統內的互動和合作都因時因地而有不同處置方式, 08/10 23:58
→ luciferii: 不是打打嘴砲右派最強左派最好體制最安定個人自由最崇 08/10 23:59
→ luciferii: 高就可以解決的,那只有小說裏可以這麼一廂情願。 08/11 00:00
推 luciferii: 補句不好聽的,如果不實際看譯文,綿羊老師還可以依然 08/11 00:36
→ luciferii: 是凌駕體制的個人譯者。 08/11 00:36
推 luciferii: 模倣犯被抓到漏譯之前,張秋明也是人家口中的好譯者啊 08/11 00:44
→ luciferii: 十二國記的綿羊,魔戒的李函,都是編校審吹捧過,還有 08/11 00:45
→ luciferii: 粉絲團的啊。翻到任一方有火氣,那編輯肯定是有問題; 08/11 00:46
→ luciferii: 但要討論監修和譯者孰是孰非,不實際討論作品是沒法判 08/11 00:46
→ luciferii: 斷的。
我也是覺得村上那句話實在有點太簡化
導致有些人誤會好像只要抱著那句話就可以選邊站
忽略應先根據事實分析事件脈絡
當然這件事的導火線,絕對是編輯部要負最大的責任(也不該只推給一兩位編輯)
但是否該將監修也視為體制內的人,從目前流出的情報,我個人是持中立
→ Tiberius: > 在無法比對修改內容到底是合理,還是亂修龜毛之前 08/11 01:06
→ Tiberius: > 就先揭露監修的身分,對他真的公平嗎? 08/11 01:06
→ Tiberius: 公平, 不然所有內文別人看了都以為是 HANA 寫的 ...... 08/11 01:07
→ Tiberius: 以 open source 寫程式的角度來說, 我甚至希望是內文 08/11 01:07
→ Tiberius: 直接套底色加旁註說這段是監修要求/堅持改的 08/11 01:08
→ Tiberius: 因為這是 HANA 掛名的譯作 ............ 08/11 01:09
→ Tiberius: 無論原本/新修的內容正確或有問題, 重點是要追得出是 08/11 01:10
→ Tiberius: 誰寫的 08/11 01:10
→ Tiberius: 或換個角度: 你可以接受你署名的作品, 被別人修改過後 08/11 01:17
→ Tiberius: 沒給你看過, 修改的人不具名, 還是用你的名字發出去 08/11 01:17
其實監修也不是沒有掛名,目前情報應該是文字校對:八朔,雖然這只是個筆名
你一直強調有參與改稿的都該掛名,沒錯,我一開始也認同你的說法
但這是在「正常的情況」下
其實原譯者跳出來發文之前,根本沒有任何人覺得那本書翻得不好,不是嗎?
但現在可能很多讀者已經先入為主地認為「那本書有翻不好的地方,一定都是監修搞的」
在這樣的前提下,不比對修改內容就揭露身分,我不認為是公平的
所以從這一點來看,我大概猜得到所謂的「觸發條件」是什麼
→ medama: 那就照監修的意思 把所有修改處都發出來公評啊 08/11 01:27
推 cashko: 我覺得翻譯內容也是重點之一,重點不是只能有一個,畢竟 08/11 02:16
→ cashko: 這整串事情也離不開跟翻譯內容有關 08/11 02:16
→ squander: 只是想提一下,在新譯版譯者出來之前,其實讀者間本來就 08/11 12:04
→ squander: 有在討論新譯版的譯文,也有抓一些小bug,但整體來說大 08/11 12:04
→ squander: 家對於新譯版的譯文是信任的 08/11 12:05
→ squander: 根據時序來看,起碼在魔性之子都還可以確認譯者是有回校 08/11 12:06
→ squander: 的,應該就如譯者所說是有將她不認可的內容再改回來 08/11 12:06
OKOK,謝謝你提供的資訊
看來就如大家推測,譯者應該是因為最後出版的書沒有透過她回校,所以才心死決定發文
這類大家會看譯者的書籍,最終譯稿決定權卻沒有給譯者,相當缺乏尊重翻譯專業的意識
→ squander: 整體來說出版社和編輯問題還是最大,編輯應該要讓監修知 08/11 12:10
→ squander: 道要往哪個方向校對,是否需要逐字斟酌、調整風格 08/11 12:11
→ squander: 至於監修本人是否應該公開比對譯文我反而不支持,這難道 08/11 12:12
→ squander: 沒有保密或著作權的問題嗎?如果全文300多處,公開比對 08/11 12:12
→ squander: 不就相當於公開全文了嗎? 08/11 12:13
→ squander: 而且大部分的讀者就是因為日文能力沒有那麼好,才需要看 08/11 12:13
→ squander: 中文版,因此公開比對譯文對於討論也不會更有幫助 08/11 12:14
