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c074: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當年大一上法律與生活的法 08/30 09:07
→ roc074: 官說其他東西你可以不要記,就這句話他X的給我記清楚!證 08/30 09:07
→ roc074: 據用的不好在法律上很容易出事的。 08/30 09:07
推 lemonsaint: 對,就說你沒有任意變換車道,請對方舉證。 08/30 09:24
推 WTF555666: 沒錯,不要自己拿出來,免得被找機會刁難 08/30 09:25
→ mp60707: 法律真的是被拿來玩的 08/30 09:35
推 Lineage: 看完這一篇,有一種"原來如此阿"的感覺~~感謝分享 08/30 09:36
推 streit: 胎紋不夠深? XD 08/30 09:37
→ ChungLi5566: 民法每個人都要學一下 08/30 09:37
→ nctudaniel: 感謝分享 08/30 09:40
推 TTTTv: 學習一下~ 08/30 09:46
推 weakerman: 這篇正解,沒必要就算有證據,也握在手裡別拿出來 08/30 09:56
→ weakerman: 蒐集證據是可以的,但沒必要別拿出來 08/30 09:56
推 dastinc: 推這篇 真的不用去幫他蒐集證據出來給人挑毛病 08/30 09:57
→ bitlife: 你講的都和[變換車道]無關,也和肇事主因無關,頂多屬於違 08/30 09:57
→ bitlife: 規罰單,雖然也要吐錢,但無關肇責 08/30 09:58
→ bitlife: 在別的案例可能有影響,但這案是後撞前,除非是突然插入後 08/30 09:59
→ weakerman: 無關罩則,但上法院可以爭取法官的印象分數,很多法官 08/30 09:59
→ zong780405: 樓上,恐龍法官沒你想的這麼簡單。 08/30 09:59
→ bitlife: 車安全距離不足無法應變,否則和事故無因果關係 08/30 09:59
→ weakerman: 是看奇魔子判案的 08/30 10:00
→ bitlife: 還有最好看行車記錄能看出高速滾動輪胎的胎紋過淺,這要通 08/30 10:00
→ bitlife: 靈才行 08/30 10:00
→ bitlife: 法官看奇摩子辦案是因為證據無法一刀斃命才讓心證有所發 08/30 10:01
→ bitlife: 揮,他的判決書要能違背錄影明確證據而掰出影片中不存在的 08/30 10:02
推 throwcup: 專業,先出手的就輸了 08/30 10:02
→ bitlife: 事實,也要考慮法官評鑑的問題.還有一審完還可以上訴,這種 08/30 10:03
推 id41030: 原原po就跟麥拉倫車主說,要是你100%責任不賠就法院見 08/30 10:03
→ bitlife: 已經到了爭眼說瞎話的判決,二審不會讓他過的 08/30 10:03
→ bitlife: 如果煞車燈不夠亮會讓前車有肇責,那事故停下來的車陣,最 08/30 10:05
→ bitlife: 後一輛沒踩著煞車也會有肇責. 有些事用常理想就好,不要想 08/30 10:05
→ bitlife: 得太極端,ptt聽恐龍一詞聽久了就認為全世界充滿恐龍 08/30 10:06
不不不,不是Ptt恐龍法官聽久了
而是法院多跑幾次,就會發現,在台灣恐龍法官絕對不是多
而是,每一個都是。
你講的那堆當然有95%機率不被叛肇責,但有80%會被對方律師拿來用,有5%機率會被判
但是,只要你不拿出影片,就100%沒這些鳥事。
推 goodevening: 百分之99的法官都很認真 不用在意那上新聞的判決 再 08/30 10:10
→ goodevening: 說新聞都只擷取聳動的地方判決理由都沒說 我認識的法 08/30 10:10
→ goodevening: 官真的大部分時間都奉獻給國家 非常辛苦的工作 08/30 10:10
法官都是辛苦,恐龍法官指的不是法官不好不認真
是完全依法條判案,不管明顯事實
