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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mingjing (免驚)》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整串吵來吵去,事實上: : 超車完要回到中間車道 : 與 : 可以用速限行駛內車道 : 根本是兩個不同法源。 : 分別是: : (1)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8 條第 3 款: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 :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與 : (2)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 2 項規定:高速公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 : 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6,000 元以上 12 : ,000 元以下罰鍰。 : 而遵守法規這件事,當然是每一條都要遵守, : 然而,若法條有相牴觸,則應該依照位階來看。 : 我國法源位階體系:憲法>法律>命令>行政規則 :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因而上述法條中, : (1) 屬於行政規則位階 : (2) 條例屬於法律位階 : 所以,各位用路人應該是兩個都要遵守。 : 而且在法律上,即使有衝突是以2優先, : 也就是超車完必須回到中線。 : 實務上,或許檢舉2會失敗,因為沒有法定儀器。 : 或許怠惰的公務體系會用2沒有充分證據為由, : 連1一起退件。但若是對1有充分證據,堅持檢舉, : 其實它們是兩個獨立法條,檢舉並不衝突。 : 就如同有車輛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同時超速, : 你無法舉發他超速,但可以舉發他未打方向燈的 : 部分,證據需求不同。 : 無論檢舉、被檢舉不會成功,並不影響事情對錯。 是的 請問今天有人要來做實驗嗎? 本人從本週二中午12點開始邀約到現在發文為止 還是沒有版友願意出來從事實證研究 如果覺得今晚是情人節時間不方便 歡迎隨時來信約跑 條件不變 煩請自行參閱之前文章 雙方莫再鍵盤車手 一次就把是否違法的爭議解決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54.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34465107.A.6B8.html
lucky945: 喔08/17 08:28
要來嗎?
rrazer: 都信用破產了 還要說甚麼0.008/17 08:31
你還在閱讀障礙嗎? 要來嗎?
a19951218: 好吵喔 你以為你是誰啊08/17 08:32
就是一堆鍵盤車手啊! 今晚騎勁戰來我也請你一杯超大杯星巴克如何? 一次把法律問題解決 以後吵公德心、道德、態度不是很好?
refgdata: 不要08/17 08:40
不要就是要 片子看太少囉!
justhandsome: 沒人敢啦!樓上修平科大翰哥原po不用鳥他!08/17 08:45
哈哈! 本篇不戰學校
suntex01: 還來阿..我看你才閱讀障礙勒.都說不會開單了...要實驗什08/17 08:48
suntex01: 麼?我說不會開單是對的? 歐對了, 二十萬捐了沒?08/17 08:48
suntex01: 要故意無視別人寫的話然後說別人閱讀障礙還蠻好笑的.08/17 08:49
suntex01: 鍵盤公益,還好意思說人鍵盤車手.08/17 08:50
你不是說會違法? 違法去檢舉行政機關不裁罰也會寫理由 你自己閱讀障礙和斷章取義要我捐個屁? 下午3點說我知道禮讓救護車 晚上10點又說我不讓 精神分裂嗎? 那邊文章下面幾十個人推噓文篇在討論 就你閱讀有問題 其實不用說這麼多 就來約啊
rrazer: 國道1北上 五股泰山匝道出口速限40,我賭開60紅斑馬不開08/17 09:12
rrazer: 單,敢賭嗎?08/17 09:12
那你自己去開一局 謝謝!
littlejackbr: 太早08/17 09:12
等四天了
suntex01: 違法不等於開罰.不然你去弄一張在寬限值超速的罰單我就08/17 09:23
suntex01: 陪你跑.而且你忘了你自己寫了什麼嗎?08/17 09:26
suntex01: "如果因此被認定違法開罰" 現在又變了?08/17 09:27
不然被執法機關認定違法但不裁罰也一樣如何? 要來賭嗎?
