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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的 台灣人 華人的腦筋急轉彎速度全球第一 這種規定一出來 人頭車位的商機會先夯起來 搞到最後車位租金會比車子還貴 而且 話說很多長期住在日本的朋友說日本並沒有買車一定要先有車位的法規ㄟ ※ 引述《Atima ()》之銘言: : ※ 引述《tmen520 (廢文專家)》之銘言: : : 不知道大家對那種停車只想停免費的人有什麼看法阿 : : 最常見的就是路邊住戶跟社區大樓 : : 路邊的那種就是晚上把自己的車停在門口前面然後一早出門車開走時就馬上拿東西佔著 : : 社區住戶就是有些地下停車場會有多出來的公設,有些人索性就直接停下去,不是臨停 : ,是每天長期這樣 : : 還有就是公司工廠的員工,明明還有空位可以月付出租,他偏偏就是要趁別人請假洽公 : 出差時去停,而且是每天在那邊換位子輪流停 : : 一個月一兩千塊租金付不起就別開車R真的 : : 何必降低自己的level.... : 其實早就該學習日本 : 施行停車位證明規定 : 日本目前買車要用的停車位證明 : 就是先從都會區開始施行 : 然後再慢慢推到全國各地 : 你要買車 就是要先提出證明你有停車位 : 租用或是購買都可以 但是要證明你有個車位可以停車 : 所有的車位都要登記造冊 一方面政府方便管理 : 一方面可以作為建案停車規劃的需求 : 你說我屏東有車位 車子停台北路邊可不可以??? : 拍謝 日本人早就想好了 : 搬家或是變更工作地點 15天內就要去警察局變更登記車位 : 沒有變更登記或是亂申報被抓到 就是罰錢 : 路上看到你亂停車 一查你沒有變更登記 : 就等著被罰吧 : 日本這種罰單隨便都是幾萬日幣起跳 罰到你會怕~~~ : 沒記點吊你照已經是非常客氣了~~~ : 你說這種法律欺負老百姓~~~~ : 拜託...總比路邊雙B+小黃+貨車隨便亂停好~~~ : 不過台灣這種環境 只能自己自求多福了~~~ Q_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30.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41692597.A.A53.html ※ 編輯: tmen520 (27.52.30.27), 11/08/2018 23:59:06
Atima: 鍵盤日本朋友??? 11/09 00:01
itemark: 多認識外頭的世界 很多想法會改觀 11/09 00:02
Atima: 車庫証明書は、自動車を購入し登録を行う際や 11/09 00:02
Atima: 、住所変更を行う際に必要となります 11/09 00:02
camryvvti: 科科 他們一定是在說買黃牌660cc以下的輕自動車 11/09 00:30
william7713: kcar不用 超過的要 11/09 00:38
william7713: 你認識的確定住日本..? 11/09 00:38
berryc: 日本那麼大, 鄉下地方要什麼車庫 11/09 00:51
Gunslinger: kcar不用 所以盛行 11/09 01:37
Leika: 台灣真的需要法規與產業 去迫使民眾接受Kcar 11/09 02:50
Leika: 一堆窄巷停滿Rav4、CRV 而且還沒滿座 常一人車 真的是亂象 11/09 02:51
bttdnr: 拜託大眾運輸先搞好,然後大幅提升擁車成本。最好路邊停車 11/09 05:37
bttdnr: 格減半然後五倍收費,加收進城費(過橋費/ 11/09 05:37
bttdnr: 過路費大幅提高),不然現在一堆人占著茅坑不拉屎,明明可 11/09 05:37
bttdnr: 以不用開車進台北市硬要開進城,浪費資源,然後在那裡靠北 11/09 05:37
bttdnr: 塞車沒停車位。當我這種乖乖停新北然後轉乘進台北市區的都 11/09 05:37
bttdnr: 是王八蛋就是? 11/09 05:37
bttdnr: 開私家車是享受,不是天賦人權,沒錢還要圖最大的方便,然 11/09 05:49