如果沒有先徵詢出版方是否同意公布,的確會衍生著作權的問題
我想應該也不太可能真的完整公布300多處
但這300多處可以先分類出:誤譯、專有名詞、文風差異的數量
然後從中公布出一定比例,可以大致推算出是合理多,還是龜毛多
日文的話應該還是有人有能力可以討論啦,不然就不會抓出二版的問題了
不懂日文的讀者可以看結論就好
(把其他篇文章推文搬運過來)
有讀者認為翻譯有無錯誤不是重點,重點是錯誤不影響關鍵劇情&文字流暢最重要
我個人也是認為不需要因為少數的誤譯就論是非對錯,除非真的太離譜
所以才會說校譯的存在可以互補是最好的情況。
關於那3百多條如果有一半左右是可以讓譯文更貼近原文,那就是有效的互補
如果比例太低恐怕就有點吹毛求疵了
→ Tiberius: 我又好奇了, 你覺得「文字校對」可以改句法內容嗎 ... 08/11 12:27
→ Tiberius: 你如果做過校對, 應該知道抓錯字的時候大腦的反應跟理解 08/11 12:30
→ Tiberius: 內容的時候很不一樣, 跟審閱是不同類型的工作 08/11 12:31
我同意按監修的工作內容,掛名在文字校對下滿曖昧不明的
不過抓錯字應該是由另一位文字校對負責
→ Tiberius: 補充一下「其他都不是重點」「重點不是只有一個」的想法 08/11 13:58
→ Tiberius: 譯者跟出版社有簽約決定稿件處理流程、掛名跟報酬之類 08/11 13:58
→ Tiberius: 既然都簽了約就應該照約定好的流程處理 08/11 13:59
→ Tiberius: 簽約買房子,賣方可以因為「我覺得這樣比較好」就不經 08/11 14:00
→ Tiberius: 同意修改設計嗎? 買方可以「覺得這樣比較好」就少給錢 08/11 14:01
→ Tiberius: 晚給錢嗎? 委託別人做研究報告, 可以拿到報告之後把內容 08/11 14:02
→ Tiberius: 改成自己想要的樣子又繼續用原本的作者名嗎? 大概是這樣 08/11 14:02
給多少錢和校潤相關事宜,不就是看合約怎麼寫嗎?
甲方做法有違約合約,就針對合約爭取權益啊
→ Tiberius: 只是提醒「認同甲方說翻譯有問題」可能等同「認同甲方 08/11 14:33
→ Tiberius: 可以違約」這樣子 08/11 14:33
推 cashko: 這兩件事並不衝突啊,認同翻譯可能有問題不代表認同可以 08/11 14:55
→ cashko: 違約,也是可以一起討論的 08/11 14:55
→ Tiberius: 乙方: 甲方沒照當初約定的讓我回校就送印還繼續掛我的 08/11 17:17
→ Tiberius: 名字 08/11 17:17
→ Tiberius: 甲方: 乙方翻譯可能有這些問題, 我們覺得這樣比較好 08/11 17:18
→ Tiberius: 乙方: (這不是應該私下解決嗎) 08/11 17:18
→ Tiberius: 路人: 甲方說的翻譯問題看起來有幾分道理 08/11 17:19
→ Tiberius: 乙方: (這是要我接受甲方改稿繼續掛我的名字, 沒討論 08/11 17:20
→ Tiberius: 的人覺得那都是我翻出來的這樣嗎) 08/11 17:20
所以不就如果合約有寫明回校相關事宜的話,乙方就可以提出違約啊
推 westgatepark: 我覺得你想提出逆風看法沒有錯 但也只是用你自己的 08/12 08:47
→ westgatepark: 經驗來談 沒有雙方任一方的資料和內情 在這種出版社 08/12 08:47
→ westgatepark: 有明確黑歷史的情況下你不可能說服得了反對方 繼續 08/12 08:47
→ westgatepark: 解釋自己的觀點也只是浪費時間 08/12 08:47
除了「先中性看待監修這個角色」外,也沒太逆風吧@@
「是否該比對改稿」,風向也不一致
但有些讀者只要看到有人提這兩點,馬上就去臆測說話人是不是尖端派來的、監修親友
然後也沒有想要說服什麼,公眾討論本來就會提出不同觀點
不同觀點會碰撞、回來回去也很正常,講到一定程度沒交集自然會停止
起碼抱著「對事不對人」的原則,針對事情來討論,可以避免多餘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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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找資料時不免又看到了那個匿名噗,留言數又上升不少
發現他們還在講,好奇看了一下
果然有人轉貼了這篇過去,反應也不意外
有件事要對那邊的人說:我就私密河道無法自己開公開噗
況且當初是「被迫」拉進噗浪,過去解釋發現也只會被曲解,我何必還去淌混水?