rrazer: 整條泰山五股匝道都開70以上,紅斑馬也站著看,紅斑馬也08/17 09:27
rrazer: 知道道路設計不良08/17 09:27
那請去向相關單位反應 不用轉移話題 謝謝
suntex01: 還有那些都是你自己寫的.被抓包才在硬凹,說前面寫過.08/17 09:27
suntex01: 誰知道你是不是精神分裂,搞不清楚自己寫什麼.08/17 09:28
suntex01: 都說不會開罰了,還要在那邊實驗.要驗證我說不會罰是對的08/17 09:29
你說不管後方車速多快 即使用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不讓道是違法 那你就來檢舉我 看是合法或違法不裁罰或違法開罰 如果是後面兩種 我一樣車輛報廢+捐20萬給家扶中心
lucky945: 沒被開單=合法 邏輯真的棒 想必讀大葉08/17 09:29
有人說沒被開單等於合法? 這種神邏輯 閣下的母校我沒資格讀啊!
suntex01: 而且連個實驗設計都不會.要也是寫去問交通部,高公局這樣08/17 09:30
suntex01: 這樣算不算違法可是不算違規.多少還有點可信.08/17 09:31
suntex01: 我說了你去弄張寬限值超速的罰單我就飛回台灣陪你跑.08/17 09:31
不在台灣? 好啊! 等你回來啊!
suntex01: 不過有個但書,跑的期間要是在內車道碰到沒用最高速限行08/17 09:32
rrazer: 違規跟違法先搞清楚吧,大葉都考不上可悲08/17 09:33
可能你連廣義法律的定義都不知道 國二公民再加強一下好嗎? 不要人云亦云
suntex01: 駛的車輛,你每碰到一台捐二十萬.08/17 09:33
可悲啊! 別人用多少公里跑干我屁事? 我就用GPS105~110
rrazer: 五股匝道出口如果要不違規,瞬間100車速降到40一定出車禍08/17 09:34
鍵盤車手嗎? 你不會提早煞車嗎?
love50921: 噓你 都發文解釋法律位階了還不看08/17 09:43
命令在補充法律的不足 如果你認為命令違法法律 就試著違反該命令走行政救濟程序 但對於本案件爭端並不適用 走立法院質詢行政機關比較可行
centaurjr: 哪個大法官發文解釋法律位階了喔? XDDDD08/17 09:46
centaurjr: 不就是一篇鄉民的文章也能當聖旨也是笑了08/17 09:46
我也不懂
aass5566: 還沒吵完喔~ 都已經有結論了 還要加開戰場?08/17 09:57
aass5566: 就110km走內線 沒問題 (GPS 110km) 08/17 09:58
aass5566: 飆仔要飆車 就自己找縫鑽...08/17 09:58
aass5566: 然後就希望這些垃圾飆仔 撞車就自己撞死 不要害到別人08/17 09:59
aass5566: 新聞上看到飆仔自撞電線桿.分格島...都是老天有眼的案例08/17 10:00
大家還是小心駕駛、平平安安最重要 這邊只討論法律不討論道德或功德層面 到底高速公路內線用最高速限行駛有無違法? 我主張沒有違法(廣義的法律) suntex01和某些版有認為是有(無論是否開罰) 那就去跑一跑實驗看看 檢舉後看行政機關如何回覆 是沒有違法或違法不裁罰或違法開罰
conden: 樓上什麼鬼結論啊 08/17 10:00
World Peace!
lucky945: 你GPS給標準檢驗局認證過膩 違法還在那邊大言不慚08/17 10:01
lucky945: 我看你的總結能力應該是大葉認證的08/17 10:02
與其吵什麼學校畢業的 不如來實事求是 要約嗎?
