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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hcshin板友已列的表速差距公式及舉例, 可以來思考「我開時速110(或其他最高速限)就可以佔用內車道不讓道」 這種論點推廣後,會產生的問題: 每台車的表速實際上不一,也難以證明, 或許有些板友認為自己的車車速很準,就算有此可能, 那也只有「你自己的這台車」在「特定情況與條件下」是如此。 好,就算你自己這台車可以這樣做, 但如果把這種論點推廣到「建議每個人都如此做」會如何? 台灣領有汽車駕駛執照的到今年6月是1381萬多人, 汽車總數到今年7月剛好超過800萬台,車速表跟警察測速槍一樣準的有幾台? 但台灣高速公路(已通車)總長約是998公里, 1381萬人,只要有其中的1/100接受了上述的論點,就有高達近14萬人, 14萬人中,只要同時間有1/100的人剛好上了高速公路,就有1381人, 好,或許其中一台是板友車速很準的,那扣除,剩下1380人....有差嗎? 那我們算有1/4的車是上述跟警方測速槍速度一樣準的好了(你相信有這麼多?) 這樣也還有超過1000台是不準的輕微或中度或甚至重度快樂表。 平均分布一下,就足以讓總長不到1000公里的高速公路, 每公里都有超過一台車速未達最高速限卻佔用內線超車道的車, 然後他認為後面比他快但又不得不為了保持安全距離而減速的車都是超速。 那如果不只1/100的人接受這種論點並身體力行呢? 如果有10%的人呢?(100公尺就一個...O_O|||) 如果有50%的人呢? 如果99%的人呢? 大家慢慢排隊吧...... 所以大家確定還要繼續主張甚至推廣這種駕駛論點與態度嗎? 建議屆時國道可以改稱為「高速但不可能最高速公路」。 ※ 引述《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之銘言: : ※ 引述《a245065789 (PDA)》之銘言: : : 其實就是飆仔被擋住 7PUPU回文討拍 : : 台灣國道內線超車道就是 限速範圍110內用來超車的 : : 假設你今天開110開內線 所有人都會一樣速度跟本部會有超車問題 : : 我知道這些飆仔又會說:又不是每個人時速表都一樣準確 : : 簡單說不會差這麼多拉 不要騙我了 : : 當兩個人都表顯示110 就算差也差1~3左右 且又不是每秒油門踩踏深度都一樣 : https://www.artc.org.tw/chinese/03_service/03_02detail.aspx?pid=1701 : 台灣對時速表的規範是依照這個公式: : 「 V2/10 + 4km/h ≧ V1-V2 ≧ 0 」 其中V1代表表速,V2是真實車速 : 推導之後可得 V2 ≧ (V1-4)/1.1 或 V1 ≧ V2 : 因此當表速V1=110時,在符合法規規範下的最大誤差是實速V2=96.36 : 最小誤差是實速V2=V1=110 : 兩者相差高達13,而不是只有1~3而已哦 : 而且這還是符合法規標準的情況下所產生的誤差 : 如果還有改裝輪胎尺寸或其他因素,那誤差可能會更大 : : 所以內線開110巡航基本上是沒問題 : 內線開表速110巡航可能會大有問題,因為你實際速度可能不到1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99.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34434903.A.7BA.html
ifromtaiwan: 本來就是違法觀念有什麼好推廣 08/17 00:02
DINGAU: 高工局本身就有研究運量的單位,他給的建議你不聽,又何苦 08/17 00:05
DINGAU: 在這裡班門弄斧 08/17 00:05
ETJohn: 我只看到一堆如果 08/17 00:22
nathan2000: GPS不能証明什麼那時速表直接打爛憑感覺開車了. 08/17 00:33
1.GPS能不能證明? GPS不是百分百的證明,不然你可以去申請跟警方合作, 把你的車當超速辨識器,當你車子開到GPS110時比你車快的一律開罰, 看看警方敢不敢答應要如此「證明」。 實際上先前就有新聞台找國道警察實測車輛時速表、GPS、警方測速槍三者, 結果車表速與GPS數值,比警方測速槍所測數值皆高出數公里或十幾公里, 簡單說不管車表或GPS都仍是有誤差的快樂表。 2.車表跟GPS都不準,那乾脆直接打爛? 表速跟GPS不是百分百,但至少提供駕駛一個參考值, 例如表速跟實速差距很可能在前述公式的13KM/HR誤差區間內, 表速或GPS110的情況下,至少很難是實速80、70、60等這麼嚴重的誤差。 但把時速表直接打爛,將幾乎無法判斷當下時速到底是多少。 不過閣下若真的想把自己時速表跟GPS打爛,大家也沒法阻止你。 要不要考慮開直播?
dwyanelin: 還在吵喔XD 反正重點就只是道路禮儀而已 08/17 00:45
dwyanelin: 要當個很多人討厭的擋路白目 然後還理直氣壯 08/17 00:48
dwyanelin: 說真的 就隨便吧 08/17 00:48
a29108583: 白目之所以為白目,就是從不覺得自己白目 08/17 01:21
REMEMBERYAU: 可惜沒如果 08/17 01:57
chihsiao: 套用成如果大家都是準的也沒人能反駁,下去罷 08/17 02:19
jansan: 內行 08/17 06:44
ianmoon: 道路就是要盡全力想辦法保持流暢,台灣一堆測速限速不合 08/17 06:59
ianmoon: 理導致亀車一堆 08/17 06:59
callmelanpo: 不管啦.超速憑什麼大聲啦..叭叭 08/17 07:30
lucky945: 內線沒品龜龜其實違法 但是會說我合法佔用 謝謝指教 08/17 09:32
※ 編輯: EvilWind (118.171.199.167), 08/17/2018 20: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