※ 編輯: bebehome (125.227.169.174), 08/30/2018 10:17:07
推 rojin: 推,這篇實用 08/30 10:17
推 floriany: 長知識推,原來實務上是這樣 08/30 10:18
推 joybarbarian: 推實用 08/30 10:20
推 anson8901: 這系列下來真的學到很多 讚讚 08/30 10:22
推 sunkiswei: 完全依照法條判決 李宗瑞就是一個 08/30 10:23
推 EnzoFeLali: 感謝分享,恍然大悟 08/30 10:24
→ bitlife: 法院本來就不一定能判定事實真相,而是以證據說話.你的明 08/30 10:25
推 DirkMavs: 推 法條跟現實差距過大 所以才會有恐龍一詞 08/30 10:25
→ bitlife: 顯事實若沒有證據支持,就只是個人陳述. 換個觀點,假設事 08/30 10:26
→ bitlife: 實真的是大家煞車,原譒因為己線車陣較長突然切進後車這線 08/30 10:27
→ bitlife: 導致被撞再撞及前車,然後大家都沒行車記錄器,後車也會覺 08/30 10:27
→ bitlife: 得冤枉. 在本板搜尋[停車場],就有一篇文寫出有證據和沒證 08/30 10:28
→ bitlife: 據的差別,沒找出證據前是肇責五五分,努力找出錄影證據後 08/30 10:29
→ bitlife: 是零肇責. 所以大家才會一再強調行車記錄器是必備,就是避 08/30 10:30
→ bitlife: 免這種百口莫辯的情形 08/30 10:30
推 adaris: 實務是這樣沒錯,一堆剛畢業的法官連車都不會開就來判@@ 08/30 10:32
→ bitlife: 這系列發文者說他沒變換車道.如果換做是後車先來發文,說 08/30 10:32
→ bitlife: 是前車突然插進來. 兩邊都沒證據,你該相信誰? 大家不就是 08/30 10:33
→ bitlife: 選擇相信先發文的? (八卦著名的督割事件) 08/30 10:33
推 kenness1019: 不依法條難道聽你的?要怪的應該是法條與現實的差異 08/30 10:33
→ kenness1019: 吧...怎麼會怪到法官頭上呢? 08/30 10:33
我沒怪法官啊,法院就是這樣
我是教原PO,"沒有"不需要舉證
能不舉證的就把證據藏好,你以為的證據其實就是你的弱點
最強的防禦不是建造一堆防禦工事,而是讓人家不知道你在哪。
推 Tomie: 推~這篇學起來 08/30 10:34
推 leftwalk: 中肯XDD 08/30 10:36
推 cashyu: 看車版學知識 08/30 10:40
推 sondanla: 毛這麼多,難怪大家都說上法院一定要找律師 08/30 10:46
推 cattgirl: 專業 08/30 10:51
推 goodevening: 法律是保護懂的人阿 你生病都知道找醫生 被告怎麼就 08/30 10:52
→ goodevening: 不知道要找律師?? 08/30 10:52
推 vokey: 長知識推 08/30 11:06
推 ChildX: 長知識 08/30 11:08
推 b642897: 也是啦 只要凹到3成到5成的修車費分攤也是贏了 08/30 11:23
推 jyekid: 每一個都是? 撲撲 08/30 11:26
→ jyekid: 到現在還有打地圖砲的 還能說甚麼 08/30 11:26
每一個都是啊,不然你說台灣哪一個法官不是100%根據法條和證據判案的
推 orange7986: 推 08/30 11:33
※ 編輯: bebehome (125.227.169.174), 08/30/2018 11:39:13
推 gtsandevo: 話說你為何常跑法院... 08/30 11:35
推 insist520: 中肯建議 08/30 11:37
推 a060146252: 長知識 08/30 11:58
推 airsky12: 這篇受用 08/30 11:59
推 Bigcookie2: 真的 沒到最後關頭 不要出招 08/30 12:26