aass5566: 飆仔就是這樣啦~ 說表速110km 他不信08/17 10:02
aass5566: 說GPS 110km 他也不信08/17 10:02
aass5566: 只相信自己飆車到150km還是好安全~ 根本就是小車神~08/17 10:03
aass5566: 然後有個這種垃圾 隧道撞死2人 現在正哭哭有悔意中08/17 10:04
aass5566: 還找一堆理由要脫罪哩~ 就是 垃圾 08/17 10:04
aass5566: 如果是飆車垃圾死一死 工人.正妹沒死 那該有多完美~08/17 10:05
那個真的就是垃圾 超速和龜速皆不可取
rrazer: 56哥 五股匝道出口速限40 可是整條都開60這樣算飆車嗎08/17 10:07
rrazer: 該匝道口如果要守法按照40開 會車禍誒08/17 10:08
rrazer: 紅斑馬每天都在那裡站崗 大家也都是60 70在開, 每天幾十08/17 10:09
rrazer: 萬人當垃圾飆仔08/17 10:09
你可以去檢舉看看啊! 看高速公路警察局回函怎麼解釋
aass5566: 速限40-60km的地方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算了08/17 10:10
aass5566: 畢竟這種速度出車禍 死不了人 08/17 10:10
aass5566: 重點是高速公路內線 速限就是110km08/17 10:11
aass5566: 這種速度車禍 就是會死人08/17 10:11
aass5566: 所以才會說 有內線車110km開內線 飆仔還去逼車的 08/17 10:12
我也認為速限110可能略慢了一點 可以調整到120或130 但修法之前遵守現行法規仍是必要的
lucky945: 笑死 選擇性邏輯真的很棒 08/17 10:12
aass5566: 就是不管別人死活 只想自己飆爽爽的 垃圾08/17 10:12
suntex01: 110km開內線沒問題.可是現實你去看內線幾台有到110?08/17 10:14
aass5566: 這叫做對人命的尊重..不懂尊重別人生命的飆仔 不懂正常08/17 10:15
aass5566: 所以沒到110km 就是龜車無誤啊~ 但到了110km 就是可開 08/17 10:16
mrLian: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哈哈哈哈>.^08/17 10:16
aass5566: 不是有100km開罰了嗎?這就是違反規定啊08/17 10:16
aass5566: 高速公路規定 110km可行駛內車道 白紙黑字 沒什麼好討論08/17 10:17
對啊! 超速違規開罰、龜速也該違規開罰 但守法的被說是違法我就不服 suntex01之前說即使用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後方有快車不讓道就是違法 我們就去模擬這個狀況歡迎大家踴躍檢舉在下 看是否違法(無論開罰與否) 要來約嗎?
aass5566: 只要GPS有到110km 就是可以高速公路內線 從台北開到高雄 08/17 10:20
aass5566: 飆仔超速飆車挑釁 你大可不用理會這些垃圾 08/17 10:21
suntex01: 蠻有趣的,人家叫你閃邊你就罵飆仔.那不到110在內線這問08/17 10:22
suntex01: 題你覺得該怎麼解決?08/17 10:22
pareto: 看成來信約炮.......08/17 10:23
也歡迎啦XDD
doubleaisno1: 天啊,怎麼還在鬧。版主還沒出來嗎? 08/17 10:25
哈哈!
aass5566: 不到110KM 佔內線 就龜車阿~~ 一碼歸一碼 08/17 10:25
aass5566: 所以100KM內線 龜車 警察不是有開罰單了嗎??~~ 08/17 10:26
aass5566: 如果內線只有100km 龜車自己要有自覺 08/17 10:26
princeyu: 固定那幾個id在推文引戰 是都不用上班上課嗎 08/17 10:27
晚上的班
aass5566: 如果前車有110km 你還硬要逼車 這樣就是垃圾 08/17 10:27
逼車和龜車都是不對的
sorkayi: 現在是暑假? 還沒開學08/17 10:27
應該是喔!
