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jyyymix: 哈哈 08/09 11:17
推 Yench: 當然要水桶阿 不然要幹嘛? 08/09 11:19
推 arthurwang: 這時候不水桶要幹嘛? 08/09 11:22
推 alskdj: 哈哈 他真的很火 08/09 11:27
該處分已向K板主確認過,建議他人以全車擋風玻璃貼5%透光之隔熱紙
K版主認為此為以危及用路人安全之觀念誤導他人
我與K板主溝通後,尊重他的判決將不予以更正
如當事人認為判決不恰當,請逕向組務提起申訴,會由我前往解釋判決之緣由。
推 ryu057: XD 08/09 11:41
→ Oo5566: 感謝回覆XD 08/09 11:54
→ PPTer: 這真是高等公民 08/09 12:37
推 firelin: 桶的好 08/09 17:08
推 nik351235: 他說公共論壇開玩笑不影響他人 真是神邏輯去水桶剛好 08/09 18:09
噓 ghjkl5566: 5%危及用路人? 那不是該說明一下幾趴以上才不危及嗎? 08/10 05:11
→ ghjkl5566: 既然要判 不用自己解釋判決標準喔? 躲成這樣? 笑話 08/10 05:12
→ bluedolphin: 由我解釋是因為K板主請假中 08/10 10:14
→ ghjkl5566: 所以到底幾趴以下算誤導呢? k板主銷假後會說明嗎? 08/11 01:39
※ 編輯: bluedolphin (111.246.32.166), 09/20/2017 22: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