推 CkMichael: 感謝分享 長知識推 08/30 12:26
推 asd4603340: 感謝知識分享 08/30 12:30
推 wang4320: 很重要的分享,可以M了 08/30 12:35
推 ABCDEFGH1: 長知識 08/30 12:35
推 livability: 長知識推 08/30 12:37
推 shinkiro: 實用 08/30 12:39
推 xheath: 元po講的對啊 某樓也不用幫法官講話了 08/30 12:41
→ xheath: 能看見莫名奇妙的判決一堆 有啥好護航的 08/30 12:41
噓 m996360: 紅的明顯!這篇才正解,實際跑過聽過就這樣 08/30 12:49
→ bitlife: 呵呵,光本板或八卦就一堆檢察官看完行車記錄器後不起訴的 08/30 12:53
→ bitlife: 最近mobile01又一篇高架橋的,看完影片大家都相信發文者會 08/30 12:54
→ bitlife: 無肇責,如果這些案件沒有影片,看看檢察官會不會移送法院 08/30 12:55
→ bitlife: 不能拿出來一刀斃命的證據,其實也隱含了自己可能有肇責, 08/30 12:55
→ bitlife: 既然如此,最後被判有肇責又有什麼好意外? 08/30 12:56
→ bitlife: 攻防就是看利弊得失,牽涉到大筆金錢或刑責,本來就要考慮 08/30 12:59
→ bitlife: 這證據價值是否壓過弱點的後遺症,但若有明確證據怕被抓小 08/30 13:00
→ bitlife: 毛病而不提出,很可能最後出了意外判決,又再來說法官恐龍 08/30 13:01
推 ericekin: 看證據說話及真相 08/30 13:02
→ ericekin: 明顯事事,都是個人所說的 08/30 13:02
→ ericekin: 推,看證據及法條 08/30 13:02
→ bitlife: 再補一個,撞死過馬路行人能脫身的,要找到無影片證據的案 08/30 13:04
→ bitlife: 例,可說天方夜譚,有影片才有辦法科學推算無法反應無過失 08/30 13:04
→ bitlife: 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0&t=5556605 08/30 13:06
→ bitlife: mobile01昨天下午的案件,沒影片要不起訴都很難,即使撞擊 08/30 13:07
→ bitlife: 點在己方車道,對方打滑入侵 08/30 13:07
推 porterlevis: 法官真的是看證據跟法條判的 很多看起來很恐龍的 08/30 13:15
→ porterlevis: 判決,我去翻判決書出來看就覺得很合理 08/30 13:15
推 Garbolin: 感謝分享 豁然開悟 08/30 13:24
推 hcshin: 結果孫家花了上億律師費還是全盤認罪 囧 08/30 13:43
推 o760823: 推,某樓真的很無聊,搞不清楚原PO的重點 08/30 13:53
→ somia012: 一個案子都會有兩方當事人,不論判誰勝誰負,必定有至少 08/30 14:00
→ somia012: 一方不滿。上網各說各話就變成100%恐龍法官了,呵呵 08/30 14:00
推 d88647511: 長得比較壯的應該奪刀不能反擊 08/30 14:12
→ d88647511: 法官判案 08/30 14:12
推 nicayoung: 台灣司法有口皆碑 08/30 14:26
推 syngejassmin: 推 08/30 14:47
推 skylightwen: 推 08/30 15:07
推 Loki1230: 以我實務經驗這篇方向正確 08/30 15:29
推 walk1987: 車板還可以長知識 讚辣 08/30 15:29
推 meles: 其實這是舉證責任的問題,今天舉證責任不在原PO,當然不用 08/30 15:41
→ meles: 主動提出證據 08/30 15:41
→ meles: 假設是其他案件,舉證責任在你,你又聽這篇的不提出證據, 08/30 15:42
→ meles: 那就等著收敗訴判決,到時候不要怪法官恐龍 08/30 15:42