aass5566: 引戰?! 是在高速公路安全宣導... 宣導不要超速逼車 懂?08/17 10:28
aass5566: 看到太多被超速飆仔撞死的窮苦人 佛心來的在努力宣導08/17 10:29
suntex01: 現實是很多龜車不自覺.就是現在的規定造成的.08/17 10:29
所以要更改規定應該去找相關單位或立法機關 https://join.gov.tw 上面是公共政策參與平臺 一個議案如果人數夠多政府會專門回覆 各位也可以試試看 ※ 編輯: heartblue (223.136.154.132), 08/17/2018 10:34:17
suntex01: 不要在邊天真的認為叫你保持淨空都是飆仔.現在內線會那 08/17 10:30
suntex01: 麼多龜車就是高公局這規定害的.08/17 10:30
好好好 沒有人是飆仔和龜車 就法律層面討論 目前討論的是「使用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後方有快車不讓道是否違法」
lucky945: 龜車真的很棒 難怪高速公路這麼塞 08/17 10:30
這恐怕只是眾多原因之一 而且如果內線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的時候 基本上是不塞車的
aass5566: 對阿~~所以說開內線 速度就是要到110km阿~ 不然就是龜車08/17 10:31
suntex01: 請問你這樣檢舉要怎麼知道違法與否,你要不要解釋一下?08/17 10:31
aass5566: 龜車也是要罰阿~~ 前幾天不是有開罰了~~08/17 10:31
aass5566: 然後前面的車如果有110km 你還硬要逼車 就是不對08/17 10:32
aass5566: 不要說什麼別人快樂表之類的鬼話 自己時速多少都不知道? 08/17 10:32
lucky945: 我跟前面都GPS110 但是我比他快 那他該不該讓? 08/17 10:33
aass5566: 如果前車只有100km或以下 你要閃大燈 我是沒意見08/17 10:33
aass5566: 但如果前車有到110km 如果還閃大燈逼車 就是 垃圾08/17 10:34
suntex01: 你可不可以先找一張所謂違法不於開罰的檢舉回函來看一下08/17 10:35
aass5566: 如果GPS都110km 就沒有超車問題 懂? 要相信現代科技08/17 10:35
suntex01: 不然要是國道警察沒這選項是要實驗個屁喔?08/17 10:35
違法但不裁罰這種在行政行為中非常多 有勸導改善期之類的 總之行政機關一定會回覆
aass5566: 我沒有要實驗阿~ 要實驗的是原PO08/17 10:36
aass5566: 重點只有一個 高速公路內線110本來就可以連續行駛08/17 10:36
aass5566: 如果明知道前車有到110km 還硬要逼車 就是 垃圾08/17 10:37
aass5566: 然後飆仔會不知道前面車速多少?? 就是藉口阿~~08/17 10:37
aass5566: 就是硬要飆 隧道撞死人的垃圾飆仔 現在也是不斷在找藉口 08/17 10:38
不好意思 打斷大家的談性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209/1052508/ 國道公路警察局認定「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即合乎規定」 但suntes01和部分版友認為是違規的 矛盾之處就在此
suntex01: 上面的5566,我剛剛實驗的推文是針對原po. 08/17 10:43
如果你不滿意行政單位的解釋和命令 認為違反法律優越原則 可以要求立法委員聯署提案大法官釋憲
Danto18: 你只是在跳針,事實上有看完討論串的人都會同意你在跳針08/17 11:15
跳針什麼? 請問在高速公路內線以最高速限行駛有無違法? 你認為呢?
rc0504: 又是你喔?車還沒報廢喔?08/17 11:47
你要騎勁戰來嗎?
suntex01: 既然一定會有回覆,那一定可以找到違法但不罰的常態例子.08/17 11:50
suntex01: 而且我可沒說違規喔,我說的是違法.這兩個還是有差距的.08/17 11:52
行政秩序罰之處罰,原則上應具備下述三個要件:一、違規行為該當於處罰要件(構成要 件該當性)。二、違規行為具備違法性(欠缺阻卻違法事由)。三、違規行為具備主觀責 任要件(有責性)。 而且高速公路警察局說「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 乎規定」 不是「違規」喔!
dwyanelin: 還來啊,你要當擋路的白目就自己去當啊,管你有沒有違08/17 12:00
dwyanelin: 法XD,而且你賭輸死不捐,還一直亂板,真的是白目到底08/17 12:00
這邊就是在討論法律 懂? 你檢舉我被判定違法或違規我就捐啊! 整天抹黑我說可以阻擋救護車 不要轉移焦點 來約跑啊 敢嗎?