倒是有些人明明就有ptt的ID,不直接ID對ID來明講
只會躲在刪我留言的匿名噗底下斷章取義,公平嗎?
說我洗留言又人身攻擊?
我一開始好好解釋,馬上就被噗主狂刪
只留下對我充滿惡意的東西,後面洗個留言剛好而已吧?
我說一個惡意刪留言帶風向的匿名噗主是垃子人,這算人身攻擊嗎?
不就仗著自己可以刪留言,怎樣都可以說成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嘛
直到現在都還在帶風向,把刪我留言說成是因為我人身攻擊又洗板才刪的
抱歉喔,我罵垃子人的同時也有在西洽推文
從推文時間就能證明我是被刪到不爽才開始罵的
所以這種行為還能用什麼詞彙形容才更貼切呢?
何況一個一個被匿名保護得好好,是能攻擊到誰?
這已經不是我不要去看就OK的問題了
而是明知目前有個暗處正盯著自己在這裡發言的極度作噁感
明明我之後就再也沒有到噗浪做過任何發言,在這裡也從沒攻擊任何一方
他們依然不放過我,每天盯著我這邊的發言
再拿去一個不准我留言的地方扭曲原意、攻擊取樂
說我就是監修粉還假中立
抱歉喔,我只是藉由監修去談校譯這個角色而已
我已經充分了解到有一群人是如何對待看法稍微不同的人了
對於只是稍微提出中立看待監修的人展現出如此執著的針對
由衷希望這些人只是吃瓜群眾而非真正的讀者
然而看討論的內容就知道,很遺憾地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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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開始在看了,既然發現有人一直盯著我這篇文章看有沒有更新
我都離開那麼久了還是沒有要放過我的意思
那憑什麼我不能繼續看?要給你們這些人亂講一通呢?
說真的我還巴不得所有留言都留在上面咧
就知道噗主到底從一開始就刪了些什麼,刪掉了多少東西
如果不是噗主刪成那樣我也不會因為感受到你的惡意而洗留言+罵人
仗著主場優勢,把留言刪光還把自己說得很無辜的人是噗主吧
然後,你們是匿名的,在根本不知道是誰的情況下,我公然污辱了誰?
連匿名會被告的條件會成立是指哪一方都搞不清楚,還在那邊造謠
反倒是你們才應該擔心不要以為可以躲在匿名裡面持續抹黑咧
光是到現在某人還只會躲在匿名噗裡不敢來ID對ID明講
我敢明你只敢暗,就知道哪方比較有理了吧?
針對這起爭議我沒有要攻擊誰,真要說的話我也希望尖端編輯部可以盡快處理
但有些讀者只因為看法不同就瘋狂針對攻擊看法不同的人
這些東西都會留在網路上,我也都存證了
我很樂意讓人知道雖然多數讀者理性,但確實存在不理性的讀者
連非公眾的不相干人士都可以針對到這種程度,這些人的控訴真的合理嗎?
你們如果要繼續把力氣放在攻擊我上面,請便
但是這樣的攻擊對於你們的訴求有沒有幫助,就不知道了
不是仗著是讀者就什麼話都可以講、不是仗著幫譯者討公道就可以針對不相干的人
反正沒有新情報,目前我想說的也都說完了,暫時也不會講什麼
總之就撥出本文的一小塊板面,讓人看看有部分讀者嘴上說討公道正義
實際上是怎樣對付觀點與他們略有不同的人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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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聲明
我沒有想要繼續在噗浪上淌混水了,那邊充滿情緒根本無法討論
我會看但我不會回應,所以那些繼續躲匿名噗發些不必要臆測的大可不必
更何況我不管在哪邊也從來沒有"檢討過譯者"好嗎
一堆胡說八道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很痛恨把我ID曝光在那邊的人
但ptt畢竟跟匿名噗性質不一樣,攻擊我的ID等於攻擊我本人
還請那邊注意一些法律上的問題
有ptt的ID但沒有要在這邊討論的話,接下來還請井水不犯河水
※ 編輯: skyviviema (36.231.217.160 臺灣), 08/22/2025 17: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