→ meles: 至於舉證責任怎麼分配,可以寫一篇論文,這裡就不講了 08/30 15:43
推 s9911704: 推 08/30 15:43
推 ShibaTatsuya: 推 長知識了 08/30 15:47
推 meles: 奇怪,大家會讓跑過幾次醫院的人幫你開藥單嗎?不會的話, 08/30 15:48
→ meles: 為什麼會全盤相信跑過幾次法院的人告訴你怎麼打官司呢 08/30 15:48
推 zxc6975197: 推知識 08/30 15:49
推 tomandnico: 推知識, MELES不要亂舉例, 久病成良醫 只是心得 看病 08/30 16:30
→ tomandnico: 還是找醫生 舉證責任在你 當然不能用這篇 08/30 16:32
推 homerunball: 民法系 08/30 16:50
推 hifrankya: 這篇正解!我也上過法院,確實也是最後亮出關鍵證據, 08/30 17:06
→ hifrankya: 對方直接敗訴! 08/30 17:06
→ bitlife: 如果樓上那你第一時間亮出關鍵證據,對方會勝訴嗎? 08/30 17:16
→ bitlife: 這個案子如果有原譒依照交通規則駕駛未變換車道,煞停後才 08/30 17:21
→ bitlife: 被追撞的影片,連上法院都不會好嘛 08/30 17:21
→ bitlife: 一堆人好笑在連證據強度都搞不清楚,還能牽拖到法庭攻防 08/30 17:21
→ bitlife: 有真正夠強的證據,根本不用上法庭去浪費時間(假設無保險 08/30 17:22
→ bitlife: 要自行處理),哪裏來的不要先提出,又何時提出的問題 XD 08/30 17:23
→ bitlife: 摸摸你們自己的肚臍,你是後車,有這種一翻兩瞪眼的證據,你 08/30 17:24
我摸了摸我的肚臍,如果沒有證據沒有影片,我後車撞前車的確沒辦法堅持前車有肇責
但如果有人拿出影片,我的車又是千萬跑車,我一定會找律師幫我從影片裡
分析看看有沒有可以歸咎於前車的地方,即使是10%20%都好。
→ bitlife: 會堅持前車有肇責嗎? 或許仍會上法院,但那是為了由法官裁 08/30 17:25
→ bitlife: 判最後賠償金額(調解不成),已經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08/30 17:25
推 meles: tomandnico我的意思是,這篇說法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害到人 08/30 17:32
→ meles: 法律是一門專業,打官司更是,請相信每天泡在法院的人的話 08/30 17:33
推 tomandnico: 你說的也是啦 只是不懂得過濾活用資訊的人 講了也白講 08/30 18:00
推 nutrino: 在這個案例裡面 確實不需要自己先拿出證據比較好 08/30 18:05
※ 編輯: bebehome (125.227.169.174), 08/30/2018 18:12:56
→ bitlife: 你摸肚臍的問題不是我問的,但是此案後車和你不同,他堅持 08/30 18:21
→ bitlife: 原譒有變換車道,當然他要舉證是沒錯,但是你要把關鍵證據 08/30 18:22
→ bitlife: 留下來不讓他閉嘴,要讓他上調解,上法院一口亂講,最後一刻 08/30 18:23
→ bitlife: 再拿出來打臉對方,求一個爽,我也是沒意見.你要知道,你講 08/30 18:23
→ bitlife: 的能被挑毛病成功的,就是不屬於所謂的一刀斃命的關鍵證據 08/30 18:24
→ bitlife: 此案有沒有關鍵證據我是不知道,如果真的有又不拿出來,當 08/30 18:25
→ bitlife: 然最有可能就是非一刀斃命且有不利於己的內容,不然有又不 08/30 18:25
→ bitlife: 拿出來,要和對方一路玩上法院,當然也是可以. 08/30 18:26
NONONO...你這觀念不對
對方要一路亂講講到上法院,那是他家的事情,法官是不會判亂講的勝訴的