lucky945: 要被噓到XX才放棄嗎 那還要加油唷08/17 12:03
網路上推和噓又怎樣? 現實生活敢約嗎? 今天晚上22:30林口三井一樓星巴克等大家啊! 快讓我違規啊! 拜託不要一直鍵盤 拜託!
uemiya: 再吵就難看了08/17 12:12
不會啊! 快來讓我被檢舉違規成立 這樣我更丟臉難看啊!
carlos0322: 幫你補血啦,你要不要嘗試買個有GPS的行車紀錄器,開08/17 13:38
carlos0322: 在行車紀錄器顯示110kph,錄幾台超過你車子的畫面,然08/17 13:38
carlos0322: 後送檢舉超速,有成功我就認同市售GPS都是國家認證的 08/17 13:38
carlos0322: 。成功即是功德一件08/17 13:38
謝謝啦! 當作一種釣魚文吧! 我之前只有檢舉巷弄內違停 超速就讓政府的測速槍和其他用路人處理好了 我懶XDD
uemiya: 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跳針08/17 13:42
你很像就是喔!
applewarm: carlos這招不錯,如果今晚真沒人陪跑,可以試試08/17 14:02
今天主要是在探討為何國道警察局都已經說「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 駛於內側車道,即合 乎規定」 還有人認為是違規行為? 如果有其他想測試的項目再另開討論串如何?
carlos0322: 你這樣檢舉成功 你的標竿120論點才成立08/17 14:11
MTBSsales: 輸或贏跟你解決爭議有什麼用?在PTT修法?快來人幫幫08/17 14:22
MTBSsales: 忙,帶牠回去吧......08/17 14:22
導正視聽啊! 沒看到一堆版友像是suntex01認為「只要開在內側就算是以最高速限後車只要比較快,沒 有讓就是違規」 這明顯和執法單位的說法不同 還有人說不讓後方超速車輛會被開單 不試一下他們會死心嗎?
lucky945: 這種實驗稍微動個腦就知道結果了 國道警察局只會回覆無08/17 14:39
lucky945: 法判定車速 不會跟你說合法還是違法 可以洗洗睡了08/17 14:39
可以call國道警察 多辦幾場甚至通知媒體 不來取締就投訴或告他瀆職 之前也有網友分享國道警察說龜速車是可以錄影檢舉的 http://ezvivi2.com/m/281624.asp
tofukingkion: 安安有事08/17 14:51
要約嗎? ※ 編輯: heartblue (223.136.154.132), 08/17/2018 15:15:21
carlos0322: 我認同速限+10國道超車道超車 08/17 15:25
carlos0322: 但不認同你車上的GPS 120KPH可以當隊長 08/17 15:26
carlos0322: 看起來很矛盾,但是當中重點就是超速誰認定 08/17 15:28
L78G: 被噓成這樣 ,哪會有人想理你的實驗 08/17 15:48
lucky945: 反正你就看準警察根本不會鳥 所以沒人會跟你賭 就可以 08/17 17:06
lucky945: 精神勝利哈哈你們沒人敢跟我賭 所以我是對的 當大家都 08/17 17:07
lucky945: 是白痴看不出來嗎XD 08/17 17:07
uemiya: 你直接跟國道警察約跑不就得了嗎?還要鄉民認定幹嘛 08/17 17:33
piyopiyolee: 暑假真長 08/17 21:07
Lpissostrong: 有完沒完啊 08/17 22:45
alienslesh: 吵死了... 08/17 23:03
adaris: 辛苦各位勸人為善的先進了,佛渡有緣人啊! 08/18 00:39
suntex01: 大哥,你講的跟我講的沒衝突...我說的是違法,我可沒說違 08/18 09:20
suntex01: 規喔.這兩個不同喔..連這都搞不清楚是要實驗三小? 08/18 09:21
suntex01: 警察沒說錯阿.他合乎高公局的規定.跟我強調的違法不衝突 08/18 09:22
suntex01: 你懂這個邏輯性上的差異嘛?看你貼三個要件你看懂幾個? 08/18 09:22
fjallen: Zzzz 10/16 16:28
fjallen: Zzzz 10/16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