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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版上是否有警務人員,或對臨停法規有深入研究的板友呢? 小弟今天收到一張罰單,是由民眾舉發的 舉發內容為 "黃線停車",罰單只放了兩張照片證明在他行進過程中我是靜止的 (照片上只有一張照片是事後用電腦key上時間跟地點) 我知道紅線停車可以用兩張前後照片證明違停車輛沒有移動過 但黃線可以臨停三分鐘,能夠單純只靠兩張照片就舉發嗎? 還是一定得錄影呢? 另外根據交通規則,「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 其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假設今天只有一個人接送小朋友上下學(還不能走路的嬰兒), 車輛未熄火但駕駛人把小朋友抱到托嬰中心門口(距離車子一公尺內), 停車時間未超過三分鐘,這樣算是停車還是臨時停車呢? 不過剛剛查了一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03 年 6 月 18 日修正)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 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 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 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 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接送無法走路的嬰兒不知道是否構成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限制@@? p.s. 小弟真的是臨停在托嬰中心門口(黃線)讓老婆送小孩到老師手中,且未超過三分鐘 看到紅單上違規原因寫黃線停車還滿傻眼的@@ 改一下好了,大部分都是在車上等老婆,但有時候晚上無法接送會下來放嬰兒車 因為趕上班大多都不超過三分鐘,但有時候如果老師剛好在照顧小朋友會晚一點出來 如果真的有錄影超過三分鐘那也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122.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43512466.A.CC5.html ※ 編輯: hyul (106.105.122.93), 11/30/2018 01:28:44 ※ 編輯: hyul (106.105.122.93), 11/30/2018 01:31:08
a27588679: 一般來說駕駛下車就可以檢舉了 11/30 01:29
a27588679: 通常檢舉都有錄影,但警方只會寄照片給你 11/30 01:30
wctoymr: 申訴看看 11/30 01:31
magi3Q: 超過3分、駕駛下車,就算違規了 11/30 01:34
hyul: 如果是這樣只有一個人送托嬰的,不就天天等著被開單@@? 11/30 01:39
MunezSu: 你有沒下車,有沒超過3分鐘?有就付錢停車費 11/30 01:40
hyul: 不一定會下車,有時候會下車搬嬰兒車,但沒超過3分鐘 11/30 01:41
hyul: 搬嬰兒車不能算是"裝卸物品"嗎 XD 11/30 01:42
yee: 你不服可以申訴啊!這時警察通常會有影片給你看 11/30 01:42
hyul: 是已經有申訴了啦,剛有去開單的派出所詢問,警察也說那邊是 11/30 01:44
hyul: 黃線,可以臨停,叫我直接申訴 11/30 01:44
MunezSu: 那就去申訴,檢舉違規停車要舉證3分鐘,很難製單 11/30 01:44
kashima228: 反正符合上述任一點都會被開 11/30 01:57
cc02040326: 你又知道沒三分鐘了 11/30 02:02
※ 編輯: hyul (106.105.122.93), 11/30/2018 02:14:40
xvid: 噗 車上等人沒超過三分鐘我不信 11/30 02:19
xvid: 講半天就是想躲避罰單嘛…… 11/30 02:22
hyul: 人都不想被開罰單,托嬰中心門口是里長特地畫成黃線方便接送 11/30 02:29
hyul: 如果真的是超過三分鐘被開那也只能認了~ 11/30 02:30
※ 編輯: hyul (106.105.122.93), 11/30/2018 02:51:14
vwpassat: 有看過放學時段的學校門口或補習班門口的汽車違停, 11/30 03:04
vwpassat: 就會知道為什麼會有人想檢舉了! 11/30 03:05
hyul: 樓上的確實,有些家長都直接並排,我是都會多繞幾圈 11/30 03:06
ctx1000: 去申訴阿 看有無影片堵你嘴lo 11/30 09:21
boycher2000: 其實這條要過一定各要素都符合才會開 11/30 09:41
boycher2000: 300-600是我我會吞 11/30 09:42
boycher2000: 你無法保證每次都不超過三分,每次都沒下車 11/30 09:42
boycher2000: 當作停車費又如何? 11/30 09:42
marx0126: 我都專門檢舉補習班跟學校違停 11/30 09:48
leesuewon: 推樓上 11/30 09:59
deathdog00: 稍微停遠一點不就好了...都是為了一時方便 11/30 10:26
yiyin330: 先去跟承辦要完整影片再去申訴,我支持檢舉,但違規事 11/30 10:53
yiyin330: 實要完整啊 11/30 10:53
yiyin330: 是說人在車上的併排都很懶得檢舉,罰太少,要現場拍照 11/30 10:58
yiyin330: 等3分鐘他車只要一有移動就可能失敗,大招是對著車頭錄 11/30 10:58
yiyin330: 影,駕駛大約5成開走5成下車朝你走來... 11/30 10:58
horb: 應該是有影片 沒完整證據 警察才懶得開單 檢舉能退就退 11/30 10:58
horb: 不過還是可以去要看看影片 有時候警員工作累了 還是會出 11/30 10:58
horb: 錯 11/30 10:58
arext: 當下有沒有違規最清楚是自己,沒有就去申訴 11/30 11:10
fan0226: 熄火也算停車的樣子 11/30 11:38
maybe159: 全聯買東西 閃黃燈暫停 罰2400 剛繳 11/30 17:46
yao: 2400是並排吧 11/30 18:31
Onine24: 熄火就構成無法立即行駛,那就是停車不是臨停了 12/01 08:56
changle: 那就建議停遠一點,走路過去接 12/01 09:40
hyul: 已致電交通大隊詢問,嬰兒不適用第55行動不便的條例。但如 12/04 13:49
hyul: 果有辦法證明是嬰兒接送且人就在車子旁邊,就算有下車且超 12/04 13:49
hyul: 過三分鐘,大部分會給予消單,請我直接申訴。園區已協助幫 12/04 13:49
hyul: 忙申訴。 12/04 13:49