但若多事丟出自以為一刀斃命的證據,往往都是敗訴的地方。
※ 編輯: bebehome (125.227.169.174), 08/30/2018 18:28:55
→ bitlife: 我個人剛好遇過對方受傷,對方家屬看到行車記錄器的影片之 08/30 18:26
→ bitlife: 後,就賠我錢,也沒說過什麼異議(當然對方家屬算明理,看了 08/30 18:27
→ bitlife: 影片後沒再硬拗) 08/30 18:27
→ bitlife: 你根本沒搞懂我的意思,對方也知道你沒有行車記錄器,才會 08/30 18:29
→ bitlife: 這樣亂咬,希望前車怕麻煩,調解時條件對他較好願意讓一點, 08/30 18:30
你也沒搞懂我的意思,他就是希望你能拿出影片之類的東西,不然他根本沒點可以打
扣住證據是避免被抓到小辮子,不是什麼最後再拿出來什麼獲得什麼爽感
只要沒必要,根本從頭到尾都不需要自己丟出證據給對方。
→ bitlife: 你方一直扣著不拿出來,要陪他玩到上法院,願意花這個時間, 08/30 18:31
→ bitlife: 在最後一刻才拿出證據(讓以為你沒有的對方大吃一驚,可以 08/30 18:31
→ bitlife: 獲得爽感)多花攻防時間獲得勝訴,我也是沒意見. 我是不知 08/30 18:32
※ 編輯: bebehome (125.227.169.174), 08/30/2018 18:34:40
→ bitlife: 道你跑的民事案件是哪一類(甚至刑事?),其他案件和車禍民 08/30 18:33
→ bitlife: 事最大的不同是,車禍民事的零責幾乎都很客觀,也就是所謂 08/30 18:33
→ bitlife: 的一刀斃命. 08/30 18:33
→ bitlife: 漏了一點,車禍的零責客觀就是行車記錄器.這個已經幫助很 08/30 18:34
→ bitlife: 多人連檢察官都沒起訴了 08/30 18:35
→ bitlife: 好吧,或許你是看在千萬超跑的份上,防止意外.這個考量我不 08/30 18:35
→ bitlife: 能說不合理,其他幾萬的案子,你要這樣玩,我也是覺得新奇 08/30 18:36
→ bitlife: 一般事故雙方,只要有一方有記錄器可以看出雙方責任多少, 08/30 18:36
→ bitlife: 剩下只是調解金額(這也和責任多少比例有關) 08/30 18:37
→ bitlife: 純民事案件更好的玩法是超額保好,車損至少丙式,確定沒人 08/30 18:38
→ bitlife: 受傷,記錄器丟給警方或保險公司,剩下他們去玩,這樣更簡單 08/30 18:39
推 m996360: 這件事就很單純,後撞前。對方不拿出違規證據前不要自己 08/30 21:51
→ m996360: 找片子亮靶。哪來這麼多腦補 08/30 21:51
推 wubai32: 有人一直搞不清楚這篇的重點耶 08/30 22:44
推 ko910493: 幫高調一下 08/30 23:12
推 hihi29: 原po辛苦了 還陪那位閱讀測驗沒過的講那麼久 08/31 00:48
推 ericekin: 誰的輸面大,誰就想拿東西來凹 08/31 08:27
→ ericekin: 後車撞前車,過去以往九十九趴都是後車 08/31 08:28
→ ericekin: 所以前車以逸待勞即可 08/31 08:28
→ ericekin: 如果是非前後車關係,那就不一樣囉 08/31 08:29
推 eipduolc: 後撞前拿不出證據的就是賠 08/31 10:18
→ bitlife: 等推文的各位有機會有強力證據又不拿暗槓直到上法庭,記得 08/31 13:00
→ bitlife: 一定要來分享啊 XD 08/31 13:00
→ bitlife: 可以把車禍錄影搞到刑偵片的檢辯攻防,也算厲害 XD 08/31 13:00
推 hellobuffet: 推 08/31 15:53
推 ajan007: 推一下 08/31 18:13
推 shake1949: 好心人 09/01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