bttdnr: 後造成真正有需求的人(商業需要,老人小孩,多人乘載,公 11/09 05:49
bttdnr: 務,富人,遊樂駕駛等)得跟一堆三寶及垃圾駕駛在台北市裡 11/09 05:49
bttdnr: 面擠,根本毫無效率。 11/09 05:49
bttdnr: 整天嫌政府沒有'廣設停車位','疏導交通'的人,通常就是造 11/09 06:01
bttdnr: 成問題的人。路再大條遲早都會塞滿,停車位再多都會停滿, 11/09 06:01
bttdnr: 軍備競賽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你他媽的不要開車造成問題才 11/09 06:01
bttdnr: 是真正的解答。整天羨慕人家日本怎樣感覺有序,我看你隔天 11/09 06:01
bttdnr: 就是那個違停'一下不會怎麼樣'的那一個。 11/09 06:01
bttdnr: 住台北市卻沒車位停路邊的基本上也是垃圾社會寄生蟲。人家 11/09 06:14
bttdnr: 住曼哈頓負擔不起車位的會乖乖停到隔壁州,週末搭火車去開 11/09 06:14
bttdnr: 車。不然就是乖乖玩搶椅子遊戲,每兩天移一次車,增加車位 11/09 06:14
bttdnr: 週轉率。看柯文哲要收個巷弄停車全面收費阻力多大,就知道 11/09 06:14
bttdnr: 其實台灣民智未開。 11/09 06:14
DYE: 樓上這地圖砲可大了 台北市有多少路邊停車位 就有多少寄生蟲? 11/09 07:56
kenness1019: 停新北轉乘進台北你棒啊 硬要別人跟你一樣是? 11/09 09:26
kenness1019: 還說人寄生蟲 自以爲清高哈哈 11/09 09:26
sywer: 富人、遊樂駕駛能算真正有需要的人? 11/09 09:38
dayjay: 路邊一次50很便宜為什麼不能停?這樣就是垃圾? 11/09 10:14
Gunslinger: 起床氣吧 11/09 10:15
kerpowan: 確實取締路邊停車就可以少9成的問題 11/09 11:01
tallpenguin: 台灣推k car也不能怎樣一樣一車一格啊 11/09 11:23
bttdnr: Sywer 願意負擔高額使用成本的人,顯然就是有需要的人。原 11/09 11:38
bttdnr: 因各異,我簡單舉幾例而已。像要開車把妹的,也是有需要的 11/09 11:38
bttdnr: 一種。資源就那麼多,無法增加供給,那以提高價格減少需求 11/09 11:38
bttdnr: ,理所當然。 11/09 11:38
ludoren: 朋友如果沒有開車不清楚法規很正常 11/09 12:06
bttdnr: 路是拿來開的,不是用來停車的。利用過時不周全的法規停好 11/09 12:06
bttdnr: 停滿吃乾抹淨,原本應當要是負擔不起的人,隨意買台車,然 11/09 12:06
bttdnr: 後就用極小成本丟到路上給別人造成困擾,不是寄生蟲是什麼 11/09 12:06
bttdnr: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11/09 12:06
vans2005: 停不到免費的崩潰?好好好 全世界就你最清高 嘻嘻 11/09 12:23
hakkiene: 車位可以用租的 一樣要有租約證明 11/09 16:43
bttdnr: 鬼島刁民,易騙難教。守法的被當白痴,想進步的被當假清高 11/10 03:30
bttdnr: 。看看幾個回文,其實22k剛好而已。 11/10 03:30
bttdnr: 買車又不自備車位的,擺明就是要個人造業眾人擔。合法歸合 11/10 04:01
bttdnr: 法,難道不會自己覺得羞羞臉嗎? 11/10 04:01
black209014: 真的、一堆人的思想跟能力領22k還嫌多了 11/10 12:46
kuraharkai: 整天都在華人概念套在台灣人身上,歷史多學習一點吧 11/11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